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自治区扶贫办获悉,2017年第二批补助市县专项扶贫资金20多亿元,有关部门已将资金指标下达到市、县(区)。
这批资金的第一个用途是紧紧围绕贫困人口、贫困村、贫困县的脱贫目标,采取多种方式扶到户,确保扶贫对象得到精准有效的支持。二是鼓励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创新:推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到户管理模式;鼓励促进资产收益扶贫;对扶贫小额信贷给予财政贴息。
根据我区“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模,对相关市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征地费用按人均1000元标准给予补助。征地补贴资金如有,可统筹用于其他扶贫开发工作。
根据世行项目总体设计要求,根据各县市上报的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对田东、平果、田林、、宜州、东兰、巴马、凤山、大化、都安10个项目县市安排408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项目区基础设施建设。
此外,今后自治区下达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不再单独列为扶贫小额信贷贴息资金额度。市县可根据当地实际需要,从分片下达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含提前下达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安排一定数额用于扶贫小额信贷贴息。
(记者/魏济川原编辑:罗晓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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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第二批拟公示的扶贫产品名单,2020年扶贫资金投入":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1220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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