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反欺诈大数据
近年来,以高利贷、“校园贷”、“套路贷”为代表的非法高息放贷、暴力讨债案件在全国范围内持续频发,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这类案件手法新颖隐蔽,犯罪嫌疑人故意逃避打击,侦查难度大。
(本文转自反欺诈大数据:FPData)
题图:涉案人员在现场被抓获。
对此,江苏警方积极回应群众期待,严惩以借贷为名的违法犯罪活动(俗称“套路贷”),揭开了借贷纠纷表象背后的犯罪黑幕。
9万到80万,小老板想自杀。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某装修公司老板黄怎么也想不到,2016年8月借的一笔9万多元的“小贷”,两年后竟“滚”成了80多万元的债务。他还清了一辆10多万的私家车,融资40多万。最后40万没有还清。绝望的他最终选择了自杀,所幸获救。
常规贷款往往披着“借款”的外衣
“我真笨。我这两年一直认为这是民间借贷,他们的权益是受法律保护的。”黄某清楚地记得,从小贷公司拿到9万多贷款后,11天后被迫还了26万多,还平白无故加了13万的债。没有意识到自己陷入“套路贷”的黄,在“债主”的软硬兼施下,这两年与几个“平账”签订了十余份不对等的“借款合同”。他选择了自杀。一是觉得对不起家人,不想拖累家人。二是“债主”一直没有停止讨债,让他看不到还清的希望,所以特别感谢派出所帮他拨开迷雾。
2017年12月的一天,黄某因自杀被送往医院抢救后,天成小额贷款公司负责人丁某联系不上黄某,遂唆使多名团伙成员于当晚零时许在黄某家门口“喷漆”讨债。鉴于黄吞服农药后喉咙糜烂,民警找到其家人了解情况,怀疑其被“套路贷”诈骗。黄自杀未遂三天后,警方掌握确凿证据,果断出击。丁某、张某、田某、、李某、陆某等6人被依法逮捕、拘留。(本文转自反欺诈大数据:FPData)
据警方调查,天成、泰源、聚盛虽然名义上是三家小贷公司,但私下共享“优质客户”资源,互相帮助结算,共同索债,攫取暴利,瓜分战利品。三家公司17人,有“财务专员”、“催收专员”、“讨债专员”、“会计专员”等职位,但很多时候团伙成员身兼数职。据犯罪嫌疑人交代,所谓的“优质客户”是急于借钱且有房产、汽车产品的借款人,要求借款人有车有房是因为“放贷”只是手段,侵占借款人的积蓄和资产才是最终目的。
据警方介绍,“套路贷”是以民间借贷为幌子,以无担保快贷为诱饵,吸引借款人。通过“虚增债务”、“在银行制造流水痕迹”、“任意认定违约”、“胁迫债务”、“虚假诉讼”等手段,一步步操纵受害人,达到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本质上是“借款”。很多人以为是合法的民间借贷,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深陷“套路贷”诈骗。
武进警方梳理并逐一联系了近百名受害者。目前只有6人前来报案。有一位受害者一直对民警的耐心解释持怀疑态度,至今仍在外地“逃债”,被非法占有。价值数百万的财产。
借9万块钱买车甚至买套房,这不是玩笑,这是现实。
新滚旧,贷款6万已经还了几十万,但是还没还清。
今年2月25日,南京市公安局六合分局朱桢派出所接到小许报警,称房屋外立面连续十余次被喷红漆,对家庭造成严重影响。警方对寻衅滋事案展开调查,一桩“套路贷”案浮出水面。
事情要追溯到2016年3月。小许向六合区一家担保寄售公司借款1万元,供其表弟急需资金周转。贷款快,利息低。小许认为这是资金紧张时的一个好办法,但他不知道公司正在“钓鱼”,并已将他列入“常规”目标。
按时还钱后不久,小许因急需资金,又去找这家公司的老板,前后借了6万多,整整借了4个月。签订贷款合同后,小许很快就拿到了钱。只是这次月息(22天)10%。扣除第一个月的利息和上门费,小许只拿到了4万多元,除了6万多元的借款,还签了12万元的“借条”。单霁翔说,这是“行业规则”,“备用票据”会在钱按时归还后自动失效。
这笔钱的最后还款时间是2017年4月23日19: 00。那天,打电话给山,要求偿还银行卡号,但他反复拨打了几次,都无法接通。19时01分,单打来电话,称未按期还款,需支付违约金8000元。小许措手不及。这时,单继续“借钱”给。所谓“借款”,其实是一张旧票据换一张新票据,签订的借款合同也是假的。单某还安排人按借款合同金额将钱汇至账户,然后逼迫取出现金返还给单某“补足”银行,造成钱确实“借”给了的假象。(本文转自反欺诈大数据:FPData)
新警察轧旧警察,外加各种违约金,服务费,上门费等。很快,小许已经精疲力尽,并负债累累,要偿还许多罚款。山和其他人开始在家里讨债,并通过绘画,堵塞钥匙孔,扔纸钱和摆放花圈来骚扰的家人。小许的母亲很不高兴,代她还了21万元。她同意就此作罢,不想被“套路”。还款后,借条并没有全部作废。山等人继续向索要借条,并不断骚扰其家人。肖旭的家人被迫报警。
经过缜密工作,专案组查实,该公司自2015年10月注册以来,已有40余名受害人被“套路”。目前,单某等10余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其中6人已被刑事拘留。
常规欺诈分析
在套路贷案件中,警方发现一些专门的法律从业者会成为犯罪团伙的勾结者,给予他们专业的“法律指导”,提高“虚假诉讼”的成功率。
非法贷款公司的人会利用受害人急于借钱的心理,签订实际借款金额与借条上写的金额不一致的阴阳合同,有的甚至直接签订空 white合同。他们会告诉受害者这是规定。
“套路贷”公司为了伪造银行流水,会按照合同金额把钱付给借款人,然后让借款人把多出来的现金拿回去给公司。等到借款人真正意识到自己被骗的时候,对借款人不利的法律证据已经做出。
夸大的贷款合同,虚假的银行流水,
收据等证据可以相互印证,
配套贷款“证据链”。
警方提示
只需认清以下三个套路。
可以避免掉入陷阱。
套路一:诱骗受害人签订虚假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总是由小额贷款公司团伙成员以个人名义,而非公司名义与被害人签订,以便后期其他团伙成员冒充“算账人”,通过“算账”的方式多次诱骗被害人签订新的不对等的借款合同,并以借款到期为由,诱骗被害人将借款改写给“新债权人”,从而达到侵吞被害人更多财产的目的。
在签订合同时,通过支付介绍费、汽车GPS初装费、家访费、服务费、利息等方式,扣除受害人的“借款”,形成“虚假借款合同”,实际资金大幅减少。(本文转自反欺诈大数据:FPData)
其实“套路贷”的每一份“借款合同”都是一个新的陷阱,签约只是诈骗的第一个环节。
套路二:违约后单方面任意认定恶意催债
经警方调查,小贷公司往往以受害人手机号变更、工作单位变更、房子搬家、GPS信号不好、离开当地出差、提前还贷等奇怪的理由“单方任意认定违约”。犯罪嫌疑人在签订合同时会设置陷阱,故意让受害人违约,违约金的数额由他们随意确定,最高占借款金额的100%,最低占30%。
更可恨的是,即使在约定的还款日,犯罪嫌疑人也通过各种手段,故意给受害人创造各种“违约”的机会,比如故意让“债主”消失、关机等,让受害人无法还款。但当受害者真的逾期了,他们会用合同强制还款,同时要求支付高额的“违约金”。为了达到目的,他们会用非法拘禁、虚假诉讼、殴打伤害、往家里喷漆等手段恐吓受害者就范。
套路三:“单账户转偶数账户”其实就是签订新的借款合同增加债务。
警方查明,“转账结单”是“套路贷”诈骗中最关键的手段,披着“民间借贷”的外衣。当受害人无力偿还时,犯罪嫌疑人会“人性化”,提出帮助他人“转账结账”。本质是让受害人找新的“债权人”签订新的借款合同,偿还之前的债务,从而在无形中过去。为了第一笔9万多元的贷款,黄在十几个“单账户”里损失了几十万的积蓄和私家车。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借款人应正确评估自己的还款能力,选择合法的平台贷款,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如果在借款过程中,出借人提出收取“保证金”并签订虚假借款合同,借款人应拒绝,因为一旦签订高额借条,日后出借人根据借条追债时,借款人将非常被动。
立正!凡是以个人名义挪用贷款,利用“规则”,任意单方面认定违约的,都是“套路贷”。一旦遇到它,它会立即报警。如果已经陷入套路贷,擦亮眼睛,不要犹豫,寻求警方的帮助!
内容来源:反诈骗大数据(FPData)综合江苏警方,谢谢!
温馨提示:注:内容来源均采集于互联网,不要轻信任何,后果自负,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若本站收录的信息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给我们来信(j7hr0a@163.com),我们会及时处理和回复。
原文地址"借了9万还不起了,借9万三年还16万是高利贷吗":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134279.html。
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官方微信
▲长按图片识别二维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