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创业带动就业,促进经济发展,实现充分就业,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现将2017年富源县创业培训和创业担保贷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贷款对象: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复员军人和回乡创业的农村人员。
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创业项目快速实施,优先支持就业困难人员、未就业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和建档立卡贫困户。
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首套房贷、购车贷款外,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以户为单位)自提交创业贷款申请之日起5年内,应无商业银行其他贷款记录。
2.担保人资格:担保人应为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距退休年龄5年以上,信用良好,债务或对外担保20万元以下(不含融资贷款)。
3.贷款的种类、金额和期限。
(1)小额担保贷款:最高贷款额度10万元,期限3年,到期一次性还款;
(二)“免贷免补”创业小额贷款:最高贷款额度10万元,期限3年。贷款后第18个月开始还款,每半年还款一次,依次归还贷款本金的10%、20%、30%、40%。
四。申请审查程序
(1)申请人提交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担保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复印件(未婚者不需要结婚证)。
(二)承办部门将上述信息提交银行进行个人信用查询,筛选信用记录良好的申请人参加创业培训(已取得培训证书者不予培训)。
(3)申请人经创业培训合格后,办理营业执照及相关证照。
(4)申请人完成培训并办理相关证照后,向承办机构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两份,复印在A4纸上,经承办机构审核后推荐给经办银行,经办银行审核放款。
1、申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或离婚证)等。);
2.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创业培训证;
3.《大专毕业证》、《军人退役证》、《残疾证》、《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等身份证明材料(不提供);
4.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生产经营用房的产权证、房屋租赁合同或转让协议;
5.保证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担保人的工资证明。
五、创业培训结束前已实现创业的,主办单位需核实创业项目的真实性和可行性,创业项目与贷款规模的适应性。业务规模适合贷款申请规模的,向经办行推荐;否则,不推荐使用。
6.报名时间:2017年3月16日至3月31日(周末除外)。
七。报名地点: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段龙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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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2021年富源招商引资项目,富源县助学贷款咨询电话":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1737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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