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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南谯区发布通告,防范打击“套路贷”等非法金融活动

小额贷款 岑岑 本站原创

据南谯区人民政府网消息,为防范和打击“套路贷”等非法金融活动,有效肃清区域金融领域黑恶势力,治理金融乱象,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经济金融秩序,促进金融业健康发展,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 .未经有关主管部门依法批准从事放贷业务的机构和个人应立即停止非法放贷。

2.具有合法借贷资格的机构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定价,实际综合年化利率不得超过36%(典当企业应在《典当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范围内收取利息和综合费用);不得收取合同之外的额外费用。

3.不得以“快贷”为诱饵、“违约金”、“保证金”、“中介费”、“服务费”等各种名义诱骗受害人签订虚增的借款合同或阴阳借款合同,借贷双方必须持有一致的合同原件。

4.不允许通过让银行跑路,造成贷款金额已全部支付给借款人的假象;不合理的高利率、罚息等。不得通过创建银行流水、签订“连环合同”等方式,变成新的贷款本金。

5.不要以电话故障、系统维护等名义故意制造逾期陷阱。,使借款人无法偿还;不允许以明显不公平的方式通过高额“违约金”或“罚息”获利,甚至作为主要获利手段。

6.不得通过所谓的“谈判”、“协商”、“调解”或者采取侮辱、恐吓、损害名誉、限制人身自由等非法手段实施软暴力或者暴力催收。

7.不得利用黑恶势力开展或协助开展非法抵押贷款业务;不得以车辆抵押、房屋网签等方式非法出售或处置借款人的车辆和房屋。,并占用借款人的财产。

8.不得设计、制作、张贴、传播、散布非法金融广告信息。

请广大人民群众加强金融法律知识学习,增强金融风险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警惕,谨慎选择提供贷款服务的机构办理业务;购买相关金融产品和服务时,应认真阅读合同条款,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如果遇到“套路贷”形式的非法金融活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应积极寻求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发现非法金融活动,要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向公安机关举报。

举报电话:0550-3110389南谯区扫黄办公室

0550-3024049滁州市公安局南桥分局扫黑办

0550-3919136南谯区地方金融监管局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叶素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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