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的准入门槛在一步步提高。近日,中国资产管理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公布了最新一批未注册的私募申请人。今年迄今为止,共有8起,而去年同期为6起。值得注意的是,在未注册的情况下,首次出现“主要投资者”限制的机构已经或仍在从事冲突业务。
或者参与“众筹”等有冲突的业务
具体来看,今年未注册的8家申请机构中,有7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等违规行为,只有墨家(天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墨家资本”)因机构本身及主要投资者曾从事或仍在从事与私募股权相冲突的业务而未注册。以前,这一要求仅限于机构本身。
根据该协会的信息,发生冲突的业务包括民间借贷、民间融资、融资租赁、集资业务、小额贷款、小额信贷、P2P/P2B、众筹、保理、担保、房地产开发、交易平台等业务。
墨家资本的主要投资者涉足“小额借贷”、“众筹”等相互冲突的业务。据天眼查信息显示,墨家资本为天津恒信投融资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恒信投融资的法定代表人为曹会斌。并控制上海新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金金融”)。
根据智联招聘网上的招聘信息,新金金融打破了原有的小额贷款模式和传统的投融资服务模式,开创了线下和线上相结合的新型金融业务模式。线上平台集网贷、众筹、私募基金业务于一体,与线下业务资源共享,需求互补。
“历史清白”的更高要求
这次对投资者的限制已经在去年年底更新版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须知》中执行。在不予登记的情况下,旧版仅拒绝登记“申请人兼营冲突业务”,而更新版扩大了限制主体,增加了对申请人主要出资人的要求,将“融资租赁”纳入冲突业务。
那么,已经或仍在从事冲突性业务的投资人有什么危害呢?原广州九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规风控总监关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解释说:“大部分投资者是机构的执行人或者在机构中有很高的话语权,从机构层面渗透到实际控制自然人和股东。如果机构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或者自然人的主营业务收入多与利益冲突有关,就容易形成关联交易或者以私募的名义做其他违法行为,影响私募行业的健康发展。”
因此,这对申请机构及其股东的合规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除了不允许经营营利性业务的主要出资人外,历史上从事过营利性业务的申请机构也会构成不予注册的情形。这对股东和申请机构的‘历史清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执业律师在尽最大努力核查时,还应认真、全面地审查股东和申请机构的历史业务经营情况。”关对说:
此前注册的兼业投资者也可能面临整改。“协会的限制是在私募基金业务和兼职业务之间设置防火墙,避免兼职业务的风险扩散。”前中债登法律顾问、德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柯景民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对投资者兼业的限制,说明在制度设计和实际操作中加强了对兼业的风险控制,从而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发生,这也是协会的谨慎之举。此前,如果投资人兼营业务,必须整改。但由于工作量大,这应该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本文来自《国际金融报》。
更多精彩资讯请登陆财经网站(www.jrj.com.cn)。
温馨提示:注:内容来源均采集于互联网,不要轻信任何,后果自负,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若本站收录的信息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给我们来信(j7hr0a@163.com),我们会及时处理和回复。
原文地址"私募出问题投资人的钱怎么办,私募投资者人数不得超过":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141114.html。
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官方微信
▲长按图片识别二维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