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重庆晨报。
唐买下公司后,他前老板的600万债务官司找上了他。六年来,从千万富翁到老赖,再到回乡务农,终于等来了调查。
警方立案通知书。
龙纪伦写的《真相》。
6百万欠条一系列官司。
今年5月10日,59岁的唐终于等来了永川区公安局的一纸立案通知书:“关于唐被诈骗一案,我局认为存在犯罪事实,特此告知,我们已立案。”
为了这短短的26个字的立案通知书,唐折腾了6年。这六年,他的人生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从一个资产上千万的百万富翁,到被法院挂牌的老赖,公司破产,资产被清理。无奈之下,他只好回到永川区大安街道官路岩村老家当农民,以种葛为生。
这一切的改变,都源于6年前从天而降的600万元贷款。
这项担保导致了一次意想不到的接管。
唐介绍,2012年初,永川龙鸿老年公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龙吉伦因资金周转不足,向小额贷款公司申请贷款1500万元,由唐担保借款。
但眼看借款即将到期,龙继伦因经营不善无力偿还,于是提出债转股的形式,让唐全额购买龙弘老年公寓公司。
因此,双方委托重庆苏源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债权债务进行清理。2012年7月9日,经审计,双方达成股权转让协议,龙继伦将其持有的股份转让给唐、罗、龚玉萍、彭公华。其中,唐持股最多,占33.9%,担任龙鸿公司新的法定代表人。在股权转让协议中,第四条明确规定“现股东对原公司投资及债权债务进行清理登记,后续债券债务与现企业无关”。2012年7月27日、29日,公司新股东、龙纪伦履行会计记录并签字认可。
巨额贷款诉讼找上门来。
龙鸿老年公寓项目位于永川市,有4000个老年床位。唐说,就在他准备大展拳脚的时候,意外发生了。
2013年9月16日,永川区法院法官突然来到龙鸿老年公寓,以诉讼保全为由,查封了龙鸿公司的地票指标面积。此时,唐才知道自己卷入了一场600万的巨额贷款官司,成为被告。
原告为重庆信德典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庞贤德,被告为重庆永川企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龙继伦、重庆龙鸿老年公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唐,庞贤德诉称其于2011年借给金鑫公司、龙鸿公司法定代表人龙继伦600万元,现借款期限未满,故起诉。
2013年10月9日,该案在永川区法院一审。庞贤德向法庭出示了龙纪伦手写的借条:“我今天以现金形式向庞贤德借款600万元,2013年6月底前归还。两年不计息,到时不还我承担20%的利息和违约金。”借据注明借款日期为2011年5月18日,借款人为龙继伦。
借条上盖有重庆永川金鑫企业有限公司和重庆龙鸿老年公寓有限公司的公章,当时这两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龙继伦。
怀疑借贷双方恶意串通
在法庭上,唐表示,他在2012年7月才接手该公司。通过查公司账目,公司没有这笔钱的记录。他跟龙纪伦签股权转让协议的时候,专门把债务清了,对方根本不提。所以这笔借款应该是龙纪伦的私人借款。
同时,唐向法院对借条的真实性进行了辩护:“这么大一笔借款只有一张借条,没有可查的转账交易记录,借款的来源和流向没有依据。贷款是否兑现存疑。”
在法庭上,双方借款人描述的借款交接过程也相互不一致。起初,庞先德声称600万元是200万元现金,400万元是银行转账。在无法提供银行转账记录后,庞贤德改变主意,将现金全部给了对方。庞贤德向法院主张,龙纪伦妻子开车到典当行取现,分三次,每次200万元。而龙纪伦则表示,自己打车去取现金,自己带回家。
唐说,庞贤德作为一家典当行的法定代表人,在两个月内分三次支付了600万元现金,没有抵押。最终,他只要求对方出具手写的借条,并同意两年内无息归还。“这种操作明显不合理,其真实性应由原告举证。”
但永川区法院不让原告举证,只说原告庞贤德此前借给龙纪伦1000万元,证明其有借款能力,借款双方均认可该借款。
资产被查封后,就成了老赖。
法院一审认为,双方已形成合法的民间借贷关系,判令金鑫实业公司、龙鸿老年公寓按约定偿还借款600万元及违约金120万元。
2014年,唐上诉至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认为龙继伦明知其与庞先德有大额借款债务,但在龙鸿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时根本没有提及,且未列入债务清单。因此,认为庞贤德与龙纪伦恶意串通,共同损害龙弘老年公寓公司的合法权益是合理的。但五中院维持一审判决,并在终审中判决唐败诉。
随即,永川区法院强制执行该案,冻结、查封了唐的全部银行账户,执行资金1300万元。同时查封了唐名下的两套房屋和永川区大安街道的38亩土地,查封了唐持股10%的永川德航房地产公司的建设项目,使已建成的5.6万平方米商品房小区两年无法销售,给德航房地产公司造成经济损失3000余万元。
“虽然我现在是龙鸿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只占33.9%的股份,但法院只强制执行我,过度强制执行我的私有财产,不考虑其他股东。执行金额已超过庞贤德借款及利息720万。”唐对说道。
因为强制执行,龙虹老年公寓项目夭折了。房子被查封后,唐也被列入老赖名单,两次被行政拘留。他不能乘飞机和火车。在数千万资产被查封后,他被迫回到农村务农。
好转
借款人承认“只有借条没给钱”
没有受过良好教育的唐相信,真相终有一天会浮出水面。2014年11月20日,唐向永川区公安分局提出申诉,指控龙纪伦利用职务之便,通过隐匿借条的方式侵占龙鸿公司600万元。永川区公安分局随后调查询问龙纪伦,龙纪伦首次向警方承认未收到庞先德600万元借款。
案件出现重大转机,但永川区公安局没有立案侦查。重庆晨报记者在永川区公安局经侦支队给唐出具的处理说明中看到:“经案件初查,虽有借款方式不合理、借款用途不明确、借款人与出借人对借款地点的陈述存在一定差异等情况,出借人庞贤德坚持借款600万元,有借贷双方均无异议的600万元借款证明,且该600万元借款分别于2013年12月和2014年12月作出。
2015年12月28日,唐、刘卓木、龙纪伦在永川区休闲茶楼见面。龙纪伦再次被问及借款的真实性:“如果你不向庞贤德借款600万,就是与庞贤德合伙诈骗唐,将承担严重的法律后果。”
这一次,龙纪伦向唐口头确认,庞贤德的600万元借条只写了借条,并没有还钱。
2016年2月17日、2月24日,龙继伦用A4纸分两次给唐写了一份《情况说明》,讲述了600万借款的经过:“2011年4月至5月,庞贤德借款1000万元,庞贤德实际支付782万元,其中218万元由龙继伦本人支付;庞先德起诉龙弘老年公寓借款600万元,由金鑫实业、龙弘公司支付给庞先德。其实庞贤德并没有交。”
不立案
他用“个人证词”在很多方面抱怨
2016年3月2日,唐拿着龙纪伦的亲笔信,向永川区公安局经侦支队举报庞先德合同诈骗。4月1日,永川区公安局出具的不予立案通知书回复:“我局经审查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之规定,决定不予立案。”此前,永川警方已连续两年拒绝对此立案调查。
唐拿着龙纪伦的证词,上诉到重庆市高院和各级检察院,仍然没有结果。
7月13日,记者来到永川区,联系到当年借款人的当事人龙纪伦。龙在电话中证实,他确实向唐手写了一份声明,但一切以法院的判决为准。
庞贤德谢绝了采访。
记者了解到,庞先德今年69岁,四川安岳人,后来定居永川。公开的企业信息查询系统显示,庞先德为法定代表人的公司有两家,分别是永川区的信德典当公司和信德大酒店。其中,信德典当注册于1997年,注册资本3000万元,是永川最早的本土典当行。目前,信德典当在全市有6家分公司。
庞贤德不仅是重庆信德典当有限公司和新疆源丰润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的股东,还是重庆永川方可贸易有限公司和新疆源丰润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的高管
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庞贤德的公司近年来卷入的诉讼多达27起。
希望重现
回家种地后,终于等到了立案。
今年5月10日,唐终于等到了变化。永川区公安局向他送达了《立案通知书》:“唐被诈骗一案,我局认为存在犯罪事实,特此告知,已立案。”
记者来到永川区公安局,对方表示案件还在调查中,不方便透露进展。
在等待了六年之后,唐似乎又有了新的希望。
如今,年近六旬的唐回到了大安老家的农村,浑身晒得黝黑:“40年前我是村里的石匠,辛辛苦苦创造了一片天空,现在又回到了起点。”
作为一名返乡创业的企业家,唐因捐助贫困儿童,帮助家乡架桥铺路,被评为2013感动永川慈善之星。在从天而降的600万贷款案最艰难的时候,成了“负心汉”的唐还爬上了一栋20层的高楼楼顶准备自杀。幸好她被说服了。
唐说:“这六年来,我多次半夜失眠,心有不甘。我只是希望法律给我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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