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3日,湘潭县人民检察院对12名犯罪嫌疑人以“网贷”形式,利用自建假贷款平台诱骗他人“放贷”,以收取贷款费用和存款为由骗取他人钱财的行为提起公诉。
网络图
2019年3月至7月,被告人、林利用自建的假贷款平台“新财”APP,纠集多名被告人成立电话群、微信聊天群。他们以网络小额贷款为名,通过使用微信或拨打电话的方式,诱骗受害人注册“新财钱包”APP。注册后,他们以收取贷款金额6%的手续费和20%的保证金为由,骗取受害人钱财。多名受害者上当受骗,诈骗总金额高达两百多万元。
潇湘晨报记者周玲茹通讯员尹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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