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小虎
邓文鼓是古代悬挂在宫廷外的大鼓。任何人有怨气或重大问题,都可以鼓一鼓,闻一闻。胡三省注解《资同治鉴》说:“听鼓声,受委屈者也要听。”根据现有的史料记载,邓文鼓是在魏晋南北朝时期逐渐发展起来的,到隋唐时期才正式成为一种法制。《唐律》中有关于“地板上听鼓声”的规定,但除了反映的情况不能“不真实”之外,没有太多限制;纠正和平反错案的作用也非常有限,更多的是一种摆设。直到北宋时期,邓文鼓才真正成为司法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因为鼓可以起到“更上一层楼”的作用,对于北宋初期致力于中央集权的君主来说,无疑是很有帮助的。也正因为如此,国君通常会问自己关于上诉邓鼓的事。太平兴国九年(雍熙元年984年),发生了这样一件案子:开封府寡妇刘与他人通奸,因害怕通奸行为败露,焦虑成疾;我怕前夫的儿子王元吉去衙门告状,于是恶人先告状,派丫环到开封控告王元吉企图毒杀自己。开封受理此案后,王元吉被打得供认不讳。后来接受采访时,觉得此案可疑,就转给了局长调查。在其他调查的过程中发现问题,就将此案提请皇帝裁决,以“避死定为徒”判处王元吉有期徒刑,按折杖法执行杖刑。但在行刑过程中,王元吉大呼冤枉,妻子张也听到了鼓声。就这样,这个案子被宋太宗亲自受理了。
林轩顾问宋太宗知道了他的冤情,将开封府审理此案的官员全部交给御史台审理。最终查明了案件真相,为王元吉平反,而审理此案的官员则受到了相应的处罚:开封府知府刘宝勋领了三月俸禄,推官的主审官张勇带了一名官员停止(免官降级),负责审理的官员决定流放到岛上;我们公司在其他调查中发现问题的官员“奖钱给帛”;张上告邓,击鼓,还赐十帛。据说王元吉在开封审讯时,用了一种叫“打老鼠郑”的酷刑,这种酷刑“极其恶毒”。宋太宗命令狱卒使用这种刑具,结果,狱卒要求快速处死。又解开,双手久久不能动弹。”宋太宗感叹道:“在京师之内,能收回冤屈真是太酷了。什么情况?"
大概正因为如此,无论大小敲锣打鼓的案子,君主往往都会亲自受理。淳化四年(993年)“都城民穆惠击鼓,状告家奴失豚。”结果,宋太宗“给了几千块钱补偿他的直来直去”,对总理说:“看来这罚款的事已经告到我这里来了,听着也可笑。但是,你把这颗心推向世界,你就可以清白了。”
显然,“不冤于民”才是立鼓的最终目的。作为一种制度设计,邓文谷的初衷是加强司法监督,纠正和平反错案,但在实际操作中,并不局限于刑事案件。如宋真宗景德二年(1005),开封府法官因“议狱不当”,被处以“削官一任”的处罚。仇象第一人不服,“易诉李”,命大臣复查。审查官员认为,虽然秋香等人有过错,但“法律不会追究官员。”于是撤销处分,恢复旧职,并依次追究开封法官的责任。
也有在《敲门闻鼓》上诉案中发现法律错误,从而予以纠正的情况。在宋真宗大中祥符时期,就发生过这样一起骗婚骗钱的案件:京城开封人结婚后,带着财产和妻子的嫁妆逃之夭夭,但按照法律规定,丈夫要过六年才能再婚。妻子被饥寒交迫,只得到了邓文鼓楼医院的上诉。为此,特诏:“不装嫁,取其财而死者,妻不能养其身者,即日起准其变。”
此外,一些有争议的问题也通过敲鼓得到了解决。宋太祖开宝六年(973),引起争议。进士徐世廉等人敲锣打鼓,指责考官李云等人“带着感情选”。宋太祖命令相关人员重考,并亲自在大厅里阅卷。“宫考是套路”,“宫考”制度由此建立。
北宋初年,对邓文谷接受影响最大的一个案件是发生在咸平五年(1002年)的左大帅薛遗孀柴氏上诉案。从这个案例中,基本可以看出邓文谷经营的实际情况。
薛是宋初宰相薛的养子。他胆子小,钱多,能当下士,花钱大方,却管不好家里。薛卒于至道二年(996年),时年42岁。他的遗孀柴再婚,没有孩子。薛安尚和薛是他前妻所生的两个儿子,他们一直与柴不和。柴太年轻,不能做薛的寡妇。她藏匿了薛留下的数万财富和大量书籍文物,并打算改嫁。拜天子为仆的前宰相兼官员张齐贤自然不愿错过这样的好机会,派人四处求亲。双方商定了结婚的日期。
但是正当好事要来的时候,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嵇的儿子向开封府控告柴。看到开封府事关重大,涉及达官贵人,不敢擅自处理,把案子拿到皇帝那里。宋真宗不想小题大做,但双方都不接受,只好把案子交给俞士泰审理。却说柴上书邓,告新丞相低价买下薛旧居,未得其意,遂唆使诬告自己。这样,另一个总理也参与进来了。由于向敏中是宋真宗信任和提拔的官员,他召见向敏中询问详情。向敏中只承认买了老房子,对柴的提议矢口否认。
宋真宗说,后来想压一个案子,来个冷处理。但是柴不答应,他又一次上诉,所以我们必须要有一个说法。宋真宗很无奈,只好让俞士泰做一个详细的调查。结果,他发现向敏中所说的一切都是谎言,宋真宗非常生气,当面斥责向敏中不诚实。在安学的兄弟们为遗产打官司之前,宋真宗命令他们不得出售他们的祖传遗产,所以低价出售我的老房子显然违反了圣旨。当然,柴私分财物的事也暴露了,是前宰相和太子中设的儿子张在背后唆使她多次打鼓。
因此,宋真宗对该案作出裁定:张齐贤、向敏忠均被撤销职务;薛安尚被鞭笞,用柴侵吞的财产从向敏中手中赎回旧房。张减了一任,贬到海州。最倒霉的当然是柴,他挑起了这个案子,上诉了好几次。结果不仅落得个人身家两空,还被判赎八斤铜(杖八十)。
来源:法治日报-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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