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潘从武
□本报通讯员张婷
“办理调查取证相关业务,银行有专门的窗口接待,比过去方便多了,减少了我们的投诉。”近日,柴继生律师表示。
在张某与刘某借款纠纷一案中,出借人张某主张刘某返还其借款50万元,刘某以未收到借款为由拒绝返还欠款。在负责此案的法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分院民二庭庭长赵峰发出律师调查令后,张某的诉讼代理人柴继生前往银行专门窗口调取双方交易明细,前后仅用了十几分钟。
为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乔峰经验”,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金融业高质量发展,去年以来,新疆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分院深化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建设,与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 财政部等部门建立金融纠纷“双绿色通道”多元化解决机制,人民法院开通金融纠纷案件“快审快办”绿色通道。 各金融机构设立人民法院“查询、冻结、扣划、解冻”绿色通道,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联席会议机制、重大风险分析研判机制、重大金融纠纷协调合作机制,协商解决金融纠纷解决和金融审判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研判金融风险和疑难案件,有效保护了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了金融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不用打官司就能解决我的还款问题,太棒了!通过法官的详细解释,我明白了列入黑名单的不良后果,我必须按时偿还剩余贷款。”2022年12月25日,伊宁市巴彦岱镇村民叶某向巴彦岱人民法院院长渐康表示感谢。
2019年,因经营资金周转困难,叶某与伊犁农商银行签订小额信用贷款合同,贷款4.9万元。由于生意不景气,无法按时还款,产生利息3789元,个人征信也受到影响。
2022年12月25日,在巴彦岱人民法院金融调解室特约调解员米阿萨尔·阿不都拉洪的耐心解释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叶某先还款2万元,剩余本息分三次还清,既保证了银行贷款的顺利收回,又为叶某赢得了还款时间。
“法院组建了‘法院法官+特邀调解员+行业协会+基层治理组织’的多学科团队,我们及时确认符合条件的调解协议;一方拒绝履行经法院确认的具有明确给付主体和内容的生效调解协议的,我们将及时采取措施强制执行;调解不成功的,进入“快立、快审、快结”绿色通道,“双绿色通道”有效缩短了纠纷解决时间,在程序设置上更加灵活。”渐康介绍,去年法院设立金融调解室以来,诉前调解案件122件,经司法机关确认的67件。无一案件进入执行程序,调解成功率100%,追回不良贷款112万元。
据介绍,伊犁州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了12个金融纠纷调解室,充分利用立案前指定、立案后委托、邀请金融管理部门和行业协会协助人民法院调解等方式,引导当事人通过非诉方式解决纠纷,拓展延伸“多元调解+速裁”一站式快速纠纷解决服务,促进非诉解决机制与审判执行的顺畅衔接和高效流转。去年以来,金融纠纷诉前调解率95%,审结6603件。
“我们坚持调解优先的原则,强化多元纠纷解决的实质运作功能,充分发挥不同主体在分诉止争中的各自优势,动态管理特邀调解组织名册,为人民群众提供多渠道、多层次、多类别的金融纠纷解决渠道,有效提高了金融纠纷解决效率,取得了多方共赢的良好效果。”新疆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分院第一庭庭长杨俊峰表示,在总结巴彦岱法院金融调解室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今年计划在全州县市法院推广,切实提高金融纠纷的实体解决能力。(潘从武张婷)
(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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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伊犁州法院深化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建设“双绿色通道”为金融纠纷化解赋能增效":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1138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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