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网讯因违规发放贷款,甘肃银行分行行长赵不仅被单位开除,还受到法律制裁。日前,裁判文书网披露了赵非法放贷案的判决书。
判决书显示,被告人赵,原系甘肃银行庄浪支行行长,因违规发放贷款,于2017年1月24日被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除公职,解除劳动合同。
经查明,2012年5月,田因经营水泥业务缺少流动资金,找到时任甘肃银行庄浪支行行长的赵,要求以他人名义为自己申请贷款。在赵的同意下,2012年5月至6月,田利用亲戚朋友提供的身份证、结婚证、工资证、房产证等资料,从甘肃银行庄浪支行分4次贷款共计55万元。
在贷款办理过程中,赵未按正常程序履行贷款审查职责,也未要求贷款人和担保人到场。
2013年,田的生意亏损,导致贷款逾期,经甘肃银行庄浪支行工作人员多次催收仍未归还。案发前,甘肃银行庄浪支行向赵追回借款本金15万元。经计算,赵违规发放贷款,造成损失40万元。
法院认为,赵作为银行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已构成非法发放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
和赵一起的,还有农行庄浪支行主任朱。朱还因在的9笔贷款共计105万元被判处6个月有期徒刑,缓刑1年。但案发前后,朱某主动归还,并追回借款本金105万元取得单位谅解,二审免予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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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甘肃银行党委书记,甘肃银行书记":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1216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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