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黄新宇)近日,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简称“北京金融监管局”)公示了编号为“京金融监罚决定字[2023]第1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泛海控股子公司民生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因自有资金使用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未按期完成整改,被罚款15万元。
图/北京金融监管局
根据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融资性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3号)第二十二条、第四十条规定,融资性担保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融资性担保公司资产安全和流动性的规定。违反这种情况的,会被监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融资性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
根据《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负有法律责任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国家和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相关行政法规和条款的上述规定,是民生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获得北京金融监管局“一号票”的依据。
根据民生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企业核对和官网信息联合显示,该公司成立于2016年5月27日,是民生金夫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也是泛海控股民生金夫板块的重要成员;注册资本2亿元,于2016年8月19日取得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目前,民生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泛海集团董事长卢志强。
地图/企业检查
官网显示,民生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泛海控股全称为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9年,1994年在深交所上市。目前,泛海控股已从传统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转型为以金融为主体、产业为基础、互联网为平台的国际化企业集团。泛海控股旗下拥有民生证券、民生信托、民生期货、亚太财险、民生金融服务等金融板块业务,以及房地产、电力、投资等多项综合业务。
企业调查显示,民生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除贷款、票据、预付款、项目履约担保外,还主要从事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诉讼保全担保、尾款担保等业务。
“一号票”的决定日期是2月9日,北京金融监管局3月1日公示了该票。记者搜索北京金融监管局官网发现,这是《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实施以来,该局出具的第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今年1月,官方网站北京金融监管局公示了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等部分“7+4”地方金融机构名录。随着“名单制”监管的出现,以及各种配套监管细则的出台,北京加强对地方金融机构的属地化监管已经显而易见。
根据《北京市“十四五”期间金融业发展规划》的要求,“十四五”期间,北京还将加强对“7+4”地方金融机构的监管,提高准入门槛,严格限制业务范围。丰富和完善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监管谈话、行政处罚等监管手段。同时,支持各行业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建立风险准备金、投资者保护基金等风险缓释制度安排,强化地方金融机构市场化、法治化风险处置和退出机制。
编辑岳彩洲
校对刘保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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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北京金融监管局开出“1号罚单”,直指融资担保自有资金违规运用":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1189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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