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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路贷律师费,律师参与套路贷

小额贷款 岑岑 本站原创

来源:湖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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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南省有关部门发布公告,防范和打击“套路贷”、“校园贷”、“高利贷”等非法金融活动。严禁执业律师以“套路贷”、“校园贷”、非法高利贷机构平台出具律师函等形式向借款人收取贷款,或以虚假事实协助提起诉讼、帮助转移违法犯罪所得。

关于防范和打击“套路贷”、“校园贷”、“高利贷”等非法金融活动的公告

近年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民间借贷为名,诱导或强迫受害人签订“出借”或变相“出借”等相关协议,通过虚增借款金额、恶意制造违约、任意认定违约、销毁还款证据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以及通过诉讼、仲裁、公证或暴力、威胁等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产、限制人身自由的“套路贷”、“校园贷”、“高利贷”等非法金融活动层出不穷,严重侵害了包括大学生在内的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严重扰乱了校园环境和经济金融市场秩序,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为依法有效防范和打击“套路贷”、“校园贷”、“高利贷”等非法金融活动,推进涉众型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效治理金融乱象,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良好经济金融秩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未经主管部门依法批准并取得相应资质,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展或从事借贷业务。

2.严禁具有合法放贷资格的机构收取超过法定最高标准的贷款利息,或以任何形式变相从事非法高利贷业务。

三、严禁以“小额贷款公司”、“投资公司”、“点对点借贷平台”等名义进行宣传或以低息、无抵押、无担保、快速放贷为诱饵吸引公众贷款。

四、严禁故意设置违约陷阱、制造还款障碍等方式造成受害人违约,或通过任意确定违约来迫使受害人偿还虚假债务。

五、严禁任何机构和个人在进行高息放贷前,从金融机构套取信贷资金或通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进行集资。

不及物动词严禁以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侮辱、恐吓、威胁、骚扰等方式向借款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催收贷款。

七、严禁学生违规发放贷款和无指定用途贷款,或以提供服务、销售商品为名,实际收取高额利息(费用)实施变相贷款。

八、禁止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利用合法金融渠道为“套路贷”、“校园贷”、“高利贷”等非法金融活动提供服务和便利。

九、严禁执业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及相关中介机构以“套路贷”、“校园贷”、非法高利贷机构的律师函、公证书、仲裁书等形式向借款人收取贷款,或以虚假事实协助提起诉讼、进行仲裁、公证、帮助转移违法犯罪所得。

十、严禁各级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为“套路贷”、“校园贷”、“高利贷”等非法金融活动充当保护伞或以其他形式增加信用、提供帮助和支持。

“套路贷”、“校园贷”、非法高息借贷等社会危害严重。上述“十个严禁”是利益相关方金融领域专项斗争和集中整治的重要内容。请保持警惕,加强自我防范。一旦遭遇“套路贷”、“校园贷”、“高利贷”等非法金融活动,应积极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发现非法金融活动,及时向当地政府金融管理部门举报。如涉嫌违法犯罪,请尽快携带相关证据线索向当地公安机关举报。

特此公告。

湖南省打击和处置非法姬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湖南省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19年4月28日

[相关链接]

湖南省“套路贷”第一案开庭。

披着代销银行的外衣,打着民间借贷的幌子,让很多受害者坚定“套路”,然后以“虚增债务”、“签订虚假借款协议”等方式暴力讨债。

5月7日上午,湖南省首例“套路贷”案在长沙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24名被告人公开受审。

隐藏在民间借贷中的“黑手”:借5万,被敲诈50多万。

一次偶然的贷款需求,成了受害者噩梦的开始。

2017年6月,程因现金流不畅,找到长沙县某寄售银行借款5万元。双方商定月利率为1.5美分。寄售行老板王某强、邹某等以“砍头利息”、“代理费”等名义提前扣款2万元。程实际拿到了3万元,签订了虚假的房屋租赁合同。

程某还款逾期后,被迫与王某强等人签订23万元虚增借款合同,并做了银行流水。后王某强等人多次采用骚扰、纠缠、“看牛”、口头威胁等手段,迫使程某低价出售其房屋。

2017年12月,程被迫将其位于长沙市雨花区的房屋以135万元转让给邹。邹实际支付115万元,房屋评估值为168.5万元。程被敲诈50多万。

据检方指控,很多受害人和程一样,因为手头不富裕,偶然找到这家寄售银行“解救”,但都落入了“套路贷”的圈套。

涉黑团伙成员:刑满释放人员、社会闲散人员。

在这家以王某强、邹某、李某为首的寄售银行背后,潜伏着一个由多名刑满释放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组成的涉黑组织。

据检方指控,2015年以来,被告人王某强、邹某、李某相互勾结,在长沙非法放贷讨债。3人先后成立了这家寄售银行和一家信息咨询服务公司,以长沙县星沙地区为据点,以老乡、朋友关系为纽带,吸收大量“女孩”,形成了稳定的犯罪组织。

该组织采取讨债公司、“地下执法队”等多种形式。同时通过“套路贷”、非法催收、插手民间纠纷、强占他人房屋、组织投资等方式获取经济利益。,还通过养“仆人”、安排住宿、给“外来客”发工资、收取佣金等手段,维持和扩大犯罪组织,谋求行业垄断地位。

随着团伙成员和非法资金的增加,该组织购买了大量的作案工具、收藏者人身意外险、组织优秀成员的物质奖励、组织成员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赔偿等。

为发展壮大势力,准确定位借款人位置及行踪,介绍国家工作人员王加入涉黑组织。王长期从事刑事侦查、情报收集工作,利用职务之便,有偿提供公民行踪信息,为该组织违法犯罪活动提供帮助。

24人受审,被控“九宗罪”:非法获利300多万元。

两年前,女大学生刘因在小额贷款平台借钱被涉黑组织非法催收,与其中一名被告人相恋,后成为该犯罪组织成员。

据检方指控,2018年1月,为向前男友刘某军讨债,刘某等人将刘某军拘禁30余小时,对其进行殴打、焚烧烟头、侮辱、威胁,刘某军被迫写下欠被告人刘某的债务12万元。

2018年上半年,团伙成员落网。

2019年5月7日,长沙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24名被告人接受集中审理。庭审预计持续5天。

据检方指控,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存在期间,实施了抢劫、敲诈勒索、强迫交易、聚众斗殴、非法侵入住宅、非法拘禁、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行为。,造成非法获利共计300余万元,涉及39项犯罪事实的9项罪名,对正规催收行业的业务竞争等经济活动产生了重要影响,对许多人的正常生产经营和生活造成了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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