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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口浪尖上的现金贷终于迎来了监管层的“大考”。前段时间市场流传“监管部门将暂停审批网络小额贷款公司”的传言,监管文件也一并附上。
如果这只是谣言,12月1日,互金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式发布《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让现金贷的监管要求彻底浮出水面。《通知》再次对网络小额贷款做出严格规定,主要内容概括如下:
1.暂停新设网络小贷公司审批;已批准筹建的,暂缓批准开业;已经开业的,应当重新审核其经营资格。新的不批,旧的验证。这是监管部门对网络小贷公司的“一刀切”。
2.机构向借款人收取的利息应折算为综合年化利率。那么就是说以后借现金贷的话,上面的利率就是折算后的年化利率,是不是高利贷一目了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年化利率超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现在监管部门划清了界限,借贷会更加透明,名义上做现金贷,实际上放高利贷的平台会无所遁形。
监管部门并未对“现金贷”做出严格定义,只是做了一些描述:具有无场景依托、无指定用途、无客户群体限制、无抵押等特点。也就是说,未来网络小贷公司开展上述现金贷业务将面临整改。
监管力度大,市场恐慌。
到了个人用户,不知道被监管的是谁。网络小贷公司和P2P平台(点对点借贷平台)被“忽悠得不明不白”。那么什么是网络小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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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小贷?P2P?
网络小贷的概念是近几年新兴的概念。在上海市金融办2016年12月发布的《小额贷款公司互联网小额贷款业务专项监管指引(试行)》中,网络小额贷款被定义为:小额贷款公司主要通过网络平台获取借款人,综合运用网络平台上积累的客户操作、网络消费、网络交易等行为数据和实时场景信息,分析评估借款人信用风险,确定授信方式和额度,在线完成贷款申请、风险审核和贷款审批。
另一方面,P2P将小额资金聚集起来,借给需要的人。P2P平台作为点对点借贷中的信息中介,为借贷双方提供信息采集、信息发布、信用评估、信息交流、贷款撮合等服务,实现直接借贷。
这些概念看起来很相似,但是通过比较,我们仍然可以总结出明显的区别:
1.网络小贷方面,借给你的是小贷公司,用自有资金赚取利息;而P2P只是搭建一个平台,你不能放贷。能借给你的是平台的出借人或者投资人,平台只收手续费。
2.网络小贷由地方金融办发放和监管,而P2P网贷平台的主要监管主体是银监会和地方金融办,不需要牌照,但需要根据网贷监管指引进行备案。
3.网络小贷由小贷公司自己承担,P2P由特定投资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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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字面上容易区分的概念往往会混淆?因为在发展的过程中,网络小贷和P2P走的太近,走着走着就离不开了,开始向各自的边界靠拢,试图往前走一步。
网络小贷想开一个P2P平台,通过为网贷平台输送资产来加快自己的资金流动效率。一些P2P网贷平台也想撕掉“信息中介”的标签,转做无证的网络小贷业务。
现在,监管来了,切断了网络小贷向P2P跨界延伸的可能,也杜绝了网络小贷向P2P蔓延积累的一些风险。P2P平台想跨界,也被车牌挡住了。
与现金贷产品相对应的,还有一款消费贷产品。原则上,目前小贷和P2P公司都可以从事现金贷业务,但现在监管部门发现部分现金贷业务风险较大,海关封禁,而消费场景的消费贷业务不受影响。
也就是说,随着监管层对金融风险的重视,无论是网络小贷还是P2P平台,合规都是生死考验,对于用户来说,选择合规的平台是最重要的。
来源|大猫财经(蔡瑁_双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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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现金贷消费贷分期贷的区别,现金借款是消费金融吗":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1324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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