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负责丹东一审环境资源案件的丹东市元宝区人民法院在东港市大坪码头设立露天法庭,公开审理东港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二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七个月,缓刑一年,违法所得全部予以追缴。与会渔民深感震惊,纷纷表示,不打破禁渔令,绝不非法捕捞。
巡回法庭出现在被告席上。
当天,渔船停靠在码头。天气很好,但是海风太大了。为了让参加庭审的人能清楚地听到现场的声音,检察官、法官、法警反复调整审判台、公诉台、辩护席、被告席,尽可能地靠近。树立国徽,悬挂“环境资源审判巡回法庭”的横幅...一切准备就绪。开庭!
“这是什么?”"法院开庭审理非法捕鱼案件。"“走,去看看。”除了听到庭审消息后来到现场的民众,正在码头上修理渔具的市民也站在法庭一边旁听庭审。
被告在法庭上认罪。
为了保证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政府规定了禁渔期制度,但一些渔民法律意识淡薄,非法捕捞时有发生。在2021年黄海夏季休渔期间,两名被告合谋租赁了一艘钢制摩托艇,并使其适合在该海域捕鱼。当年5月,两被告雇佣4名渔民驾驶摩托艇在东港市大鹿岛和松岛附近海域捕鱼。当年8月的一天,两人操作的摩托艇发生事故沉没后,其中一人租了一艘木质渔船,雇人出海捕鱼三次。渔获物总价值60余万元,非法获利11万余元。他们的行为严重破坏了海洋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
庭审中,公诉人就案件事实和证据的认定、法律适用、量刑建议、案件启示等发表了意见。,且被告当庭自愿认罪。
庭审结束后现场普法
“禁渔期制度在维护海洋生态平衡和可持续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希望广大群众坚决杜绝非法捕捞,不要为了一时之利触碰法律红线。”庭审结束后,检察官对现场群众进行了教育。
有渔民看了庭审后说:“虽然禁渔期收入减少,但禁渔后我们捕捞的水产品多了,不然鱼就没了。后人该怎么办?”“我从来没有离法庭这么近过。太严重了。我真的觉得法律不是儿戏。以后我一定遵守政府规定,再也不违法捕鱼了。”
负责此案的检察官、东港市检察院第一检察处处长栾贤军在被告席上讲述了开庭审理的初衷。东港渔业资源丰富,很多渔民法律意识淡薄。在禁渔期,他们非法捕捞,有的渔民为了逃避监管,甚至拆除导航定位装置进行危险作业。发放法制宣传资料的效果有限,所以这次检察院与法院沟通,以巡回法庭的形式在被告席上开庭审理,让更多的人近距离感受到法律和法院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栾先军表示,虽然目前禁渔期已经结束,但从相关部门反馈的情况来看,仍有少数非法捕捞活动,所以在这个时间节点,将试验开到码头,给部分渔民打了预防针。
巡回法庭开庭。
来源:辽宁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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