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从自己账户上提取公积金,他在网上找人伪造相关证件,骗取公积金后被抓新闻,不仅浪费了“办证费”,还被判刑处罚。近日,安徽省天长市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侯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万元。
2018年,为筹集资金做生意,侯某向亲戚朋友借钱后,联系小额贷款公司通过网络借款。对方能提供一套完整的证件材料,然后就可以提取他账户里闲置的住房公积金了。侯按要求提供了个人身份信息。小额贷款公司准备了一套房屋买卖合同、发票和盖有镇江市国土局不动产登记专用章的不动产权证书。侯某向对方支付了“办证费”。2018年6月,侯向滁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天长分中心(以下简称天长公积金中心)提交了这套伪造的证明材料,申请提取公积金。因为找不到一张发票的相关信息,天长公积金中心提出质疑,要求侯补充证据。侯某随后转而将儿子的身份信息提供给小额贷款公司,该公司伪造了儿子在江苏省的居住证,以证明在江苏省镇江市买房的真实性。侯某再次向天长公积金中心提供居住证、房屋买卖合同、不动产权证书等一套材料,成功骗取其账户内公积金77300元。后来有关部门检查侯提供的假材料时,发现天长公积金中心报案了。
经公安机关调查,上述不动产权证书和江苏居住证均为伪造。电话告知案情后,侯某如数退还了被骗公积金。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侯为他人伪造国家机关证件提供相关信息并加以利用,其行为已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被告人侯某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到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悔罪,并退缴全部涉案赃款,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没有再犯的危险,符合社区矫正条件,可以缓刑。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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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假房证户口提取公积金,假冒居住证":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1575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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