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制报记者马建刚通讯员郑约翰杨
民间借贷在生活中很常见,是向朋友、同事、亲戚借钱的民事行为。借贷双方往往有特殊的人际关系,有相互信任的基础,但也正因为如此,存在不规范的操作,导致很多借贷关系得不到法律的支持。
●●基本情况
2020年3月1日,任向陆某借了7万元,两人是朋友。任某向陆某出具借条,约定每月还款840元,并承诺随时拿回借款。6月1日,因急需用钱,陆某催促任某借钱。6月5日,任支付利息2520元给陆。9月15日,任偿还陆本金1万元,其余部分拒不偿还。为维护合法权益,陆某将任某诉至法院,请求支持其诉讼请求。
●●判断结果
2020年11月7日,三门峡市陕州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陆某与被告任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通过网上三门峡报名参加庭审的NPC代表、CPPCC委员和各界人士等40余人旁听了庭审。
庭审中,法官首先确认了双方当庭不存在争议的事实。然后根据双方意见,围绕争议的借贷关系及利息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质证、法庭辩论等一系列审理程序。整个庭审过程清晰、规范、有序。本案当庭宣判:被告任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陆某借款本金6万元及利息。
●●●法官陈述
1.借钱怎么保护利息?
民间借贷的利率属于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范畴。借款人和贷款人是否约定利息,多少利息应在自愿的基础上进行。但如果约定利率过高,不仅会导致债务人不履行合同,还会引发其他社会问题和道德风险,所以法律在网上设置了利率保护。
2020年8月20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牌价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于2019年8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因此,司法保护的利率上限是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
第二十五条规定,借款人与贷款人未约定利息的,贷款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自然人之间利息约定不明确,贷款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外,借贷双方对借款利息约定不明确,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以及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牌价等因素确定利息。
2.借钱时如何出具和约定借条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民间借贷是指借贷双方根据自己的意愿建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法律关系。出具借条时,双方应就借款金额、币种、用途、期限、利息、逾期利息、还款方式等条款自愿协商,并将协商结果书面记录在借款合同(即借条)中。
3.借款时,除了借款人的借条,还需要借款人出具哪些材料?
借款合同的成立需要满足形式和实质要件。形式要件是达成协议的外在形式,如借据、借款合同等能表明双方同意借款的形式;基本要素是资金的实际交付。日常生活中,小额贷款会以现金交付为主,但如果是大额贷款,就要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交付。因此,小额现金贷款在借款时,除了借款人出具的借条外,还需要出具收条,证明借款已经收到;大额贷款除了白条还需要转账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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