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榆林晚报
因借款纠纷,贷款人变卖了借款人价值近百万元的豪车。为此,借贷双方来回纠结了半年,双方都很恼火。
近日,借款人李丽拿着相关材料找到记者,讲述了她与一家小额贷款公司的纠纷:她向一家小额贷款公司借款15万元,按期还款11期。贷款人卖给她百万豪车,只是因为她拖欠了最后一期约15000元。贷款人诉称借款人等人恶意骗取贷款,本息合计超过30万元。双方几次协商无果后,车辆以债权转让的形式出售。
这场争论谁是谁非?记者发现,背后案情复杂,警方已介入调查。
丽丽的百万豪车。
数百万辆豪华汽车被售出
她四处奔走维权。
李丽说,2017年12月10日,她以“消费贷”的名义向一家小贷公司借款15万元,分12期还款,每期约1.5万元。她按时付清了前11期分期付款。2018年12月10日是最后一期还款。当时她在外地,资金紧张,就打电话和贷款公司负责人协商。
“对方爽快地同意延期还款,说按日计息就行。”李丽没想到,5天后,她的豪车就“不翼而飞”了。“当时朋友开车去北流,吃完饭出来发现车不见了。”
李接到朋友的电话后,注意到她有一条未读短信。贷款公司发信息通知她,她在公司办理的贷款已经严重违约,根据公司与她签订的借款合同、承诺书、还款计划等合同约定,现直接收回车辆进行处置。
李丽说,车子被贷款公司拖走后,她多次去公司交涉,愿意还清所欠费用“赎回”车子。结果公司负责人拿出一份债务清单,共计7万多元,其中北流拖车返程费用高达4.5万元。当她同意支付欠款时,该公司又出具了一份清单,要求她向其他7人偿还贷款17.5万元。
李丽最终不同意偿还17.5万元借款,双方没有协商。几个月前,李丽收到一个贷款公司的视频,得知自己的路虎被对方转卖了。没过多久,她就收到了路虎在外地的《交通违章通知书》。
路虎是李丽在2017年11月购买的。当时她交了38万的首付款和66万的银行贷款,每个月还要还2万多的银行贷款。李丽说,自2018年12月车被拖走后,她因担心还款“石沉大海”,没有按期偿还银行贷款。
贷款人向公安机关报案。
路虎车主等人恶意骗取贷款。
近日,记者多次走访小额贷款公司了解事件情况。公司负责人林明说,“2018年3月,我们从其他借款人和其他渠道发现,李丽联手,指使7人到他们公司恶意骗取贷款17.5万元,连她女儿也向公司借款3万元。借了近两年,那七个人一直没还。这些贷款的本金和利息加起来超过30万元。我们已经向公安机关举报了李丽等人骗取贷款和套现的恶意行为。”
林明说,李莉借的豪车已经超过了车辆本身的价值。“首付38万的车落地后,向银行贷款66万。第二笔借款是从公司借的15万,第三笔借款是从某财务公司借的8万。最后,李丽把车以38万元转让给了张亮。”
贷款公司拖走这辆车时,张亮确实在使用这辆车,但张亮否认给了李莉38万元。按照张亮的说法,“我和李丽合伙开公司,有经济往来,所以她把车给我,我帮她还车贷。”
林明称,因李丽恶意骗取贷款,拖欠还款,经与她多次沟通协商,为维护公司利益,他通过债权转让的方式,将路虎以25万元左右的价格转让给他人。
公司的一个股东说:“如果李丽欠公司一万五的贷款,我们就把她的车卖了。光看这一点就是我们的损失。然而,她与他人勾结,恶意欺诈我们公司。整件事看起来都很合理。”
百万路虎可以转卖吗?
律师这样说↓↓↓
●欠1.5万贷款能转卖百万路虎吗?
在林明提供的双方签字的借款合同上,记者看到,李丽的借款金额为15万元,抵押物为路虎揽胜。第八条约定,乙方未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双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第六条的约定处分抵押物,乙方同意甲方以下列任一方式处分抵押物:甲方直接变卖所得,扣除变卖费用、贷款本息、违约金后,剩余部分甲方返还乙方, 如果不足,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索不足部分; 乙方同意将其所欠贷款本息作为甲方的购买价款,并将车辆出售给甲方..
根据借款合同,小额贷款公司可以将抵押物转卖给他人吗?范律师认为,协议本身就是霸王条款,路虎车进屋后归车主所有。如果不是双方协商,车主同意,贷款公司不能因为车主欠了尾款而强行拉车卖掉。车主可向公安机关报案或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贷款公司退车或赔偿损失。
律师说:“即使贷款公司有证据证明车主指使他人恶意骗取贷款,但车主并非自愿将车辆交给公司,贷款公司也无权强行拉车出售,需要由公安司法机关决定。”
●北流拖车回来能收4.5万拖车费吗?
林明还向记者提供了备用钥匙的补充说明和双方签署的保证书。如上约定,为保护债权人利益,在借款人未按时偿还本息的情况下,债权人有权不经借款人同意,取备用钥匙驾驶车辆。此外,如果借款人未按时还款,从逾期之日起,抵押车辆将自动交由贷款人处置,贷款人还可以自动拖走车辆。如果我没有自动将抵押车辆交给贷款人,导致贷款人拖车,我愿意承担所有拖车费,并支付贷款金额的30%。
李莉认为,贷款公司从北流拖车到玉林收取的4.5万元“拖车费”是“天价”。根据双方签订的协议,贷款公司可以按价收取“拖车费”吗?律师认为,相关协议本身没有法律依据,不合法,法律不支持这种“拖车费”。
●新“车主”买车有哪些风险?
李丽与贷款公司的利益纠纷一直没有理清,车子是按揭购买的,每月还需要偿还银行贷款2万多元。自去年12月被拖走后,李丽一直没有按时偿还银行贷款。新“车主”花25万左右买这辆车有什么风险?
对此,律师表示,如果贷款公司已经向购车人说明了路虎的情况,购车人仍然在知情的情况下选择购买该车,并非善意取得,这样的买卖是违法的。原车主有权要求返还车辆,贷款银行也可以通过法院扣押车辆。
(文中相关人物均为化名)
(榆林晚报记者庞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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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玉林一女子欠款1.5万元 对方不但将她的百万豪车卖掉还报了警……":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1305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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