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次,我和我的孩子都很实际。真的很感谢法院执行干警的辛苦!”近日,感人的一幕在市法院上演:拖欠一年半的款项执行到位后,涉案当事人柯某向湘春市法院执行局赠送了一面写有“爱民之心,做一件利民之事”的锦旗,并再三致谢。
双方向杨春市法院赠送了锦旗。
这是杨春法院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判决正确执行,创新小额案件特殊执行模式的一个缩影。2022年12月以来,杨春法院以执行队伍为“利剑”,创新采取预羁押、预罚款措施,对涉民生案件实施专项执行行动。共有57人被执行司法拘留,45人被罚款。达成和解协议并结案147件,执行金额1392.8万元。
一系列“组合拳”有效震慑了被执行人逃避法院判决的“侥幸”心理,维护了法律尊严和群众权益,推动了法院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
坚持“小案”小办,急群众之所急。
民生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在法院执行中,有些案件虽然数额不大,但关系到群众的根本利益。“阳春申请执行的案件中,6成以上是5万元以内的小额案件。”杨春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些案件虽然数额不大,但如果长期得不到解决,会给当事人的工作和生活造成困难,从而影响社会稳定。
在一起拖欠抚养费的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柯与被执行人黄离婚,育有一子。根据离婚判决书,黄需要每月向原告柯某支付抚养费,直至孩子年满18周岁。由于黄某拒不支付,柯某向向春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当事人柯某拿回了自己的钱。
“1月中旬,年关将至,柯来找我们的时候,她穿着单薄的衣服,眼里含着泪水,带着孩子,生活更加艰难。”负责此案的法官谭欢欢表示,他非常同情柯的遭遇。但经多方查控,未发现黄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被执行人始终不接电话,逃避执行。案子僵持了一段时间。
为了找到被执行人,执行法官想到假扮看房的租客,联系黄。1月17日上午,天还没亮,执行组就到了黄的住处,成功将还在熟睡的黄带回执行局。在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未果后,执行法官果断采取强制措施,准备对黄实施司法拘留。“看到法官宣读拘留决定书,黄才意识到法庭是‘真’的。”执行法官说,惊魂未定的黄立即筹钱支付被拖欠17个月的赡养费,并当面承认错误,保证赡养费按时支付。
只有小目标,没有小案子。阳春市法院坚持司法为民,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保持执行利剑不断“出鞘”,形成执行小标的案件高压态势,有效保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小分队”迅速出击,解决了执行难题。
“对于一些‘难’的被执行人,常规的执行方式通常难以奏效,必须结合强制措施。”据杨春市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为有效提升执行效果,2022年6月,该院成立了两个执行小组,由1名执行员和5名法警组成,主要负责配合执行法官办理执行案件,执行法官交办的司法羁押、搜查、现场勘查、文书送达等执行任务,减轻承办人办案压力,增强执行震慑力。
上门送达法律文书、依法传唤、现场调解、强制拘留有序进行...各小组随时待命,主动出击,由执行干警带队,根据被执行人的住处和行踪,在不同区域找到被执行人,带回法院执行局,再由执行法官和办案人员组织双方和解。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义务的,承办法官将对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罚款等措施,执行成功率达90%以上。
在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中,法院判决林某偿还借款14000元,但林某一直拒不履行,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遗嘱执行人林很尴尬。他掌握了法院的工作时间后,经常很早就出门,直到深夜才回家。”执行法官说,他带队去过林家几次,都是跳到空,被林提前避开了。
阳春市法院执行“小组”迅速派出,来到家中开展工作。
1月20日上午8时30分,法院执行局从申请人处得到线索,林在家。执行组立即出动,30分钟内来到十几公里外的林家中,带回法院执行局。在劝说无效执行司法羁押措施后,林终于认识到拒不还款的严重后果,主动还清了全部借款。“杨春市法院执行局的速度真快!”收到钱后,吴某还由衷地称赞了法院执行局的高效率。
申请执行人数钱。
最近,杨春法院的执行队伍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据统计,1月以来,已拘留31人,罚款25人,结案执行30件,执行到位金额153.97万元。集中羁押刚柔并济,极大打击了“老赖”的嚣张气焰,有效震慑了被执行人,取得了良好的执行和社会效果。
创新“预罚”模式,提高执行效果
在执行过程中,杨春市法院还创新性地采取了先拘留后罚款、以正式文书书面口头警告的措施,并预留了空的期限,对有履行能力但不主动履行的人,特别是法律意识淡薄、不了解执行措施及后果的人发出“预警”,大大增强了执行的威慑力。
“先予拘留、先予罚款措施是指被执行人收到新立案的执行案件后,在规定期限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时,出具先予拘留、先予罚款决定书,一并送达被执行人。”据杨春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该院定期开展专项执行行动,对有能力拒不履行法定义务、拒不申报财产、恶意逃废债务的当事人采取果断措施,采取多种措施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在一系列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中,被执行人以各种理由拒不履行义务,执行法官随后向其下达了“先拘留后罚款”的决定书。“我们给他发了预拘留预罚款决定书后,他主动联系我们协商,最终案件顺利执行。”执行法官说,在强大的震慑下,该案在“先拘留后罚款”决定下达前不到20天就成功执行,执行款共计200多万元。
“预罚”措施让被执行人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压力,真正体会到法律的威严。今年以来,杨春法院共发出预拘留、预罚款决定书312份,通过预拘留、预罚款措施结案执行83件,金额410万元。
“小额案件数量多,涉及人数多,社会影响面广,被执行人一般都有偿还能力。”据杨春法院负责人介绍,该院采取“先刑+小分队”的模式,推动小额执行案件(执行标的额5万元以下)快速结案,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下一步,杨春法院将狠抓办案期限和实效,继续充实执行队伍力量,推进执行模式创新,采取精准执行措施,强化流程监督管理,全力解决执行案件小额化问题,切实提高实际执行率、结案率、实际执行率、平均结案时间等办案质量和效率指标。
来源: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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