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您来到国盈网!
官网首页 小额贷款 购房贷款 抵押贷款 银行贷款 贷款平台 贷款知识 区块链

国盈网 > 小额贷款 > 公园会被拆的吗,公园将被拆去 拆去记忆

公园会被拆的吗,公园将被拆去 拆去记忆

小额贷款 岑岑 本站原创

宣读处罚决定。

贵阳市乌当区法院对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政府开出了100万元的巨额罚单,原因是擅自处置法院扣押的东西导致法院判决、裁定无法执行。2019年7月17日,乌当区法院将罚款决定书送达中山区人民政府。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对单位的最高罚款额。

案件简要说明

2014年12月2日,乌当区法院([2014]乌民初字第668号)作出民事判决:1。被告吕明芬向原告贵阳金阳新区新中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返还贷款本金600万元及利息,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4倍支付利息。利息的计算时间自2014年5月21日起至本判决确认的履行期届满止;2.被告吕明芬向原告贵阳金阳新区新中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返还贷款本金人民币800万元及利息,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支付利息。利息的计算时间自2014年5月21日起至本判决确认的履行期届满止;3.被告六盘水明辉矿业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二项承担连带责任;4.原告贵阳市金阳新区新中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被告赵所有的六盘水市水城县双加乡马家村1、2、3、4组的林地(林权证编号:2006/2007)折价,实现了上述第二次判决确认的权利,依法享有优先受偿权。:水富临证字2009第28020023号)或通过拍卖或变卖的方式取得的财产。五、驳回原告贵阳金阳新区新中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走进中山区政府大楼

擅自处理法院扣押的物品。

本案执行法官胡昊法官介绍,开庭前,新中源小额贷款公司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2014年6月20日,乌当区法院查封了新中源小额贷款公司的抵押物,即前述判决书第四项被告赵名下的前述林权。

判决生效后,2015年1月27日,新中源小额贷款公司向乌当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政府未与乌当区法院沟通,也未取得低抵押权人新中源小额贷款公司的同意。占用法院查封的赵名下前述林权(新中源小额贷款公司抵押物)中的林地482.19亩,用于梅花山风景公园项目。

六盘水梅花山景区管委会成立于2014年11月。六盘水梅花山生态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5月26日,钟山区财政局持股90%,梅花山管委会持股10%。梅花山景区整体由六盘水梅花山生态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建设,2015年11月第一个项目滑雪场开工,其他项目陆续开工。

本案涉及的林地主要用于梅花山风景公园项目。公园项目中的旋转餐厅、别墅度假酒店(50栋)、乡愁步道已完工,公园已投入使用,但用地手续不完善,审批后正在进行招拍挂。

2016年2月25日,乌当区法院依法提取赵享有的林地被征用部分补偿款162.2万元。但从法院拿到的《中山区项目征地(租赁)补偿审批表》显示,该款项仅为地上附着物补偿,不包括林地补偿。

中山区政府工作人员签收处罚决定

乌当区法院开出100万元巨额罚单。

2019年5月16日,乌当区法院向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政府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钟山区人民政府向法院提交涉案林地征收补偿方案、补偿标准、补偿主体等材料。

钟山区人民政府仅向法院提交了《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梅花山风景名胜区(核心区)补偿方案的通知》,未提交涉案林地部分的具体补偿材料。

2019年6月6日,乌当区法院再次向中山区人民政府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其于2019年6月21日前向法院提交林地补偿费、林木补偿费依据及是否签订补偿协议,并配合法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但经乌当区法院多次催促,中山区人民政府至今未提交任何材料。

乌当区法院认为,中山区人民政府未经法院许可,擅自处置法院扣押的东西,拒绝配合法院对涉案占用林权补偿进行核实,妨碍了人民法院的司法公正,严重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一十六条之规定,经乌当区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对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政府罚款100万元,于2019年7月31日前缴纳”。

做出正确的决定

2019年7月17日下午2时,乌当区法院执行局干警走进中山区人民政府大楼,在三楼政府办公室,向中山区政府工作人员宣读处罚决定。中山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费明喜签收。

钟山区司法局局长刘桂新表示,收到罚款决定后,他们会依法处理,并向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同时也将协助和配合乌当区法院执行,妥善处理此事。

法律联系

胡昊法官表示,人民法院依法对当事人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除经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解除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处分。

《刑法》第三百一十四条规定,隐藏、转移、变卖或者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其履行协助义务,并可以处以罚款:

(一)有关单位拒绝或者阻碍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二)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有关单位拒绝协助查询、查封、冻结、转移、变更财产的;(三)有关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扣押被执行人的收入、办理相关产权证件过户手续、移交相关票证或者其他财产的;(四)其他拒绝协助执行的。

人民法院可以对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处以罚款;仍不履行救助义务的,可以拘留;并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有关机关提出给予纪律处分的司法建议。

对个人罚款数额不满10万元的;对单位处以5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都市新闻

记者孟剑飞实习生田雨鑫吐温

编辑郝萌

校对小杨

编辑廖波·周觅

温馨提示:注:内容来源均采集于互联网,不要轻信任何,后果自负,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若本站收录的信息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给我们来信(j7hr0a@163.com),我们会及时处理和回复。

原文地址"公园会被拆的吗,公园将被拆去 拆去记忆":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133866.html

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官方微信
▲长按图片识别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