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货日期:2019年8月10日
1基本信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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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新汇富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2)本次只开放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不开放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的处理时间
(1)根据基金合同中的约定,本基金将封闭3个月,自每个封闭期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含当日)起进入开放期。开放期为5-10个工作日,期间可办理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本基金首个开放期的起始日为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后的对日(含该日),本基金其他开放期的起始日为上一个开放期起始日起三个月后的对日(含该日),如遇节假日顺延。
(2)本次开放时间为2019年8月13日至2019年8月19日。在此期间,本基金接受投资者的申购、赎回和基金转换申请。申购、赎回和基金转换的具体办理时间为正常交易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时间。请投资者注意。本基金将于2019年8月20日起进入下一个封闭运作周期,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3每日订阅业务
3.1购买金额限制
(1)投资者通过江新基金网上直销平台申购本基金时,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以后每笔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直销中心首次认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每笔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投资者通过各种代销机构购买。单个基金账户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10元,以后每笔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0元。在实际操作中,最低认购限额和交易级别差异以各代销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2)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换为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认购金额的限制。
(3)投资者可以进行多次认购。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4)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的认购金额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按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订阅费率
投资者购买本基金份额时不收取认购费。
3.3与认购相关的其他事项
红利再投资产生的基金份额不收取相应的认购费用。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1)投资者可以赎回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
(2)投资者必须通过销售机构单笔交易赎回至少10份份额(销售机构管理的基金余额小于1份的,必须一次性赎回基金全部份额);如果赎回将导致投资者在销售机构持有的基金余额不足一份,基金管理人有权一次性赎回投资者在销售机构持有的全部剩余基金份额。
(3)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按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2赎回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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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与赎回相关的其他事项
(1)本基金仅对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认购或申购的份额收取赎回费用。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连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基金份额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连续持有期不少于7天的基金份额收取的赎回费,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归基金财产所有,其余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在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按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5日常转换业务
5.1转化率
(1)本基金与公司旗下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
基金转换费由转入基金的赎回费和基金转换申请(认购)补偿费两部分组成。具体收取取决于每次转换时不同基金的申购(认购)和赎回费率的差异。
1)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转出基金时,如果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则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
2)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之间申购费用的弥补:转入基金时,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切换到申购费用高的基金时,每次收取申购费用;从申请(认购)费高的基金转换到申请(认购)费低的基金时,不收取申请(认购)费。申购(认购)费按照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认购)费差额予以补足。
3)基金转换费用由转换申请人承担。
4)上述基金的赎回费用和申购费用费率请参考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
(2)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
基金转换采用未知价格法,按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出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
转账净额=转账金额-转账基金赎回费
转出和转入基金申购补差费=净转出金额×补差率/(1+补差率)
转换费=转出和转入资金的申购补差费+转出资金的赎回费用。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换费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注:转换金额和转换份额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具体结果以登记机关登记的数值为准。
5.2与转换相关的其他事项
(1)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本公司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由一个基金管理人管理的部分或全部基金份额转换为由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2)基金转换中涉及的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仅为本公司管理且在同一登记机构登记的基金。基金转换申请只适用于同一销售机构发起的同一基金账户,销售机构还必须代理转入转出基金的销售。
(3)投资者只能申请同一收费模式下的基金代码转换,即“前端收费转换为前端收费,后端收费转换为后端收费”,不能将前端收费模式下的基金代码份额转换为后端收费模式下的基金代码份额,也不能将后端收费模式下的基金代码份额转换为前端收费模式下的基金代码份额。
(4)不收取认购费的基金份额不能转换为收取认购费的基金份额。
(5)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
(6)转换业务遵循“先入先出”的业务规则,即先转出股权登记日,后转出股权登记日。
(7)本基金转换后,转出基金份额的持有期自转出基金份额确认之日起重新计算。
(8)转换费采用单项计算法计算。即投资者在T日进行多笔转换的,每笔交易的转换费按照分数计算。
(9)基金分红,权益登记日申请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分红权,权益登记日申请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享有分红权。
(10)本公司可在法律法规和基金法律文件规定的范围内对本业务规则进行后续调整和补充。
6基金销售机构
6.1 OTC销售组织
6.1.1直销组织
(1)江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西海国际中心1号楼2001-A室
成立日期:2013年1月28日
电话:400-622-0583
(2)江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交易平台
1)www.jxfund.cn江新基金公司网站
2)江新基金微信服务号(名称:江新基金,微信号:jxfund)
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和电子交易平台办理基金的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办理和业务规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xfund.cn)。
6.1.2非现场非直销机构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郭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中山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日发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陆法克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田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常亮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立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信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典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大道盈泰基金销售(北京)有限公司、北京惠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恒天铭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弘典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陆毅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米英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豪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万家财富基金销售(天津)有限公司、上海万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虞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通化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海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宜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辉腾汇富基金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代理销售基金,并及时公告。
6.2现场销售组织
没有。
7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1)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基金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每周至少公告一次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2)本基金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在每个开放日的第二天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等媒体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3)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市场最后一个交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在指定媒体上公布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累计基金份额净值。
8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基金封闭期为三个月,在此期间本基金采取封闭运作模式,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得申请认购、赎回或转换本基金。从封闭期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含当日)开始进入开放期,开放期为5-10个工作日。在此期间,投资者可以进行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转换。
(2)本次开放期为2019年8月13日至2019年8月19日,即2019年8月13日至2019年8月19日,本基金接受申购、赎回和转换申请,2019年8月20日起不再接受申购、赎回和转换申请。投资者必须按照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期内,
(3)本公告仅说明本开放期内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相关事项。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应仔细阅读《江新汇富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江新汇富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无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者,以及欲了解本基金其他相关信息和详细情况的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www.jxfund.cn)网站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400-622-0583。
(5)由于各销售机构的制度和业务安排不同,开展上述业务的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者应以销售机构规定的时间为准。
(6)基金销售机构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可根据市场情况对基金申购实行费率优惠,投资者应以销售机构执行的申购费率为准。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的一定收益或最低收益。本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业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宣布
江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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