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有效惩治被执行人逃避执行、隐匿、转移财产的行为,提高执行效率,完善执行工作机制,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就悬赏执行申请的基础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惩治逃避执行行为的意见》第一条第(五)项之规定,现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1)
案号:(2018)甘1123执453
案名:郭与苟良借款合同纠纷案。
执行依据:(2017)赣1123民初8号。
未完成目标:50525元
一个
被执行人:苟良,男,1990年9月8日出生,汉族,甘肃省威远县农民,身份证号622426199009080013,住威远县清源镇尚墨129号。
凡向我院提供被执行人下落或财产线索(不包括我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执行标的金额3%的比例给予奖励。我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提供的有关被执行人下落或财产的信息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13389426688
(2)
案号:(2018)甘1123执584
案名:谢佳欣与李明买卖合同纠纷案。
执行依据:(2017)甘1123民初1467号。
未完成目标:71850元
2
被执行人:李明,男,1983年2月21日出生,汉族,甘肃省威远县农民,身份证号622426198302214418,住威远县庆元镇寿阳路111号。
凡向我院提供被执行人李明下落或财产线索(不包括我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执行标的金额3%的比例给予奖励。我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提供的有关被执行人下落或财产的信息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13389426688
(3)
案号:(2018)甘1123执995
案名:林忠诚与陈玲民间借贷纠纷案。
执行依据:(2018)赣11 376号
未完成目标:365453.5元
三
被执行人:陈玲,女,1978年10月28日出生,汉族,甘肃省威远县人,农民,身份证号622426197810287248,住威远县会川镇哈地窝村圣布坦社。
凡向我院提供被执行人陈玲下落或财产线索(不包括我院已掌握的线索)并落实到位的,按被执行标的金额3%的比例给予奖励。我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提供的有关被执行人下落或财产的信息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17752036004
(4)
案号:(2018)甘1123执320
案名:定西市威远县富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张荣、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执行依据:(2017)赣1123民初7124号
未完成目标:21025.3元
四
被执行人:张荣,男,1985年10月1日出生,汉族,甘肃省威远县人,农民,身份证号622426198510016715,住威远县上川镇上庄村。
凡向我院提供被执行人张荣下落或财产线索(不含我院已掌握的线索)并落实到位的,按被执行标的金额3%的比例给予奖励。我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提供的有关被执行人下落或财产的信息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13679314063
(5)
案号:(2018)甘1123执611
案名:威远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田永和、马借款合同纠纷案。
执行依据:(2017)赣1123民初1708号。
未完成目标:105857.86元
五
被执行人:田永和,男,1975年2月20日出生,汉族,甘肃省威远县人,农民,身份证号622426197501200815,住威远县乔宇乡关子口村刘家合社。
凡提供被执行人田永和下落或财产线索(不包括该院已掌握的线索)并落实到位的,按被执行标的金额3%的比例给予奖励。我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提供的有关被执行人下落或财产的信息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13679314063
(6)
案号:(2017)甘1123执516
案名:定西市威远县富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陈、孙庆龙、赵爱萍借款合同纠纷案。
执行依据:(2016)甘1123民初1408号。
未完成目标:325089元
六
被执行人:陈,男,1974年1月29日出生,汉族,甘肃省威远县农民,身份证号622426197401295239,住威远县上湾乡水家窑村祁家山社。
凡向我院提供被执行人陈下落或财产线索(不包括我院已掌握的线索)并落实到位的,按被执行标的金额3%的比例给予奖励。我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提供的有关被执行人下落或财产的信息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15213965224
(7)
案号:(2018)甘1123执478
案名:甘肃鸿业建材有限公司诉王英杰、庆阳鸿德劳务承包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
执行依据:(2016)赣1123民初1906号。
未完成目标:99208.5元
七
被执行人:庆阳鸿德劳动合同有限公司,住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黄宅北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1002082360287R。
法定代表人:郭建伟,男,1962年2月10日出生,汉族,企业法定代表人,住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黄宅北队。身份证号码:622801196202101614
涉及未完成标的金额:99208.5元。
凡向我院提供被执行人郭建伟下落或财产线索(不包括我院已掌握的线索)并落实到位的,按被执行标的金额3%的比例给予奖励。我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提供的有关被执行人下落或财产的信息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18093259361
(8)
案号:(2018)甘1123执431
案件名称:威远县北寨砖瓦厂
赵伟斌财产损失纠纷案
执行依据:(2017)赣1123民初2458号。
未完成目标:340297元
八
被执行人:赵伟斌,男,1988年10月29日出生,汉族,甘肃省临洮县人,身份证号:622427198810295775,住临洮县曼瓦乡新窑村王家岔社15号。
凡向我院提供被执行人赵伟斌下落或财产线索(不含我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执行标的金额3%的比例给予奖励。我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提供的有关被执行人下落或财产的信息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18093259328
温馨提示:注:内容来源均采集于互联网,不要轻信任何,后果自负,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若本站收录的信息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给我们来信(j7hr0a@163.com),我们会及时处理和回复。
原文地址"渭源县法院电话号码是多少,渭源县黑恶势力":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120736.html。
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官方微信
▲长按图片识别二维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