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法院网|作者:付建国陈愉
图为被执行人写悔过书。
“法官,我刚刚查了一下账户。我的执行案,被执行人王的钱到了。太感谢了!”10月19日凌晨,黑龙江大庆高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接到申请人刘的电话。什么样的案件让申请人如此感动?
据了解,2016年8月初,被执行人王某向申请人刘某借款39.9万元,并约定了相应利息。结果到期了他也不还。刘某将借款人王某诉至大庆高新区法院。经审理,法院判决借款人王某向出借人刘某支付本息共计41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王仍不守信,拒不执行生效判决。刘随后向高新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收到案卷后,立即对行人王进行调查控制,但未发现其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随后,执行人员电话联系他,说明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但被执行人总是以自己在筹钱为由拒绝还钱。为此,被执行人依法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面对法院的威慑,被执行人王某找到朋友黄某,由黄某提供其名下车辆及房产作为执行担保。因王仍未履行还款义务,法院随后依法将担保人黄某的车辆及房产纳入评估拍卖范畴,进入网络拍卖司法程序。拍卖过程中,因被执行人王某与申请人就车辆达成和解协议,并约定在履行5万元的条件下可以解除对被担保车辆的扣押,法院在王某支付5万元后,撤回对涉案车辆的拍卖、扣押。
而后,因被执行人王某、提供人黄某未履行法定义务,法院继续对担保财产进行拍卖。由于房价持续低迷,保障房位置偏僻,第一次拍卖流产。进入第二场拍卖后,情况还是不太乐观。
当被执行人再次联系被执行人王时,他和法院开始“捉迷藏”,躲避执行民警,不还钱。面对他的恶意拖延,执行人员多次电话沟通,得知他对外进行了大额贷款。掌握了这一线索,执行人员加大了打击力度,再次电话向其解释法律,并告知其如果继续执迷不悟,将面临拘留处罚,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刑事犯罪。但王仍置若罔闻,不予理会,并一再表示:“没钱就随便你。”
2018年10月12日,在“秋猎行动”专项执行之际,被执行人于当日凌晨5时带领执行队。经过周密部署,将“失踪”已久的王某堵在家中,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对其拘留15天。在看守所的四天里,执行人员耐心地为他计算违法成本。王这才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主动承认错误,写了悔过书,并与申请人刘某及另一案申请人大庆某小额贷款公司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同意于2018年10月18日完成两案剩余执行款共计40余万元。两案申请人均同意上述和解方案,并根据王的表现予以提前释放。从看守所出来后,王按照约定的时间完成了两案的执行,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一次强制拘留两起案件,只是高新区法院在“秋猎行动”中对“老赖”打击力度不减的一个缩影。随着“基本解决执行难”秋猎专项执行行动的深入开展,面对执行案件数量的剧增,高新区法院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定策略、建机制,稳步调整推进执行,穷尽各类执行手段和措施,全力提升案件执行质量和效率,确保了“基本解决执行难”如期取得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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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老赖拒不还钱,初次申请强行,可以直接拘留吗,老赖拒绝还款":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1747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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