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您来到国盈网!
官网首页 小额贷款 购房贷款 抵押贷款 银行贷款 贷款平台 贷款知识 区块链

国盈网 > 小额贷款 > 关于中财基础设施投资(天津)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案情通告

关于中财基础设施投资(天津)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案情通告

小额贷款 岑岑 本站原创

2020年4月16日,东营市公安局东营分局对蔡中基础设施投资(天津)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为依法惩治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维护国家金融管理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预防和处理非法集资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1.目前,公安机关已调取了蔡中基础设施投资(天津)有限公司东瀛分公司的全部财务数据,同时聘请司法审计机构对所有相关人员历年来从该公司非法集资中获得的经济利益进行了确认。

2.公众非法吸收的资金属于非法所得。公安机关警告蔡中基础设施投资(天津)有限公司东瀛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存款的行为人(包括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自通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立即主动配合公安机关工作。主动退还本人在蔡中基础设施投资(天津)有限公司东瀛分公司非法集资过程中获得的经济利益,以及在非法集资中获得的广告费、代言费、代理费、好处费、回扣费、佣金、提成等其他经济利益。

3.涉案人员积极配合调查,并在通知要求的期限内主动退还违法所得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作为犯罪处理。

四、凡在本通知要求的期限内拒不归还钱款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包庇涉案人员,不得隐瞒其犯罪所得,否则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返还赃款前,需要联系办案民警登记核实拟返还的赃款数额。退还程序服从办案民警的安排,退还的违法所得存入公安机关指定的资金账户。

六、请尚未报案的集资参与人,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30日内,到蔡中基础设施投资(天津)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所在地公安机关登记报案,未及时报案者,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

7.希望集资参与人通过合理合法的渠道反映情况,表达诉求。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案件进展将按法定程序适时公布。

地址:东营市公安局东营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东营市东营区西三路215号)

办案民警:高警官、岳警官。

电话:0546-8926049

东营市公安局东营分局2021年5月19日

温馨提示:注:内容来源均采集于互联网,不要轻信任何,后果自负,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若本站收录的信息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给我们来信(j7hr0a@163.com),我们会及时处理和回复。

原文地址"关于中财基础设施投资(天津)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案情通告":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135719.html

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官方微信
▲长按图片识别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