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失败,剑走偏锋。买卖手机卡,300块,轻松赚钱。等等!这种行为很可能涉嫌犯罪!
简要案情:2023年6月9日,白沟网警破获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犯罪嫌疑人王某于2022年来到白沟新城谋生。之后就管理不善了。由于车贷和房贷的压力,他在网上借钱,贷款失败。他买卖手机卡,帮人注册微信,从中间赚“提成”。2023年6月9日,白沟新城公安分局通报,王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已被批准逮捕。
案件经过:王某交代,由于经济压力大,他产生了办理贷款的想法,但他没有选择去银行办理业务,而是选择了网上借款。但因为信用问题,他始终贷不到款,所以走了偏。在明知违法的前提下,他以每张300元的价格收集、出售电话卡,并为他人注册微信赚取佣金。但他做梦也没想到,这种行为只是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团伙的重要一环,甚至触碰到了法律的“高压线”。经警方核实,王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被逮捕并刑事拘留。
本案特点:本案中购买或租用的电话卡可以被不法分子用来拨打诈骗电话或群发诈骗短信,身在国外的不法分子还会利用GOIP设备远程控制国内手机拨打诈骗电话。这种方式拨打的电话一般不会标注为境外电话,迷惑性极大。互联网账号犯罪分子为了欺骗和逃避监管,有大量的账号需求。这些租来或买来的账号可能被用来诈骗亲友,可能被用来发布非法广告,垃圾营销实名认证支付账号也会被用来洗钱。销售手机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犯罪:1。手机卡信息被他人用于犯罪;2.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利用持有手机卡的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犯罪,向其出售或者提供手机卡的;3.倒卖手机卡内包含的个人信息50余条。
警方提示:出售“两证”和账号的后果非常严重!1.涉嫌违法犯罪。出租、出借、出售电话卡、银行卡、互联网账号,为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提供便利的,可能因涉嫌“助信罪”被警方刑事拘留。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帮信罪”)是2015年11月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新增加的罪名。主要是指行为人明知是为自己的犯罪行为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信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犯罪行为,是电信网络犯罪中的重要“共犯”。“扶信”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纳入信用记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对因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或者相关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记入信用记录,并采取限制其卡、账户、账号等功能、停止柜台业务、暂停新业务、限制入网等措施。3.限制出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防止再次犯罪的需要,决定自处罚之日起六个月至三年内不得出境,并通知出入境管理机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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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买卖电话卡是犯罪?——白沟网警破获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1138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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