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告为涉及同一原告的五起诉讼;
●案件诉讼阶段:原告撤诉;
●上市公司当事人身份:被告;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的损益产生负面影响?不会对公司当期利润和未来利润产生影响。
一、本案进展
金谷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谷源”)和南京紫金科技小额贷款(以下简称“紫金支贷”)分别于2016年8月和2016年12月向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和秦淮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上五个诉讼号为[2016]苏0105民初566。(详见公司于2016年12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在线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获悉上述案件后,积极推动有关各方协商解决上述债务。2017年1月,本公司与紫金分行贷款及所有相关方签署协议,约定截至协议签署日,紫金分行贷款的债务本息合计为人民币2,315万元(以下简称“基础债务”);青海藏格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藏格投资”)通过向北京绿源世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源世纪”)提供贷款,协助绿源世纪清偿上述债务;紫金支贷与我公司的上述债权债务关系自藏格投资按约定支付标的债务款项之日起终止,我公司不再向我公司主张任何权利,我公司也不承担任何责任;除基础债务外,紫金分公司借款在公司之前无其他债权债务;紫金科贷在收到标的债务后,向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和秦淮区人民法院申请撤回对上述5起案件的起诉。2017年1月23日,藏格投资已将协议约定的标的债务支付至紫金分行贷款指定账户。
2017年2月20日,公司收到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2016]5616号、5617号、5618号、5619号撤诉裁定书(经与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沟通,紫金支贷已向法院提交撤诉申请,撤诉裁定书为[2016]11732号苏0104。
至此,本案所涉债务已全部清偿,公司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二。本公告中的诉讼和仲裁对公司当期利润或未来利润可能产生的影响。
该债务属于重组上市过程中上一届董事会及管理层未告知第七届董事会及管理层的债务。根据《金谷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重大资产出售协议(三)》及其补充协议(以下简称《重组协议》),约定公司在重组协议签署日后尚未完成清算及新增债务。北京绿源世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源世纪”)承担清偿相应债务的责任。支付完成后,绿源世纪将不再向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的交易对方或重组后的上市公司进行任何形式的追偿。
目前,藏格投资通过向绿源世纪提供贷款的方式协助绿源世纪清偿公司上述债务,绿源世纪放弃对公司的追索权。因此,本公告的诉讼不会影响公司当前或未来的利润。
三。参考文件
1.协议
2.建邺区人民法院(2016)苏0105民初5616号、5617号、5618号、5619号撤诉裁定书。
特此公告。
金谷源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2月22日
温馨提示:注:内容来源均采集于互联网,不要轻信任何,后果自负,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若本站收录的信息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给我们来信(j7hr0a@163.com),我们会及时处理和回复。
原文地址"金谷源粮食贸易有限责任公司,金谷源肥料怎么样":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159878.html。

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官方微信
▲长按图片识别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