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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上班就背债,退出还要高额赔偿……“培训贷”套路到底有多深?

小额贷款 岑岑 本站原创

新华社南宁5月13日电题:不上班就负债,不干就要高额赔偿...“培训贷”套路有多深?

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林、刘凌毅

上班挣钱前,小秦负债累累。为了解除不合理的合同,她也不得不做出高额赔偿。

新华视点的调查显示,近年来,全国多地曝出大学生陷入“培训贷”陷阱。最近随着毕业求职旺季的到来,求职者要警惕这些套路很多的“培训贷”公司。

高薪招聘?入职前背“贷款”

“月薪6000,还有提成。每天只需要工作3个小时,公司还包住宿。毕业后,你将获得高级舞蹈教练的资格。”看到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一家舞蹈培训机构招聘舞蹈学徒的信息后,小秦去应聘。

店长熊面试后表示,要想得到这份工作,需要3到5个月的培训,培训费、办理教练证的费用、进修费用共计27800元。如果舞蹈学徒在培训期间按照教学计划协助教练完成教学任务,这些费用由公司承担。

小秦觉得现在找工作不容易,就把协议扫描了一下,签了字。期间有两名男子要求她解锁手机,经过一番操作后,要求她拍照。小秦以为是入职手续,没太在意。回家后,她翻看手机记录时,发现自己通过两个网贷平台借了27800元,还款金额超过3万元。

小秦感觉被骗了,立即向劳动监察和公安部门报案。在两个部门的调解下,小秦与这家机构签订了调解协议。但因为之前签订的培训协议中有违约条款,小秦无奈,只好支付了8000元的违约金。

“执法人员说如果去法院起诉,可能不用交违约金,但我想尽快脱身。”萧炎说。

这家舞蹈培训机构在广西南宁有几家分店。记者以应聘舞蹈老师的名义走进南宁市青秀区某分校。萨沙经理介绍,该组织在广西、广东等地设有分支机构,要求培训、调研后上岗。莎莎向记者推荐了一个费用为2.78万元的全能店长教练班,并表示可以0元学习,前提是从网贷平台贷款24期全额学费。

“前六个月,你不迟到早退,我们帮你还款;6个月后,你顺利毕业,我们负责帮忙安排工作。每月6000元底薪加提成,可以自己还,没有任何经济压力。”萨沙说。

看到记者对从网络平台贷款的方式犹豫不决,莎莎说:“网络平台相当于第三方担保机构,为了约束学生,让他们更快地学会技能。”聊天过程中,店长不断以“培训结束后我能有一个光明的未来”、“网贷学费的偿还很容易”等字眼劝说记者尽快签约,甚至还说以后表现好可以合伙开店。

记者通过知情人拿到了一份舞蹈培训机构的合作协议。根据协议,总部位于广东东莞的培训机构在全国范围内招聘代理,并收取费用。代理商需要不断发展加盟商,收取的加盟费与总部成正比。加盟商可以使用该舞蹈机构的品牌,但经营中产生的债务和纠纷由加盟商自行承担。

记者了解到,一些“培训贷”公司为了逃避执法部门的打击,往往会办理一些低门槛要求的资质,甚至开设连锁培训机构。业内人士表示,这些公司真正的盈利点是小贷公司办理“培训贷”后给的返点,收取的高额培训费,以及发展加盟商后的利润提成。这些公司在吸引到一定数量的求职者时,会以经营困难等各种理由“携款潜逃”,以逃避责任。

披上“合法”的外衣,职场上防“白”是防不住的。

在一些互联网投诉平台上,有很多关于“培训贷”的投诉。不少网友抱怨被“套路”,遭遇“霸王条款”、“公司跑路”、“退款难”。

在某网上留言区,大学毕业生梁潇讲述了自己被南宁某培训机构以招聘为名骗取“培训贷款”的经历。4月底,记者走访了该公司在南宁民族大道某大厦的办公室,发现原来的办公室已经搬到空并且墙上的公司名称被遮挡。楼里一名保安说,公司最近已经不继续营业了。

南宁市西乡塘区劳动监察大队大队长甘西海说,这些培训公司以高薪、工作轻松、前景光明等虚假承诺为诱饵,要求求职者办理“培训贷款”。但培训结束后,承诺往往无法兑现,求职者还要一直承担贷款的利息和费用。这些公司不会与已办理“培训贷”的求职者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而是以所谓的“协议”取而代之,并设置一系列明显对求职者不利的苛刻条款和高额违约金。

记者获得了南宁某培训公司与学员签订的协议。根据协议,求职者将在两年培训期内以贷款形式分期向培训公司支付服务费27800元。两年内不迟到不早退,培训费由培训公司承担;如遇迟到早退或其他违约情况,学费由求职者本人承担。至于退款,需要在协议生效后7天内提出,求职者需要支付已经支付的相关费用和40%的违约金。

协议还约定,求职者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相关内容,否则将向公司支付5万元至10万元不等的违约金,以及公司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和参与诉讼或仲裁产生的一切费用。

广西民族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田志远说,这种合同的特点是公司利用其优势地位制定格式条款,为对方设定苛刻的条件,排除对方的主要权利。

在求职旺季加强监管维护求职者权益

2019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集中打击“套路贷”新型犯罪。今年2月,银监会、央行、教育部、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监督管理的通知》,对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进行了明确规定。

随着有关部门对“培训贷”等“套路贷”的打击力度越来越大,这些“培训贷”公司也越来越善于伪装,让求职者防不胜防。

北京卫恒(南宁)律师事务所律师黄宇表示,这些公司的经营活动涉及金融监管、公安、市场监管、人社、教育等多个部门,法律关系非常复杂。有些求职者明知被骗,却难以承担维权的时间和金钱成本,往往自认倒霉,听之任之。

业内人士建议,相关部门应齐心协力打击“培训贷”。

黄宇建议,教育、人社、公安等部门以“防诈骗进校园”为手段,加强对毕业生的金融、就业、法律等方面的知识培训,提高毕业生辨别各种形式“培训贷”陷阱和自我保护的能力,增强防范意识。

南宁12315中心工作人员闫红日建议,加大对“培训贷”的宣传力度,提示高校毕业生谨慎使用金融贷款,保留相关消费凭证,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与培训机构签订协议、合同时,应仔细阅读、核对相关内容,及时提出不利条款,讨论或修改后再签。如果不小心踏入“培训贷”陷阱或遇到疑似“培训贷”诈骗,应积极收集并保留相关证据。如有教育培训纠纷,应向培训机构注册地教育部门投诉;涉嫌诈骗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报案。

甘西海表示,“培训贷”的乱象涉及多个行业。单靠某个部门执法是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要明确市场监管、人社、公安部门的职责权限。坚决打击涉嫌合同诈骗、强制捆绑培训贷款、以欺诈胁迫手段非法集资等违法行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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