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拘禁、寻衅滋事庆阳14人犯罪团伙获刑
据《兰州晚报》报道,鞋底被打脸,脚被泼水,人们被迫在街上乞讨,门窗上被喷“还款”字样,债务人的亲属和居住地受到干扰...庆阳市西峰区某小额贷款公司为讨债,雇佣他人扣押债务人,并以各种方式闹事。1月8日,记者了解到,该团伙14人前来宣判。镇远县法院判处贾某、唐某等14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五至八个月,缓刑一年。
2012年,贾等人出资在庆阳市西峰区成立小额贷款公司。贾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袁为总经理,李为出纳兼信贷员。公司成立后,先后向小啊等人发放贷款。到2014年底,小啊等所有人都无法如期偿还贷款。
2015年5月至2016年7月,贾雇佣唐、袁等人帮忙讨债。唐、袁还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刘、王、为公司收账。唐等人在催收账款过程中,采用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侮辱、拦截、人身骚扰、非法看守他人住宅、敲诈勒索或者任意毁坏财物等方法强行催收债务。
在共同犯罪中,贾、唐是主犯,袁、李是从犯。该团伙共实施非法拘禁6次,寻衅滋事7次。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徐培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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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庆阳恶势力,庆阳最近重大刑事犯罪":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1192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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