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青年报
全国人大代表陈海义建议,法院应探索构建“分类+分类”的差异化执行措施体系,对小额网贷逾期的青少年慎用失信惩戒。
目前,互联网在给我们带来各种好处的同时,也给青少年尤其是未成年人带来了一定的风险。青少年花钱大手大脚,“以贷养贷”现象在互联网金融平台点对点借贷中层出不穷。有人大代表建议,对小额网贷逾期的青少年,要慎重处罚。为防止网络不健康内容对未成年人造成不良影响,有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国家支持相关手机厂商开发未成年人手机。此外,鉴于未成年受害者的精神慰藉问题,一些NPC代表建议,应依法保障其精神损害赔偿请求。
青少年消费超出了他们的承受能力。通过互联网金融平台点对点借贷,“以贷养贷”、“债台高筑”等现象层出不穷。针对这种现象,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家事法庭庭长陈海义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建议,对点对点借贷这种青少年,慎用惩戒措施。她表示,对于小额网贷逾期的年轻人,要慎用失信惩戒,可以构建“分级+分类”的差异化执行措施体系。
对于网络消费和借贷的衍生问题,没有专门的规定。
北青报:如何关注青少年点对点借贷的问题?
陈海一:我一直很关注青少年的网络保护问题。将于今年6月实施的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增加了“网络保护”专章,青少年沉迷网络游戏、网络言论失范等问题将有法可依。但对于互联网金融发展导致的青少年网络消费借贷衍生问题,并没有专门的规定。
2018年8月,广州互联网法院成立。我一直在接触青少年的点对点借贷问题,跟踪这个问题很久了,也判断了一些数据。在这个过程中,我发现社会保护在互联网消费借贷领域极其缺乏,尤其缺乏专业性,法院刚性大于柔性。
截至2020年底,广州互联网法院受理涉及互联网纠纷的审判和执行案件超过11万件。其中,被告为自然人的互联网金融案件、网络直播打赏案件等涉及网络消费和借贷的案件占了近一半,60%以上的案件被告为35岁以下的年轻人。
另外,我在采访很多省区市的人大代表,特别是农村的人大代表时,发现一些农村孩子进城打工,为了追求高消费,满足消费需求,会从网上借钱。不交钱后,他们向老乡借钱,从父母那里拿钱,这就出现了一些在脱贫攻坚战中得到扶持的家庭。这种社会现象很容易成为隐患,同时可能导致年轻人的边缘化,甚至拖累家庭。
避免让年轻人背上不诚实标志的帮助措施。
北青报:你建议慎用惩戒措施。是出于什么考虑?
陈海义:我们知道,这类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可能会被采取限制消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强制执行措施,产生“信用污点”,对其就业、创业、买房、交通、子女上学等诸多方面都会产生影响。
一个刚大学毕业,或者刚从农村到城市工作的年轻人,背负着如此沉重的经济负担,甚至面临着社会关系的崩溃。他应该如何发展?这也会滋生极端案例,比如无心学习、自杀、违法犯罪等等。一开始只是一个症状,但如果现在不重视,就会愈演愈烈,最终导致社会和结构性问题。
我们尽力帮助那些正值壮年的年轻人用小额贷款解决他们的问题,避免让他们过早地背负上不诚信的标志。为什么定义为年轻人?因为这是他们创新创业的关键时刻,他们也是建设社会和国家的中坚力量,适当缓解他们因借贷而产生的社会成本,给他们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北青报:你有印象深刻的案例吗?
陈海一:有一个在港澳读书的大学生。执行法官去他家执行时,他妈妈说她已经离婚多年,这些年和孩子零交流。其实这个学生只是借钱买手机,但是他爸爸没有给钱,他妈妈也不了解情况。
我们认为这是家庭问题,孩子自己失控。作为一名大学生,应该给他一些继续学习的机会。
当时他无心学习,一度逃学。后来我们的执行法官出台了协助措施,帮助他修复家庭关系,母子和解,他妈妈后来也帮孩子还了钱。这是和解的前提,和解的对象不仅仅是债务人,还有愿意为他承担这个责任的家庭成员。
建议
构建“分类+分级”的差异化实施措施体系
北青报:你建议采取哪些具体措施?
陈海义:我建议法院探索构建“分类+分级”的差异化执行措施体系。
对未成年人为执行主体的案件实行“分级+分类”管理。按标的额对案件进行分类,按涉案人员年龄进行分类:对35周岁以下、债务金额1万元以下的网络纠纷案件,慎用惩戒措施前先实施执行和解。
同时,实行个人债务清理机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对暂时无履行能力,但承诺分期履行并能定期向法院申报财产的青年被执行人和父母,可以暂时解除限制消费、失信名单等强制措施,引导其积极参与社会生产,清理个人和子女债务。
北青报:规避谨慎措施后没有达到警醒年轻人的效果怎么办?
陈海义:和解的执行是有程序的。和解会有详细的规定,比如你的还款计划,还款时间和方式,还会设置一个考察期。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执行,那么和解程序的执行就结束了,会受到处罚,被列入失信人名单。
比如你跑路不还钱,或者你父母不愿意帮忙,或者你不接受我们介绍的工作,不履行还钱义务,不按期限把钱转到固定账户等等,结算程序就结束了。
互联网金融平台应规范营销行为
北青报:为什么会出现网络过度消费?
陈海义:首先,这与互联网金融平台缺乏正确引导、运营不规范有关。一些机构过度包装营销,在互联网中植入金融广告,宣传借贷消费、引领消费等概念,诱导年轻人尤其是在校学生产生无节制消费的观念。此外,一些青少年通过为名人打球、筹集资金和预订场地来传播“向偶像化借钱”的现象,导致他们“入不敷出”。
更有甚者,现在互联网金融平台借钱给没有收入的学生,给他们推送借贷的消息。甚至,一个年轻人在一个平台上贷款,他没有还,就去其他平台借钱支持贷款。他根本没有还款能力,平台还能借给他钱。这说明平台缺乏全面的管控,行业自治没有发挥作用。除了互联网金融平台,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缺失也造成了这个后果。
北青报:对于互联网平台存在的问题,你有什么建议?
陈海一:互联网公司要规范运营。首先发挥的是互联网平台行业自治协会,包括金融协会,探索建立行业自治综合联动体系,培育网络专业社会公益组织防控网络过度消费借贷,发展专业力量宣传理性网络消费借贷。同时,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金融企业应当在金融监管部门许可的金融业务范围内开展营销宣传;另一方面,金融监管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出台细则,规范互联网金融广告的内容,明确互联网金融广告制作和发布的标准。本组文/记者高宇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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