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随着一场降雪的到来,营口地区气温骤降。营口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委会委员、办案检察官Xi·建林望着窗外越来越大的雪,心里越来越着急。他担心70公里外的盖州市农村71岁的申诉人邓某不方便来市检察院参加公开审理。
Xi建林立即召集办案小组研究对策。考虑到天气寒冷,投诉人年龄较大,下雪天路滑且偏僻,为避免投诉人来回奔波,在征得听证员同意并向院领导汇报后,决定将听证会移至投诉人邓所在村,在家中举行。
▲检察干警前往申诉人的村庄。
听证会当天,办案组一行人带着听证设备和材料,上午沿着冰雪路段驱车近两个小时,来到邓所在的村子。原定在市检察院举行的听证会如期在邓家门口举行。
邓是一起非法储存爆炸物案的被告人。原审查明,从1977年至案发,邓在家中非法储存黑火药1000余克。法院判处邓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邓不服判决,向检察院提起申诉,一直上访。
营口、盖州两级检察院受理此案后,成立了办案组。承办检察官建林带领办案组多次到邓某位于盖州市农村的家中,当面听取邓某的理由和意见。
经过走访,办案组了解到,这位71岁的老人拒绝接受法院的判决,因为他坚持认为自己家里存放的东西是火药,应该与法律认定的爆炸物不同。邓的想法在农村更为普遍。但非法储存爆炸物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公私财产安全,应加强安全教育和宣传。尤其是年关将至,办案组决定加强对本案的解读和推理。
为了充分听取各方意见,有效化解矛盾。2022年1月初,在征得邓同意后,市检察院决定在春节前夕公开开庭,邀请部分营口市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还邀请了部分周边群众参加听证。
听证会上,办案组成员介绍了案件情况、原案件处理情况、办案法律依据等。邓某陈述了申诉理由,办案检察官结合调查取证、鉴定、笔录等对邓某的申诉理由逐一进行了说明和回应。听证员分别向邓和承办人提问,并结合具体案情发表了对本案的看法。质询结束后,三名听证员在闭门鉴定后当场宣读了鉴定结果,一致认为申诉人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
最后,办案检察官和听证员共同释法,讲道理,说服申诉人,并在春节前对参加人员进行了安全教育宣传,得到了NPC代表和在场群众的一致肯定。申诉人邓被检察机关上门审理的做法深深感动,认为检察机关和审理人员是真正把他的事放在心上,用真诚的态度和实际行动解了他的心。邓最后说:“我以前不懂法。经过你的一番劝说,我心里悬着的石头可以放下了。谢谢大家。”
本次听证会用生动的案例讲解案情,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信任到案件,取得了圆满结案、法学理论到位、化解家门口矛盾纠纷,把法律解释与安全教育宣传紧密结合,以实际行动履行检察机关社会责任的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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