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18证券简称:康生股份公告编号: 2016-089
债券代码:112095债券简称:12康生债券
浙江康生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1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康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1月11日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1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的书面通知,并于2016年11月16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董事长陈汉康先生主持。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小额贷款公司股权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收购小额贷款公司股权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收购小额贷款公司股权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参考文件
1.浙江康生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收购小额贷款公司股权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康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16日
证券代码:002418证券简称:康生股份公告编号: 2016-090
关于收购小额贷款公司股权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拟以自有资金3,559.5万元收购杭州千岛湖康生小额贷款有限公司16.95%的股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交易概述
2016年11月16日,浙江康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杭州赛奥福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奥福公司”)、浙江阿梅拉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梅拉公司”)、杭州千岛湖馨子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馨子贸易公司”)、淳安千岛湖众信贸易有限公司方小平先生签署了《杭州千岛湖康生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3,559.5万元收购杭州千岛湖康生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额贷款公司”)16.95%的股权。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6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程序合法合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介绍
本公司对交易对手的基本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交易对手信息如下:
1.公司名称:杭州赛奥福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27571491093L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9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文祥。
地址: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鼓山开发区
经营范围:自动化设备、智能系统、自动销售系统、医疗辅助和高空 operation智能机器人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及相关产品咨询和技术服务;设计和规划医院药房自动化系统解决方案,并提供咨询和技术服务。
交易对手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2.公司名称:浙江安美拉服饰有限公司
注册号:330481000101776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
地址:海宁市许村镇徐翔工业区徐静路33号
经营范围:服装制造加工;针织纺织品、皮革制品、箱包、服装辅料、工艺辅料的批发和零售。
交易对手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3.公司名称:杭州千岛湖馨子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号:330127000030594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00万元。
法定代表人:于
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264号1-1-11
经营范围:批发零售:预包装食品,批发零售:日用品。
交易对手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公司名称:淳安千岛湖众鑫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号:330127000012994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0万元。
法定代表人:黄建辉
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紫晶花园9栋1号
经营范围:销售:五金交电、化工原料(限分支机构),以及其他一切无需报经批准的合法项目。
交易对手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5.自然人股东:方小平
性别:男
民族:汉族
出生日期:1962年5月20日
地址: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明珠花园96栋601室
身份证号码:330127196205206117
交易对手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对象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赛欧富公司持有的小额贷款公司6%股权、ameera公司持有的小额贷款公司5%股权、馨子贸易公司持有的小额贷款公司4.75%股权、众信贸易公司持有的小额贷款公司0.7%股权、方小平先生持有的小额贷款公司0.5%股权。
公司名称:杭州千岛湖康生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57733569X4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1亿元。
法定代表人:陈汉康
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88号公路大厦3楼
经营范围:办理淳安县各类小额贷款、小企业开发、管理、财务咨询等经批准的业务;兼营保险代理业务。
小额贷款公司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总资产为36597.42万元;净资产26621.91万元;2015年实现营业收入4440.54万元,净利润2607.53万元。(以上数据经淳安永盛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小额贷款公司截至2016年10月30日的总资产为32273.39万元;净资产25253.93万元;2016年1-10月实现营业收入2518.89万元,净利润754.9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收购前,小额贷款公司由17名股东组成,本次转让的股东人数为5人。转让后,小额贷款公司由15名股东组成。转让前后的股东及其持股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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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交易标的:赛富公司持有的小额贷款公司6%的股权、ameera公司持有的小额贷款公司5%的股权、馨子贸易公司持有的小额贷款公司4.75%的股权、众信贸易公司持有的小额贷款公司0.7%的股权、方小平先生持有的小额贷款公司0.5%的股权。
2.交易价格: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股权转让价格,根据转让方实缴出资额确认。协商确定的交易总价为3,559.5万元,其中公司以1,260万元收购赛富公司持有的小额贷款公司6%股权、ameera公司持有的小额贷款公司5%股权、馨子贸易公司持有的小额贷款公司4.75%股权。以147万元收购众信贸易公司持有的小额贷款公司0.7%股权,以105万元收购方小平先生持有的小额贷款公司0.5%股权。
3.付款方式:根据协议约定的时间,受让方将股权转让款一次性或分期支付给杭州千岛湖康生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杭州千岛湖康生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在收到受让方的股权转让款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至转让方账户。杭州千岛湖康生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在收到受让方的股权转让款后,应向受让方出具收据,转让方在收到款项的同时,应向杭州千岛湖康生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出具收据。
动词 (verb的缩写)本次收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收购小额贷款公司股权后,可以更好地对其进行控制,有利于公司改善产业结构,提高资产质量,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公司可以进一步积累金融领域的管理和投资经验,提高公司防范和处理金融风险的能力。
六、风险提示
1.本次收购存在一定的操作风险,公司将督促小额贷款公司建立健全内控制度,有效控制风险。
2.本股权转让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并经相关机构批准后生效,存在无法转让的风险。
七。独立董事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收购小额贷款公司股权是合理合法的经济行为,交易定价客观公允;公司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本次收购有利于提高公司经营业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本次收购小额贷款公司16.95%的股权。
八。参考文件
1.杭州千岛湖康生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2.浙江康生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收购小额贷款公司股权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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