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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一种隐蔽性极强的新型犯罪“套路贷”逐渐浮出水面。这种伪装成民间借贷的诈骗行为,处处披着“合法”的外衣,整个骗局环环相扣,对整个社会造成了极大的危害。
公安部记者满波摄
2月26日,公安部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套路贷”新型犯罪有关情况。公安部新闻发言人郭林主持了新闻发布会。公安部刑侦局政委、副巡视员童碧山、河南省安阳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浙江省台州市公安局支队长陈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关于“套路贷”,郭林在发布会上表示,“套路贷”是一种新型的黑恶犯罪。为什么群众对这种新形式的黑恶犯罪反应强烈?社会危害大?主要原因是很有欺骗性。一般以民间借贷为幌子,诱骗被害人签订虚假合同虚增债务,伪造资金流向等虚假证据,以审计费、管理费、服务费等名义收取高额费用,恶意制造违约,迫使被害人继续借款、清偿债务,不断举债。最后,通过骚扰、纠缠、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暴力或“软暴力”催债,达到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目的。这种新型黑恶犯罪不仅严重侵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扰乱了金融市场秩序,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公安部高度重视。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赵克志作出专门批示并提出要求,召集有关部门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对“套路贷”新型犯罪开展集中打击,打掉一大批“套路贷”黑恶势力团伙,取得明显成效。
公安部记者满波摄
曾海燕通报称,“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隐蔽性强、获利快、收益高、易复制传播、危害极大。
首先,它侵犯了人民的合法权益。很多受害人一开始都有小额贷款,但在犯罪嫌疑人的“套路”和胁迫下,很快就背负了巨额债务。一些受害者不得不卖掉房子来偿还债务,甚至自杀。
二是扰乱正常的金融秩序。“套路贷”团伙一般不具备金融资质,打着民间借贷的幌子从事非法借贷活动。表面上看,他们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与借款人签订了年利率为24%的借款合同,而实际还款往往是在2000%以上的基础上,远远超过了法定标准。
第三,衍生出多种刑事犯罪。犯罪嫌疑人为了讨债,一般会采取辱骂、恐吓、威胁等软暴力手段,有时还伴随暴力犯罪,涉嫌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第四,影响社会稳定。借助网络平台,一些“套路贷”从线下蔓延到线上,从传统的接触型犯罪向新型的非接触型犯罪转变。被侵害的群体数量更大,范围更广,社会危害性大。
对此,公安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严厉打击“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
一是将从事非法讨债、高息贷款、“套路贷”的黑恶势力列为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点;
二是积极推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出台《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对依法打击“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三是督办一批“套路贷”黑恶案件,派出十余个专家组分赴多地督办案件侦办;
四是主动运用大数据和信息技术,分析研判“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及时发现“套路贷”线索,部署各地打击。
截至目前,全国公安机关共打掉“套路贷”团伙1664个,破获诈骗、敲诈勒索、虚假诉讼案件2162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6349名,扣押涉案资产35.3亿余元。按照公安部的统一部署,各地公安机关主动开道,对新型黑恶势力的违法犯罪活动发起了强大攻势。河南安阳公安机关经过一系列行动,摧毁了一个以大学生为主要目标的特大“套路贷”团伙,抓获涉案人员129人,受害群众1.8万余人。浙江温岭公安机关打掉一个以信息服务公司为幌子的特大“套路贷”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263名,涉案金额400余万元。广东佛山公安机关打掉一个通过金融借贷平台、小额贷款公司实施“套路贷”的特别恶性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92名,查扣虚假高空 white合同及大量抵押房产、车辆,冻结涉案财产价值5090余万元;甘肃酒泉公安机关打掉一个涉及7省市14家网贷公司的特大“套路贷”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400余名,涉案金额近亿元。
下一步,全国公安机关将深入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要求,坚持以人为本, 把打击“套路贷”等违法犯罪活动作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具体举措,充分运用大数据和信息技术,提高分析研判、发现预警能力,不断提高打击水平。 并积极会同相关行业监管部门,重点约谈一批点对点借贷平台,进一步规范点对点借贷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治安大局稳定。
同时,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群众提高防范意识,选择具有贷款资质的正规金融机构进行贷款,准确评估个人还款能力,量入为出,理性放贷。不要相信无资质的非正规公司发布的“无息、无担保、无抵押”的虚假广告,以免落入“套路贷”的陷阱,遭受财产损失和不法侵害。
那么如何避免遭遇“套路贷”呢?今天,萧肃将为您提供建议:
1不要相信所谓的无抵押贷款。
记住,没有免费的午餐!如果资金紧张,尽量向银行或亲友借款,尽量避免向一些小额贷款公司或专门从事高利贷的个人借款。
2提高他们的防范意识
实施“套路贷”骗局的不法分子,一般以“小贷公司”的名义招揽业务,但本质上并无金融资质。所以借款人在贷款前,一定要上网查一下相关公司的资料,看看是否正规。
3不要随意签订借款合同
签字前要仔细看,和说的保持一致,借多少写多少,感兴趣写多少。口头承诺但拒绝写进合同的人,永远不会签。
4在纸上签字,并小心翼翼。
借款人在签订合同时,要警惕现金折扣、高额罚息、利息滚动等霸王条款,避免贷款滚雪球式发展,避免陷入“套路贷”陷阱。仔细阅读内容,空白盒一定要填清楚或划掉,不要给对方伪造、篡改或添加的机会。不要听信贷款人的甜言蜜语,不要签字,不要写虚假材料。
注意查看出借人的真实姓名。
而且必须和银行账户一致。如果指定其他人收取款项,必须以书面形式表明。
借钱的时候千万不要签房屋买卖合同做担保。
记住,正常合法的程序应该是双方签订抵押合同后,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无论什么时候换钱,一定要保留证据。
尤其是现金交易,记得在有视频监控的地方拍照、录像或者操作,还可以找更多不相关的人来见证。偿还本金或支付利息必须汇入双方书面确认的账户,现金支付应出具收据。
8及时止损,果断报警。
发现自己被“套路贷”后,应立即止损报警,并广泛告知亲友。同时注意对方暴力恐吓、骚扰、寻衅滋事的防范和取证。
如果你还怕被骗,萧肃会再教你“四个公式”。你为什么不做笔记?
公式1:不需要抵押贷款+利息降低=不相信。
公式二:超低利率+无其他费用=别信。
公式三:先付后贷=纯诈骗,远离。
公式四:抵押贷款不用抵押物,只要身份证=纯骗局,远离。
最后,萧肃还提醒大家:
“套路贷”不属于民间借贷,但其本质是违法犯罪。也坚信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良好的信用可以帮你获得贷款。一旦你有了“走捷径”的想法,骗子就会盯上你。
来自:江苏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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