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应急执法车驶入青海一帆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帆铝业”)厂区。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第七次“暗访”工作组和西宁市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对安全隐患进行突击检查。
年过六旬的朱穿着一件绣有“一帆铝业”字样的外套,坐在会议桌的一角。他是一帆铝业的名义法定代表人。56岁的夏坐在员工中间,代表公司接受质询。后者自称是一帆铝业“分管生产和安全的副总”,对新《安全生产法》中关于主要负责人责任的几条规定答不上来。
一帆铝业真正的老板夏光东当天并没有出现,公司工商资料中也没有这个老板的踪迹。直到第二天工作组视察青海王铭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王铭铝业”)时,他才露面。王铭铝业的工商资料中仍然没有他的信息,但他承认自己是这两家工厂的实际控制人。
深井铸造处于铝产业链的中间,上游电解产生的铝液被制成铝棒,用于下游制造。这些铝“代工厂”大多是规模不大的民营企业,沿着电解铝厂而建。但在铝杆的生产过程中,高温铝液一旦泄漏,与冷却水接触不当,就会引起威力巨大的爆炸,因此也是铝产业链中的高危环节。
夏光东试图“消失”与债务有关,他本人已经是失信被执行人。财务状况不佳也削弱了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在两家工厂,“暗访”工作组发现了很多隐患,无论是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落实,还是深井铸造工艺。
在9月16日的安全执法检查中,向一帆铝业和铝业的实际控制人夏光东询问工厂设施的详细情况。新京报记者袁摄
隐形老板
朱是浙江永康人。他曾是一名木匠,在缅甸打拼多年。三年前,表哥夏光东找他“帮忙”,让他担任青海一帆铝业有限公司(下称“一帆铝业”)的法人代表,带着小孙子住进了厂里。
朱不分管公司事务。他只是一个负责零部件采购和设备维护的普通员工。他声称,为了每月8000元的工资——是其他员工的两倍,他愿意注册成为法人代表。
一帆铝业成立于2018年4月19日,法定代表人朱。2020年8月25日因借款合同被青海信保资产运营有限公司起诉,2021年3月15日被法院首次执行,执行标的1716.5万元。
朱、夏广东、一帆铝业、民和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铝业)均在执行名单中。“法院来工厂拍照,我很害怕。”朱告诉记者,他跟法官说他只是帮人担保,要求不要做失信的人,但是没用。
9月16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暗访”工作组赴青海海东县王铭铝业进行检查,夏粤现身。
工商资料显示,王铭铝业成立于2019年2月21日,法定代表人为朱彬彬。夏光东向记者承认,这些公司都是他投资的,朱和朱彬彬是他的堂兄弟,“我舅舅的亲戚。”
王铭铝业曾被称为万康铝业。万康铝业成立于2013年9月3日。夏光东是法定代表人,他持有70%的股份。其余30%的股份由国有的西部水电持有。
在王铭铝业办公楼的门口,贴着几份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执行裁定书。该申请的被执行人为青海信保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青海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法院向铝业、夏光东支付借款近1亿元。
在一帆铝业,自称“主管生产和安全的副总”的夏在自己的制服上印着“浙永铝业”。当有人提到衣服的细节时,夏改了口。他说自己不是一帆铝业的员工,而是青海浙永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永铝业”)的员工。浙永铝业租用一帆铝业的厂房进行生产,每年向一帆铝业支付租金。
夏提供了租赁合同,签订时间为2020年5月1日。浙永铝业公司租赁一帆铝业公司,年租金300万元。
有眼查显示,浙永铝业成立于2020年4月17日,法定代表人为陈伟波,夏光东曾担任其法定代表人。
“浙勇也是我的责任,投资人都是我。陈伟博是我儿子的朋友。”夏光东向记者承认,用自己的生意出租自己的生意,是为了防止法院拍卖。“(拍卖楼)不值钱,跟养羊差不多,租金都交给法院了。”
夏光东向记者承认,他本人曾被列入失信黑名单。对于应该被法院查封的工厂通过租赁的方式“换个壳经营”,他有自己的解释。“如果用万康公司继续和上游铝液供应商做生意,那是不可能的,所以可以通过更换公司、法人代表、银行账户等方式继续和上游做生意。”
新的《安全生产法》进一步明确了企业“主要负责人”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因此,与通常的安全检查不同,国务院安全委员会召开了一次“暗访”工作组会议,重点关注“一把手”的表现。
而“头号人物”夏光东却通过上述各种手段隐藏了自己。
9月16日,国务院安委会第七组“暗访组”成员韩玉丰向王铭铝业安全监管人员讲解新安全生产法及技术细节。新京报记者袁摄
突出隐患
根据夏光东签字的现场检查记录,“暗访”工作组和当地应急执法部门在对两家企业的检查中发现了数十个问题。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与实际不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标准未建立和落实,企业未组织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未如实记录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未开展全面应急演练等,都需要主要负责人组织实施。
此外,工作组还在两家公司的工厂中发现了许多隐患。
在一帆铝业,工作组发现固定炉铝液出口处设置的机械锁闭装置未正常投入使用;应急储水池不规范,深度不够,容易溢出。
在王铭铝业,工作组发现其深井浇注系统的漏铝监测、快速切断阀、紧急排放阀不能正常运行;熔炼炉事故池部分围堰开裂,应急储水池内存在电缆、电线等杂物,影响正常使用。
在铸造铝棒的过程中,钢丝绳的安全性至关重要。工作组在王铭铝业公司发现,熔铸车间部分钢丝绳提升系统使用麻芯钢丝绳代替钢芯钢丝绳。
在王铭铝业熔铸车间,屋顶天窗也多处损坏。雨雪天气容易导致铸造区域出现非生产性积水,遇到热铝液可能会有危险。此外,企业未制定钢丝绳点检更换制度,单独建立各深井浇铸系统钢丝绳点检表,未制定熔铸车间人员管控制度。
熔融铝的温度是650摄氏度。如果与水接触不当,水会突然从液体变成蒸汽,同时体积膨胀400-600倍,从而引发威力巨大的闪爆事故。
9月15日,一帆铝业堆积铝杆。新京报记者袁摄
金钱与生活
至于我的债务,“建厂初期主要是向老家的人借钱,在非洲也有投资建厂。”夏光东说。
企业债务还在跑,这和铝价上涨不无关系。最近夏广东总是在微信群里关注铝的行情,不断上涨的铝价让他看到了“翻身”的希望。“我们刚开始做的时候,铝条的价格只有每吨15000元左右,现在已经涨到每吨23000多元了。这么多年,我们终于遇到了这个机会。”
在夏光东看来,盈利是第一位的。他的家乡浙江永康是“五金之乡”,有木匠家具、打铁、裁缝竹编等几十种手艺。他15岁就出去工作了。来青海之前,他在浙江投资了下游的制造工厂,“做餐盘和蛋糕磨具。”
2013年,夏广东在青海省投资“民和铝业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铝合金棒材及型材生产线建设项目”,被列为当年优秀招商项目。
夏广东说,铝加工是“薄利”。为了降低成本,提高利润,不像有些工厂的8小时工作制,他的工人每12小时两班倒,过年也加班。他认为这是一种“灵活”的操作方式。“我们可以用一个人当一个半,但是其他工厂一个人的活至少要分两三个人干,成本高。”
关于安全生产投入,面对工作组的询问,夏光东声称“每年有100多万”。他声称已经改变了一些挂钩,并要求人们每年进行测试。
但他又偷偷告诉记者,要让企业管理制度更加完善,要花很多钱,还口口声声说“利润太少”。
“做生意我们都看运气。”他告诉记者,爆炸也要看运气。“百年一遇。”
但教训就在眼前。第七次“暗访”工作组组长、应急管理部安全执法与工贸监督局副局长向夏光东展示了几段视频,是甘肃白银一家同类企业熔铸车间发生的冷凝水闪发事故。爆炸发生在凌晨2点,巨大的冲击波震碎了周围居民家的玻璃,浇铸井被炸开,厂房屋顶被掀翻,导致4名工人死亡。
“我知道乔先生。他很好,很强壮……”夏广东的语气有点不好意思。甘肃宏达铝型材有限公司(下称“甘肃宏达铝业”)的负责人与他相熟。出事后,他再也联系不上老板了。
白银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事故调查报告称,2020年9月6日2时22分左右,甘肃宏达铝熔铸车间铸造工人在铸造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后,未能及时采取措施终止铸造作业,导致铝合金棒泄漏,大量铝液进入冷却竖井。高温铝液瞬间汽化了竖井内的冷却水,剧烈氧化,导致混合气体体积迅速膨胀。此外,冷却竖井空相对封闭。
甘肃宏达铝业成立于1997年,是一家老厂。由于当地产业升级,上游电解铝厂搬迁,甘肃宏达铝业失去了铝液渠道,买来废铝门窗进行冶炼再加工,产能不够饱和。“我去现场看过了。真的是最后几场热身赛,出事了。”韩玉丰说。
韩玉丰还在夏天向广东的员工展示了甘肃的爆炸现场。他发现很多员工通过一些小视频知道了爆炸的事情,但是说不清有没有人死亡或者那些高危操作。
“事实上,如果员工不知道这些风险和后果是什么,他就不会太认真。”韩玉丰说,他问了两个班长,“他们都没见过现场是什么样子。”
9月15日,一帆铝业公司副总裁夏在执法检查笔录上签字。新京报记者袁摄
“一把手”的责任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都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2021年9月1日实施的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中,将原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改为“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压实到“一把手”。第五条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其他责任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新《安全生产法》在第二十一条规定了“主要负责人”的七项责任。然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第七“暗访”工作组和地方执法部门在青海实际控制的一帆铝业和王铭铝业,在履行主要负责人职责方面存在诸多问题。
韩玉丰分析,深井铸造行业虽然风险高,但技术水平低,就业门槛低。“这种工厂劳动强度大,环境恶劣,缺乏专业管理人员。企业的培训不够,因为他不知道问题出在哪里,培训没有针对性。”
但新《安全生产法》实施后,第一责任人不履行职责将受到更严厉的处罚。
记者了解到,新《安全生产法》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有7项规定。不管有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只要他们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就会被追究责任,受到处罚。除了对企业和个人处以重罚外,情节严重的还将被撤职,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新京报记者获悉,当地应急管理部拟依据新《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王铭铝业处以6万元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处以2万元罚款;拟对干河园区一帆铝业处以20万元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处以2万元罚款。目前,行政处罚的法定程序正在履行中。
记者袁实习生杨润苗
编辑袁国礼
校对吴兴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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