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争夺财力、为稳增长注入动力的大背景下,山东省设立“地方金融监管局”将承担哪些任务?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在省、市、县三级机构的采访显示,地方金融监管局在保留过去金融办职能的同时,遇到的主要困难是任务多、缺乏执法依据和信用基础设施。
央行副行长刘6月24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报告时表示,将进一步明确地方政府的金融监管责任,落实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和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监管责任,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在防范和化解区域性金融风险、打击非法金融活动中的重要作用。
这是近年来国务院在全国人大“加强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报告中少有的案例。转型中的地方政府的金融办公室(在一些地方也被称为“金融工作服务局”)往往是在为本地区争取财力的同时监管民间金融机构。
在2013年中国区域金融运行报告中,山东省在商业银行不良率、资本市场合作等方面表现稳定。自去年地方金融改革启动以来,希望在地方金融创新上有所突破。正在试点各类交易所和农村资金合作组织,引导设立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给地方金融监管增加了新的一层压力。
山东省政府金融办人士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自去年12月初文件下发以来,全省17个市、137个县(市、区)已全部独立设立金融机构,并加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牌子,承担地方金融监管职责;省级地方金融监管局的牌子也将在这一轮省级机构改革中挂上。
县案例:“一人多职”
山东省潍坊市是最早挂牌地方金融监管局的地方。所辖某县政府金融办负责人向21世纪经济报道介绍了金融监督局成立的细节。“因为人少,我们一个人身兼数职。”这位人士说。
县财政所成立于2009年3月,初步核定编制5人。2011年,通过加挂县金融服务中心的牌子,编制增加到8人。2013年,地方金融监管局的牌子挂上后,编制增加到12人。目前实有工作人员7人,近期还会增加其他人员。
这家金融办的工作人员兼职情况在当地比较有代表性。相关负责人介绍的目前员工的分工情况显示,大部分人需要兼顾监督和“协调”:
其中,一名工作人员负责办公室工作,兼职财务工作,同时负责保险(放心保险)行业的协调工作;一名工作人员负责地方新设金融机构设立和变更的初审,重点负责融资性担保公司的日常监管。
重要的银企合作和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也由一名工作人员负责。他不仅负责小额贷款公司的日常监管,还负责银企合作,协调相关部门依法查处非法集资和非法证券活动。
此外,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和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的日常监管;一个工作人员负责证券和企业的上市,还负责一个网站的维护和更新。
相关负责人还解释说,监察局在工作中实行政府常用的AB角制。按照公布的分工,是A角,其他员工是B角,B角配合A角开展工作。所以上面的分工也随着具体工作进行了调整。
在监管对象上,这个县级监管局负责监管3家小额贷款公司、3家融资性担保公司、1家民间资本管理公司、1家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同时,在金融办的职能下,要协调服务10家银行、25家保险机构、2家证券营业部。
所以它的监管人力还是比较充实的。上述负责人介绍,上述地方新金融机构各有一名主管总监,坚持每月调度一次,每季度审计一次。总监每月需要去各机构现场检查一次。同时,监察局还会聘请中介机构进行半年度和年终审计。首席监事应当出席被监督机构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每个月都要对被监管对象的银行流水进行检查和核对。
但对辖内新设金融机构的地方监管方案细节尚未形成。暂时按照“不吸公存款、不放高利贷、不暴力负债”三条高压线,参照银行监管办法,重点审核合同、对账银行账户。
地方金融监管局不是垂直管理机构。在与市监察局的关系中,上述人士表示,县政府负有地方新型金融机构风险处置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市金融办负责地方新型金融机构设立审批材料的复审并上报省金融办,汇总审核地方新型金融机构月度经营报表。
平衡多任务模式
对比上述县级个位数的监管目标,潍坊有52家小额贷款公司。截至3月末,流动资金达到65.03亿元,贷款余额70.85亿元。52家融资性担保公司总资产60.62亿元,担保余额99.44亿元。此外,还有16家民间资本管理机构和6家民间借贷服务中心顺利通过省金融办审核备案,数量居山东省各市之首。
潍坊地方金融监管局负责人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其面临的主要困难仍然包括在开展现场检查等监管措施时,缺乏人力和处罚依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省金融办获悉,关于地方监管职能的法律法规仍在制定中。
上述负责人提到了两类问题。第一,监管还处于没有证据的状态。市县金融办和地方金融监管局没有法律授权,在管理手段和措施上没有相应的奖罚权,导致工作不力,监管对象不服从,很多金融风险难以制止在萌芽状态。
二是人力建设问题。以潍坊市金融办(地方金融监管局)为例,其机构人员共22名,其中行政人员13名(部分地区没有行政人员),业务人员5名。所以一般业务部门只有两三个工作人员。
如果上述人员到基层和被监管对象中去检查处理相关问题,将面临监管职能和金融服务职能的平衡。“县和市区的情况更糟。有的县只有两个人,而且还是兼职。重活难做。”该负责人表示。
山东推进地方财政监管时,全国正在进行县市政府机构改革,严格控制员额总数。
21世纪经济报道从山东东营市政府相关渠道获悉,其金融监管局挂牌后,岗位增至21个。营业部由4个增加到6个,并新增了金融稳定部和监管部。
根据地方金融监管局自己的统计,需要处理上百个监管对象。包括约50家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59家投资(咨询)公司,9家融资租赁公司,以及40多家其他类型的机构。
面对被监管对象缺乏执法依据,也是很多责任人共同感受到的主要问题。因此,现场和非现场监管措施都难以达到最优的局面。
据介绍,目前地方金融监管实验主要集中在各种业态的信息报送和分析上,也需要立法明确刚性手段。“定期报送财务信息和统计数据只是从表面上掌握情况,没有技术和力量去检查其真实性和统计口径。”
同时,新金融企业的财务报表、标准化、信息透明度还没有统一,需要金融监管局先建立规范,根据不同的业态建立标准。
“省地方财政监督管理条例已经制定。我们很期待。”一位负责人表示:“地方民间金融日新月异。不能等省里的规定,就是在现有条件下怎么有所作为。”
目前,上市公司数量、新增银企贷款额、各类创新机构运营情况仍是考核地方金融办负责人的重要指标。在目前的架构下,地方金融办和金融监管局的主要负责人还是重叠的。
迫切需要建立监管基础设施
另一个常见问题是如何为地方金融实体建立“信用调查”基础设施。
在山东省东营市,当地政府正准备建设民间融资征信系统,相关负责人称之为目前“最迫切、最成熟、最可行”的监管方案。
地方政府希望从地方金融机构的征信体系建设入手,汇总地方金融机构的信用信息,逐步建立和完善民间融资信息的采集、查询和信用评估体系。
上述系统与央行征信系统的区别在于,央行侧重于对银行信用信息进行汇总和评级;民间融资征信系统主要采集和查询民间融资借贷双方的信用信息。
当地政府制定了“一个网络,一个数据库,一个系统”的计划。“一网”是指民间融资信用信息服务网,是民间融资信用信息的服务门户。为中小企业提供信用管理、信用信息公示、民间融资借贷指数发布等功能。
“一库”是指民间融资信用信息数据库,包括投资者和融资者基本信用信息、民间融资借贷信息、担保信息等数据库,用于完成民间融资当事人信用信息的采集和分类存储。难点可能是“担保信息”,需要收集融资性担保机构在担保业务和反担保业务中产生的担保和代偿信息。
“一个系统”是指东营市民间融资信用信息查询汇总系统,希望实现民间融资信用信息的查询、统计、评价和上报。据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一建设计划于2014年上半年立项,希望一年后能够全面应用。目前这个系统还在和具体施工方对接。
此前,山东省是较早将交易所纳入地方金融监管的地区。建立兼具现货和期货服务的交易所也是地方金融创新的主要方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得的信息显示,地方交易场所57家,其中股权交易场所18家,商品交易场所39家。
由于交易所跨区域的特点,如何平衡市县监管部门的属地责任和省级部门建设监管基础设施的责任,也在本地系统中进行了讨论。
目前有一种观点认为,该省应由省人大通过法规,赋予各级监察局相应的监督权,针对不同情况的不同案件,制定行政处罚和奖惩标准。也有观点认为,新的地方金融机构不应该过早制定监管规则,而应该有通用标准。经过一段时间的操作观察,否则,部门权力形成后,金融创新可能会受到抑制。(编辑彭懿张凡沈建利)
温馨提示:注:内容来源均采集于互联网,不要轻信任何,后果自负,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若本站收录的信息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给我们来信(j7hr0a@163.com),我们会及时处理和回复。
原文地址"山东地方金融监管局局长,山东金融局官网":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134301.html。
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官方微信
▲长按图片识别二维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