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男子张某某利用担任某银行助农服务信息员的职务便利。他以借钱为名,自行向村民宣传,并以高息为诱饵,非法吸收谭芳镇某村70余名村民的公众存款280余万元。后来又借钱给宋某某等人赚取利息。后来因为资金链断裂无力偿还被抓。几年的血汗钱,只剩下几根白条,村民义愤填膺。
以高息为诱饵向村民借钱。
刘某某是青州市谭芳镇某村的瓜农。2013年1月21日,他因为家里有事,需要去银行取钱。他找到某银行“信贷员”张某某,申请贷款3万元。这笔钱借出去后,张某某说想借这笔钱周转,一年后还贷款利息,另外给刘1.2分利息。刘没有多想。钱交给张某某时,对方写了一张借条。到了银行还款期限,刘某联系张某某时,对方不见了。经多方了解,刘查明张某某并未将款项及利息归还银行。意识到自己被骗了,他赶紧报警。
刘报警后不久,附近村里几十人陆续报警,这些受害人都借钱给张某某。张某某以资金周转、支付高额利息为由借钱,借款人都是村民。这些钱大部分是卖瓜村民攒下的,从1.5万元到13万多元不等。多年积攒的血汗钱,如今变成了几根白条,村民们义愤填膺。有的受害人就是想帮张某某,只让他付银行利息,自己得不到任何好处。
逃亡多年,年底被抓。
接到报警后,青州警方在确认案情属实后立案侦查。
警方调查发现,张某某做了五六年的信贷员。受骗受害者70余人,初步统计金额达300余万元。这些受害人有的给张某某钱,让其帮忙存款,但被对方截留;有的是被害人在存单到期后,让张某某帮忙取出后再转走,但事先被张某某使用,没有转给他人;且张某某向被害人借款。
村民所说的信贷员,其实是某银行农业服务信息员张某某。张某某筹来的钱用来借给别人,收取更高的利息。
张某某潜逃后,警方将其列为网上逃犯。通过对张某某社会关系的调查,警方进行了多次抓捕,但一无所获。
2017年5月18日,警方得到消息,张某某出现在青州市邵庄镇某村。警方迅速出动,将他们逮捕。
非法吸金280多万。
经查,张某某,48岁,青州市谭芳镇某村村民。张某某落网后,对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张某某交代,2007年左右,他担任村里的助农服务社信息员,村民都去他那里存银行取钱,对他非常信任。2010年上半年,部分农户因生产不足,向张某某借款。张某某手头没多少钱,就以1分的月息向其他农户借钱,转而贷出。
2011年4月至2013年9月,张某某利用担任某银行助农服务信息员的便利,以借款为名,采取自行向村民宣传的方式,以高额利息为诱饵,非法吸收镇某村多名村民公众存款280余万元,并借给宋某某等人赚取利息。后来由于资金链断裂,无法偿还逃亡。
近日,青州市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并责令被告人张某某继续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
记者张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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