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14日电据生态环境部网站消息,第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14日向山东省反馈了督察意见。督察组指出,山东省一些地方“两高”项目违规问题突出。2018年以来,全省206个新“两高”项目中,有114个项目违规。
督察认为,山东省积极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下大力气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力度大,成效大。
山东省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2018年以来已召开两次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制定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用经济和环境“双指标”综合评价区域发展质量。加强南水北调水质保障,排查南四湖流域1.2万多个污(水)口。两轮“四减四增”实施三年,2019年以来压减焦化产能1506万吨。
积极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在黄河流域率先建立省际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积极推动建立黄河口国家公园,实施黄河三角洲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设立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启动区。制定东平湖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规划(2020-2035年)。
尽一切努力打好污染防治战。4900多家企业无组织排放,3800多家企业全面整改挥发性有机物。环境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地表水评价断面水质优良比例和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稳步上升。继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改善行动。
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探索建立“绿色门槛”制度,建立生态文明建设“1+7”财政奖励补偿政策体系。制定修订生态环境领域地方性法规12部、省政府规章2部、地方环境标准47项。在长岛建立海洋生态文明综合实验区,创建一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
山东省一边监管,一边改革,建立银行,解决一批人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截至2021年11月底,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举报问题7106件已办结或阶段性完成,其中责令整改2651件;立案处罚372件,罚款4657万元;立案侦查17起,拘留13人,约谈27人,问责146人。
督察指出,山东省仍存在一些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亟待解决。
一是一些地方和部门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力。一些领导干部对生态环境保护的紧迫性和艰巨性认识不足,取得阶段性成效后态度放松。虽然近年来南四湖水质保持稳定,但湖区生态破坏时有发生,流域截污纳污工作滞后。南四湖省级自然保护区被非法占用。在一些地方,忽视了对景观生态真实性和完整性的保护。东平湖市级湿地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的非法旅游活动,直到2021年3月被国务院有关部门通报后才停止。东平县政府、泰安市林业局出具保护区缓冲区道路建设虚假申报材料,编造新建道路仅占用实验区的假象,已建成道路实际占用缓冲区102.5亩。
一些地方“两高”项目违规问题突出。2018年以来,全省206个新“两高”项目中,有114个项目违规。济宁市和泰安市分别违规建设焦化产能260万吨/年和400万吨/年。省工信厅既没有下力气控制新增非法产能,也没有整改现有非法产能,甚至提出用产量控制代替产能削减,但并未得到有效落实。第一轮督察整改方案要求新华特钢非法产能停止封存,用于其他新项目产能置换。2020年以来,山东豫鑫铸造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非法生产销售炼钢生铁和铁水72万余吨。临沂山东临港有色金属有限公司非法生产炼钢生铁104万吨。东营市列入清单管理的19个地炼项目全部违规备案,涉及产能6040万吨/年。不在名单内的山东光岳化工有限公司违规新增炼油能力360万吨/年;陈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石化分公司等3家企业的常减压蒸馏装置均属于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产能。
2021年9月,第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山东省滨州市惠民县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进行督察。图片来源:生态环境部网站。
一些地方重发展,轻保护,忽视盲目发展带来的隐性环境风险。2017年至2019年,潍坊诸城市先后违规批准郑达樊华新城等5个建设项目在三里庄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占用二级保护区1141亩,还推动2020年违规调整保护区。济南泉域的重点渗漏带已被大量人员开采和占用。2019年发布的《济南市名泉保护总体规划》降低了重点渗漏带的控制要求,大量项目得以规避要求,违规建设进行“开口”开发建设。
一些企业为了完成减煤任务,用木炭等高污染燃料替代煤炭,以降低统计数据中的“煤耗”。烟台莱阳市不仅未按整改方案要求暂停陆海交叉管理区项目建设,还继续为15个违法项目发放施工许可证。青岛市未严格落实整改要求。2018年9月以来,该海域共办理违法用地手续157宗,占用海域面积566.8公顷。
二是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仍有差距。非法取水问题突出。东营、德州、滨州、泰安年取水总量超计划11.47亿立方米。聊城莘县、冠县215家企业违规自备井246口,德州111口地热井无取水许可。菏泽、聊城部分企业违规取水约400万立方米。大汶河取水指标被违规发放,200公里河道多达72处被无序蓄水。戴村坝断面近五年生态流量指标保证率仅为30.4%,远低于80%的要求。菏泽市鄄城县普水湿地公园项目以河道清淤、提高防洪标准为名建设景观设施,违法占用耕地545.6亩,挖掘水面207亩。德州市齐河博物馆群项目开挖景观湖蓄水250万立方米,但水资源论证报告未提及景观湖用水量。
农业用水广泛。引黄灌区2700万亩有效灌溉面积中,1020万亩达不到节水灌溉要求。东营引黄灌区干支渠只有40%完成了衬砌改造,浪费了大量水资源。此外,东营市还盲目扩大高耗水作物的种植面积。2020年莲藕等作物种植面积是2015年的3倍,年新增需水量2.5亿立方米以上,水资源供需矛盾加剧。
湿地生态保护薄弱。菏泽市东明黄河国家湿地公园保护区占地51.93公顷,水浒国家湿地公园占地115.27公顷。茌平金牛湖国家湿地公园和东阿洛神湖国家湿地公园也被非法占用。东营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近5年年均生态供水量仅为6亿立方米左右,远未达到目标要求。2020年,水利部门向东营市下达生态补水指标4.48亿立方米,其中大量被挪作他用。
三是大气污染防治问题依然突出。对柴油卡车的攻击有明显的缺点。督察组发现,东营市24辆应淘汰拆解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仍在使用,滨州市、东营市6家机动车检测机构弄虚作假,抽检油气回收装置气液比不合格率高达70%。东营广饶康森石化有限公司、君欣商贸有限公司违规销售不合格船舶用油和车用柴油,油品硫含量严重超标。铁路专用线建设进展缓慢,2020年底前应开工的10条铁路专用线只有4条在建。一些地方新增项目煤耗减量替代方案把关不严,焦化行业隐瞒煤耗数据问题突出。菏泽山东聚明能源有限公司以“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转化”为名,逃避焦炉停工要求。
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滞后,2021年7月前完成比例不足40%。淄博市中石化齐鲁分公司对挥发性有机物处理重视不够,90个物料储罐未完成油气回收处理。
四是一些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亟待解决。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不到位。胶州湾近岸海域符合ⅲ类及以上水质标准的面积将由2018年的92%降至2020年的82%。2019年以来,潍坊、烟台、日照等市违规办理或换发禁止养殖区养殖用海使用权证34份,面积2193公顷。荣成天鹅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6.4公顷海域用于水产养殖。
矿山环境管理和整改不力。泰安通报称,已治理的3座矿山仅部分完成恢复工作,位于“三区两线”可视范围内的39座废弃矿山未治理,仍有景区采矿活动。济宁市以矿权整合为名,多次为关闭的废弃矿山重新申请采矿权,大大增加了开采面积。
环境风险突出。潍坊昌邑市2011年露天堆放的印染污泥和化工污泥直到2021年4月才被清理,其中一部分已被非法处置。青岛、枣庄、聊城等地部分企业非法处置污泥,污染周边环境。聊城市和淄博市在污染土地调查报告中弄虚作假进行开发建设的;泰安市管控不到位,污染地块长期用于生产经营活动。
2021年9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第二督察组在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东发制革厂污染地块采集土壤样品。图片来源:生态环境部网站。
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短板突出。提高污水处理质量和效率的工作进展缓慢。截至2021年8月,全省94个市县排水管网检查率整体进度仅为53.4%。泰安市宁阳化工园区高浓度污水长期外溢,严重污染了海子河。菏泽市截污纳管工作严重滞后,水回黑臭问题突出。此外,菏泽、德州等市还存在不少非法处置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的问题。
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没有推进。废弃农膜回收储运和综合利用网络建设不到位,禁用的0.01毫米以下聚乙烯薄膜仍广泛销售使用。《山东省农药使用调查监测数据分析报告》中每亩作物平均农药使用量与上报的统计结果存在显著差异。测土配方施肥工作流于形式。
督察要求,山东省要坚定不移走绿色低碳发展道路。要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严格控制“两高”项目盲目上马。全面落实“四水四定”原则,高标准建设沿黄城市群,加强南水北调沿线水资源保护,强化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不断完善海洋生态环境治理,加快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坚决遏制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加快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对失职的,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查,明确责任,严肃、准确、有效。需要进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或者提起公益诉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督察强调,山东省委、省政府要根据督察报告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并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党中央、国务院。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问责问题进行了梳理,已按有关规定移交山东省委、省政府处理。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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