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老板对小峰表示担忧,说资本寒冬来了。像我这样的小创业公司如何生存下去?没有资金,公司很快就会瘫痪。
别慌,老板们。上个月,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刚刚出台新政策,通过对小额贷款免征增值税的利息收入,鼓励金融机构增加对小微企业的贷款。你应该仔细看看!
政策优惠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9月6日发布《通知》,明确自今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金融机构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申请免税:
(一)对金融机构向小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的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150%(含)的单笔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单笔小额贷款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基准利率的利息收入,按照现行政策征收增值税。
(二)金融机构向小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单笔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按同期(含)贷款基准利率150%计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超出部分按现行政策征收增值税。
金融机构可根据会计年度选择上述两种方式中的一种作为当年免税申请方式,一经选择,在该会计年度内不得更改。
简单来说,就是降低金融机构的税收成本,鼓励其增加对小微企业的贷款,以缓解小微企业的现金流困难。
这里鼓励金融机构不仅要给小微企业贷款,还要给他们更低利率的贷款,降低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
小额贷款多少钱?
小额贷款,这里指单户授信在1000万元(含)以下的小企业、微型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贷款;
无授信额度的,指单户借款合同金额、贷款余额低于1000万元(含)的贷款。
小额贷款的界定解决了政策在具体操作中定性不准、操作难的问题,有利于提高财税优惠政策执行的准确性,使相关政策真正落实到位。
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标准
《通知》所称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分类标准规定》(工信部发〔2011〕300号)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
其中,总资产和员工指标由贷款发放时的实际状态决定;
营业收入指标由贷款发放前12个自然月的累计数确定。不足12个自然月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营业收入(年)=企业实际存在期间的营业收入/企业实际存在的月数×12。
还在为融资难、融资贵发愁的老板们,符合以上条件的,还不赶紧享受财税政策的“阳光雨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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