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宁县融天小学
2023年一年级招生线下审核公告
一、审核时间:
2023年8月10日—8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二、各片区具体审核时间:
今年招生采取分片区分时间段进行审核,具体安排如下:
10号上午:西大街、北甘河、辛庄、时代花园小区
10号下午:西北街、南甘河、北王庄、八景苑小区
11号上午:融天小区、碧桂园小区、金地雅居小区
11号下午:春霖一品小区、学府二期小区、属于本校招生区域内的其他小区
12号:特殊情况及个别问题处理
三、具体审核流程:
东门口初审领号—院内详细审核—核实登记信息、承诺签字—关注公众号
四、携带材料:(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一)第一监护人片区内有房屋产权的。
1.监护人与适龄儿童机打全家户口本,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
2.适龄儿童医学出生证明、接种卡;
3.适龄儿童父母的房屋产权证(加正式购房发票、契税),如适龄儿童父母无房屋产权证,但其父母一方为独生子女的,需提供其父母的无房证明、独生子女证和其祖(外祖)父母的房屋产权证;
如无法提供房屋产权证则需区分以下情况,分别提供相关材料:
A:房产证在银行抵押的:由抵押单位经办人和负责人分别签字的房产证复印件、经办人联系电话、抵押单位盖章、抵押贷款协议书、还款记录等;
B:已交房但房产证未办理的:提供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购房合同、正式购房发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收据(大修基金)、契税完税或减税凭证(民间契约及协议不作为房产依据)等证明材料;
C:自有宅基建房的:宅基证或土地使用证;
D:购买二手房必须办理过户手续,其他未经土地或房产部门认定的协议无效。
(二)父母(双方或一方)和入学儿童户籍在同一户口本,户籍地址在所报学校校区范围内。
1.监护人与适龄儿童机打户口本,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
2.适龄儿童医学出生证明、接种卡;
3.房产管理部门开具的父母无房证明;
4.宅基地使用证(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协议、所租住房的房屋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一)(二)一并提供2023年4月至2023年7月期间的水电费缴费凭单发票和物业费凭单作为参考(或者手机缴费证明),并且水电用量符合正常生活用量,未入住的不予录取。
房屋产权证证件中用途一栏仅限居民住宅/用地,不含营业房、商用房、车库等。
非本县户籍人员,需同时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双方正式《居住证》或父母一方和孩子的正式《居住证》。
(三)其他未列入的特殊人群情况由招生委员会入户、走访、调查、公示等多种方式严格审核确认后报上级审批。
五、特别强调:
1.线下审核只针对线上已报名的学生,未报名的不予接待。
2.报名期间每名学生只允许一位家长到校,不要带孩子。审核通过的家长请记清学生的报名号,以方便将来领回资料。
3.请将相关证件的复印件,按以下顺序排列并装订好:线上报名截图、出生证、接种卡、儿童户口页、户主页、父亲页、母亲页、父母身份证、不动产证(或房产证)、购房发票、契税票、大修基金票、2023年4—7月份的水电费缴费凭单、物业费凭单等证明材料。 肃宁县融天小学
2023年8月8号
根据肃宁县教育局2023年中小学招生工作安排,我校于2023年8月10日-8月12日进行线下审核(非一年级学生家长不参与本次线下审核),现将审核相关事宜告知各位家长。
一
审核时间
为避免聚集,今年招生采取分片区分时间段进行审核,具体安排如下:
8月10日上午:世纪龙城、九龙郡、欣欣家园、祥龙小区
8月10日下午:帝景豪庭、陶然小区、振兴家园、博兴家园
8月11日上午:华舰小区、廉租房、东兴花园、光华小区、新新小区、东关、南关
8月11日下午:阁北街、城内、寨北
8月12日上午:外来务工、其它小区
8月12日下午:其它符合条件的
(审核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二
审核地点
肃宁县第一实验小学织苇楼一楼
三
审核流程
门口领号---审核材料---填表签字---领取领证凭条并关注学校公众号
四
携带资料
(一)城区有房屋产权,房产地址在所报学校片区范围内的所需提供的材料:
1.适龄儿童家庭全家户口本(机打户口本)(户口本上能够证明父母与孩子的亲属关系),报名学生与监护人户口地址一致(户主页、适龄儿童父母页、适龄儿童本人页)。非本县户籍的还要出具公安部门发放的父母双方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或父母一方和孩子的《居住证》。
2.适龄儿童医学出生证明和预防接种证。
3.适龄儿童父母的房屋产权证。
如适龄儿童父母无房屋产权证,但适龄儿童和父母长期与祖(外祖)父母同户同住,则提供其父母的无房证明、父母一方的独生子女证、其祖(外祖)父母的房屋产权证。
如所购房产已入住,暂时无法提供房产证,需提供2023年3月至2023年6月期间的水电费缴费凭单发票和物业费凭单作为参考(或者手机缴费证明),并且水电用量符合正常生活用量。除以上材料外还需区分以下情况,分别提供相关材料:
(1)房产证在银行抵押的:由抵押单位经办人和负责人分别签字的房产证复印件、经办人联系电话、抵押单位盖章、抵押贷款协议书、还款记录等。
(2)已入住但房产证未办理的:提供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购房合同、正式购房发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收据(大修基金)、契税完税或减税凭证(民间契约及协议不作为房产依据)等证明材料。
(3)自有宅基建房的:宅基证或土地使用证。
(4)享受政府经济适用房和公租房的:住建部门提供的有关审批手续复印件、住建部门开具的入住证明原件、缴纳租金的原始发票及复印件。
4.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证件由学校汇总审核后,再由教育局组织学校分批到相关科局进行产权和户口抽验查询。以上证件1-3项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第4项学校现场查验身份证原件,留身份证复印件。
注:购买二手房必须办理过户手续,其他未经土地或房产部门认定的协议无效。购房未入住的不予录取。
(二)父母(双方或一方)和入学儿童户籍在同一户口本,户籍地址在所报学校校区范围内,父母和入学儿童在本县无房产,但实际在城区居住并工作,所需提供的材料:
1.全家户口本(机打户口本)。
2.入学儿童的医学出生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
3.房产管理部门开具的父母无房证明。
4.房屋租赁协议、所租住房的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2023年3月至2023年6月期间的水电费缴费凭单发票和物业费凭单作为参考(或者手机缴费证明),并且水电用量符合正常生活用量,未入住的不予录取。
5.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证件1-4项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第5项学校现场查验身份证原件,留身份证复印件。
(三)非本县户籍城区无房产,在城区经商、务工等随迁人员子女,所需提供的材料:
1.户口本:机打原籍户口本(含户主页、适龄学生父母页、适龄学生本人页)。
2.居住证:父母双方或父母一方和随迁子女的两人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不含居住登记凭证);居住证地址要与实际居住房屋地址一致。
3.房屋租赁合同、原房主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2023年3月至2023年6月期间的水电费缴费凭单发票和物业费凭单作为参考(或者手机缴费证明),并且水电用量符合正常生活用量,未入住的不予录取。
4.经商、务工的:经商的需提供营业执照;父母务工的提供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合法《劳动合同》。
5.适龄学生医学出生证明和预防接种证。
6.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证件1-5项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第6项学校现场查验身份证原件,留身份证复印件。
(四)其它未列入的特殊情况确需入学的:其它特殊确需入学的采取一事一议,由学校招生委员会入户、走访、调查、公示等多种方式严格审核确认后方可入学。
五
特别提醒
(一)申请入学的所有报名材料,家长必须提供原件与复印件,报名学生监护人身份证校方审核后家长可带回,所有报名材料原件、复印件(监护人身份证除外)需留校待县教育局查验。
(二)请谨记并保存学生审核报名号(报名档案袋上的号码),报名结束后需凭借此报名号领回报名材料,后续的入学工作也需要凭借此号。
(三)到校后,请出示线上报名成功截图,未在线上报名的不予接待。报名时一定带齐报名证件。只允孩子父亲或母亲一人到校报名(为避免老人等候时间过长及填表困难,请报名学生的父母其中一方亲自到场进行审核),不用带学生。学生家长提供的证件务必真实有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安局将对相关证件进行核实。凡发现弄虚作假、伪造证件骗取入学资格的,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籍,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肃宁县第一实验小学
2023年8月8日
— 第二实验小学2023年—
新一年级线下审核公告
线下审核具体事宜
网上报名成功的一年级新生家长,请于2023年8月10日——13日,带齐所需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详见招生方案要求)接受线下审核,非一年级学生家长不参与本次线下审核。
1、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 2:30-5:00。
2、地点:第二实验小学明德楼
3、注意事项:
⑴ 请按时到校,听从学校工作人员指挥。
⑵ 到校后请出示线上报名成功截图,未在线上报名的不予接待。
⑶ 适龄儿童父亲或母亲一人到校,孩子不用到校。
肃宁县第二实验小学
2023年8月8日
肃宁县第五实验小学
依据上级有关招生文件精神,我校于2023年8月10—12日进行线下审核。本次线下审核的是我校招生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并且进行了网上申报的一年级新生材料。报名所需材料要交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请自备牛皮纸档案袋装好,封面填写报名学生信息。每名学生只允许一位家长到校,不要带孩子到校。
具体审核方案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
10日上午:王屯,梁庄,梁屯,大五里,南赵庄
10日下午:金岛小区、怡人花园
11日上午:金鼎小区、天园小区、博兴花园
11日下午:学府一期、一中小区、城建北区
12日上午:中央公园C区、朔黄铁路子女
12日下午:片区内其他小区
二、审核地点
家长按顺序在五小南门接受预审。预审通过后领取顺序号,凭顺序号方可进入学校。进学校后在仁和楼一楼相应窗口进行证件审核。审核通过的家长请记清学生的报名号,以方便将来孩子入学和领回资料。
二、所需材料
1.房屋证件系不动产证或房产证的。请将相关证件复印,复印件按以下顺序排列:线上报名截图、出生证、接种卡、儿童户口页、户主页、父亲页、母亲页、父母身份证、不动产证(或房产证)、购房发票、契税票、大修基金票。(第一监护人户口不在一起的同时提供结婚证。)
2.房屋证件系合同发票的。请将相关证件复印,按以下顺序排列:线上报名截图、出生证、接种卡、儿童户口页、户主页、父亲页、母亲页、父母身份证、合同(首页和盖章页)、购房发票、契税票、大修基金票、2023年3--6月份的水电费缴费凭单、物业费凭单等证明材料。(合同、发票、契税票、大修基金票同时提交原件)。
3.片区内村民。请将相关证件复印,按以下顺序排列:线上报名截图、出生证、接种卡、儿童户口页、户主页、父亲页、母亲页、父母身份证、宅基地使用证、股权证、两位第一监护人的无房证明。(需满足适龄儿童自出生起就落户于本地址,无迁入迁出记录)
4.片区内隔代房产的。请将相关证件复印,复印件按以下顺序排列:线上报名截图、出生证、接种卡、儿童户口页、户主页、父亲页、母亲页、父母身份证、不动产证(或房产证)、购房发票、契税票、大修基金票、房屋所有权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两位第一监护人的无房证明、独生子女证等。不在同一个户口本无法看出关系的,要有派出所盖章的关系证明。
5.已在网上报名的朔黄铁路子女。请将相关证件复印,复印件按以下顺序排列:线上报名截图、出生证、接种卡、儿童户口页、户主页、父亲页、母亲页、父母身份证、一卡通、工作证、工资流水、劳务合同、社保证明、房产资料等。
我校一年级招生线下审核工作,具体安排如下,请各位家长按时、按要求带齐相关证件到校进行审核。
一、时间安排: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8月10日:
第一批次:世纪龙城、九龙郡及片区范围内有房屋产权的。
8月11日:
第二批次:寨南村、冯家庄村、东郭家庄村及户籍地址在所报学校校区范围内的。
8月12日:
第三批次:非本县户籍经商、务工等随迁人员子女;
第四批次:其它特殊情况。
二、重要提示:
1、请家长认真阅读我校招生简章,带齐相关证件及单据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由1名监护人按指定时间到校审核。
2、提交网上报名成功后截图才能进行线下审核。
3、务必带好监护人和房主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请家长在学校门口领号,自觉排队,听从工作人员安排,依次进校审核。审核结束,填表签字,领取领证凭条。
2023年8月8日
附:各类情况审核所需材料
第一批次:学校片区范围内有房屋产权的。
所需提供材料:
1、适龄儿童家庭全家户口本原件(机打的);
2、适龄儿童医学出生证明;
3、适龄儿童预防接种证;
4、父母双方身份证;
5、监护人房屋产权证。无房屋产权证但已入住的,提供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购房合同、正式购房发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收据(大修基金)、契税完税或减税凭证(民间契约及协议不作为房产依据)等证明材料(以上四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如果房屋产权证为祖(外祖)父母的,需再提供父母独生子女证、父母无房证明、房主身份证;
6、非本县户籍的出具公安部门发放的父母双方《居住证》或父母一方和孩子的《居住证》。
(特别说明:1、自有宅基建房的:提供宅基证或土地使用证。2、房产证在银行抵押的:由抵押单位经办人和负责人分别签字的房产证复印件、经办人联系电话、抵押单位盖章、抵押贷款协议书、还款记录等。3、享受政府经济适用房和公租房的:住建部门提供的有关审批手续复印件、住建部门开具的入住证明原件、缴纳租金的原始发票。4、单位集资房的:需提供单位产权证明、购房票据。5、第一监护人,即父母双方未在同一户口簿的:需提供结婚证。6、购买二手房的:必须办理过户手续,其他未经土地或房产等相关部门认定的协议无效。购房未入住的不予录取。)
第二批次:父母(双方或一方)和入学儿童户籍在同一户口本,户籍地址在所报学校校区范围内,父母和入学儿童在本县无房产,但实际在城区居住并工作。
所需提供材料:
1、适龄儿童家庭全家机打户口本原件;
2、适龄儿童医学出生证明;
3、适龄儿童预防接种证;
4、父母双方身份证;
5、房产管理部门开具的父母无房证明;
6、房屋租赁协议、所租住房的房屋产权证原件、2023年3月至2023年6月期间的水电费缴费凭单发票和物业费凭单(或者手机缴费证明),并且水电用量符合正常生活用量,未实际居住的不予录取。
第三批次:非本县户籍城区无房产,在城区经商、务工等随迁人员子女。
所需提供材料:
1、适龄儿童机打原籍户口本(含户主页、适龄学生父母页、适龄学生本人页);
2、适龄儿童医学出生证明;
3、适龄儿童预防接种证;
4、父母双方身份证;
5、公安部门发放的父母双方《居住证》或父母一方和孩子的《居住证》(居住证地址要与实际居住房屋地址一致);
6、房屋租赁合同、原房主房产证原件、2023年3月至2023年6月期间的水电费缴费凭单发票和物业费凭单(或者手机缴费证明),并且水电用量符合正常生活用量,未实际居住的不予录取;
7、父母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
(特别说明:第一监护人,即父母双方未在同一户口簿的,需提供结婚证。)
第四批次:其它未列入的特殊情况确需入学的,由学校招生委员会入户、走访、调查、公示等多种方式严格审核确认后方可入学。
温馨提示:注:内容来源均采集于互联网,不要轻信任何,后果自负,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若本站收录的信息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给我们来信(j7hr0a@163.com),我们会及时处理和回复。
原文地址"肃宁二小四中附近房源,肃宁二小招生范围":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126400.html。

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官方微信
▲长按图片识别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