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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27 15:37
近日,扬州市宝应刘女士反映,他们公司两个负责人先后向她借了65万元,却一直拖着不还。后来他们居然打成了稀薄的空气,让她苦不堪言!
单位领导借巨款。
刘女士介绍,她在宝应一家名为“扬州旭富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小贷公司上班。今年3月,公司负责人唐向她借钱。
刘女士:“我第一次借了15万。”
但一个月后,唐并没有如约还钱。今年9月,该公司总经理杨以开展业务为由,向刘女士借款。
刘女士:“还有50万。我在扬州卖了一套房。他在银行门口转给了他。我以为我会在这里工作。过几天我再问他。”
双方失去了联系
就这样,唐某、杨某共向刘女士借款65万元。我以为他们都是公司领导,不会有问题。我不这么认为。本月4日上班上班时,她发现唐和杨不见了,再也联系不上了!再一问,发现他们向很多人借钱,总计500多万!这让刘女士陷入了深渊。
刘女士回忆说:“最后两次找我借钱的时候,我一分钱都没有。他说你可以借给我。我说我只有信用卡,信用卡给了他几十万。”
刘女士出示了银行转账记录和他们分别写的借条,事实确凿。记者随即试图联系唐和杨,但未能取得联系。
借了这么多钱,对方已经失联了。刘女士的经历令人同情。但是,仔细想想,也有疑点。甚至是熟人,除了卖房,还不惜偷自己的信用卡借给对方。这也太热情了吧?这背后有什么猫腻?
刘女士承认,两人借钱时都答应她高利息,除了因为是熟人碍于面子,也兑现了当初的承诺。
刘女士:“都是三分,两分,十五万。他给了我4500的利息,借了890万。总共拿回了20多万。”
高丽?人情?
兴趣“两分,三分”是民间的说法。折算下来,一年利息会达到24%和36%,大概是银行存款利率的6到10倍。但也有债权人表示,借钱给这两人完全是出于个人感情,不收利息。
债权人认为,这两人的行为超出了普通民间借贷的性质,已构成诈骗。
刘女士介绍,虽然两人在宝应都有房产,但事后才知道这些东西不靠谱。
刘女士解释说:“杨的房子都写在他老婆名下,车子也是他老婆名下买的。他没有领结婚证,也没有领结婚证。孩子两岁了。唐前几天刚走,房子现在由另一个人保管。”
不管是出于人情往来还是对利益的贪欲,毫无疑问,借了钱就一定要还,跑不掉的。那么,这两个人的行为是普通的民间借贷还是恶意诈骗呢?平时借钱给别人怎么防范风险?
法律界人士表示,唐、杨的行为,形式上看似民间借贷,实际上已经涉嫌诈骗。
江苏擎天柱律师事务所律师杨说:“如果事实虚构,且借款后不还,主观上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且涉及的借款数额较大,其行为符合刑法中诈骗罪的特征。”
据了解,目前,宝应警方已对此事立案调查,刘女士等债权人也已向法院提起诉讼。
民间借贷如何防范风险?
对此,法律界人士提醒,民间借贷切不可贪图高利息而忽视风险,尤其是涉及大额借款时,即使关系密切,也应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
日常生活中,借钱帮助亲戚朋友渡过难关是不可避免的,但俗话说“不能害人,不能防人”,所以必要的防范措施一定要做好。否则一旦出了问题,就会很被动,很难收拾。
(来源:扬州记者:支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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