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身份证
再签一次。
还有人借钱。
我还能拿到“好处费”
最高5到6万,最低2到3万。
这个馅饼足够吸引人了。
真的是你想的那样吗?
危机往往隐藏在“好处费”的背后!
贪图“利益”
不走“正道”
平时不务正业的李,通过合伙人的介绍,似乎找到了一份不错的“发财经”。
“哥哥,你知道吗?把身份证借给别人贷款,但如果有好处费,一天能赚一万多!”
“还有这种好事吗?但是这个贷款我还不起钱?”
“借的又不是你,只是借你的名,没什么!”
在最高五六万,最低二三万的所谓“好处费”诱惑下,李决定铤而走险。
就这样,李通过合伙人的介绍从江西来到浙江,介绍人给他安排了住宿并办理了手续。第二天,介绍人带着李办理了手机卡和银行卡。之后,介绍人拿走了李的身份证。
祝你好运
被投入监狱
借用李某的身份信息,介绍人以其名义借款249978.36元购买福特汽车一辆。
4天后,介绍人等人开着一辆福特车,拿了很多资料,让李签字按手印,李签字盖章。然后,李拿着身份证在车内外拍照。
一切办妥后,介绍人说今年上半年车没处理好,给了李2000元现金让李先回去。
李回到江西后,给介绍人打电话未接通,之后就再也联系不上介绍人了。
虽然最高5到6万,最低2到3万的介绍人“好处费”迟迟不还,但似乎没有其他问题。两年时间里,没有人找李要收藏,李以为事情结束了。
直到今年原告张某起诉被告李某,李某才知道其名下的借款已由原告赔偿。这个补偿是怎么来的?就藏在李当时签过字的那一堆资料里。
李某与银行签订了分期付款合同,原告为分期付款合同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李后悔了,但为时已晚。白纸黑字,法院最终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赔偿金249978.36元,并支付利息损失18905.56元。
原被告接受判决,但考虑到被告也是被害人,经济也比较困难,以后可能执行起来比较困难。法官主动与原、被告进行协商,双方达成协议。被告李同意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其名下的一辆福特汽车偿还原告的赔偿金,剩余差额由被告分期偿还。
长期以来,对于贷款人来说,这种无需实际投入就能获得丰厚回报的“馅饼”往往充满诱惑。但“馅饼”暗藏陷阱,“借钱”往往对贷款申请人有害。为了所谓的“好处费”,不法分子借用身份信息买车,就成了所谓的“捎带”。贷款实际使用人不能按时还款,“捎带”将面临巨额车款被催收的局面。
摄影:温云龙
编辑:李忠
温馨提示:注:内容来源均采集于互联网,不要轻信任何,后果自负,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若本站收录的信息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给我们来信(j7hr0a@163.com),我们会及时处理和回复。
原文地址"借身份证给他人贷款是否承担责任吗,身份证借别人会被拿去贷款吗":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157813.html。
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官方微信
▲长按图片识别二维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