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天津大学毕业生
注意了!
202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扶持政策清单来了~
请查看这些就业创业扶持补贴。
01
创业扶持政策
创业培训
申请条件:对本市劳动年龄内的下列人员(以下简称培训对象)进行免费创业培训,培训机构按规定给予补贴:
1.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学生,毕业后5年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中毕业生;
2.“海河英才”、退役士兵、在国家落户满5年的农村创业人员、返乡创业人员;
3.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
4.登记失业人员、转岗人员、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和残疾人;
5.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人员。
办理流程:有创业意愿的学员到创业培训机构进行注册,创业培训机构会指导其根据自身情况和创业意向选择相应的培训班和内容。
政策依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创业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21〕3号)。
(2)首次创业补贴
申请条件:天津市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首次创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高校毕业生;企业生产经营正常,信用良好;企业法定代表人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补贴标准:给予企业最长三年的五项社保补贴和一年岗位补贴。岗位补贴标准为本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40%。社保补贴标准根据本年度社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和单位缴费比例确定。
办理流程:1。申请。符合条件的初创企业应于每月25日前填写《社保及岗位补贴申报表》,向经营所在地的区人社局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2.复习。区人社局将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对审核通过的,由区人社局对补贴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
3.补贴发放。公示无异议的,区人社局于次月初1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拨付至企业银行账户。
政策依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定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津政办〔2020〕7号)。
(3)一次性创业补贴
申请条件:1。具有本市户籍6个月及以上的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或在本市涉农领域创业的高校毕业生。
2.2019年1月后,依法首次取得营业执照,正常经营满1年,促进1人以上就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
补贴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创业者给予3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企业正常经营满六个月,且从业人员超过一人且缴纳社会保险费满六个月的,可先申请50%的补贴资金。
办理流程:1。申请。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应在首次注册2年内向注册地的区人社局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2.复习。区人社局在收到申请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带动就业的从业人员相关信息进行核实,形成审核意见并告知申请人。
3.付款。对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区人社局将在审核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申请人提供的企业银行账户。
政策依据:1。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创业者一次性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20〕42号);2.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创业政策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21〕2号)。
(4)创业租金补贴
申请条件:在本市租房设立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企业注册成立之日起不超过2年。创业者租赁的房屋或工作站应符合以下条件:
1.依法签订租赁合同或者登记备案,不得转租或者分租;
2.是企业的主要生产经营场所,人均使用面积不低于5平方米;
3.产权清晰,不属于本人及直系亲属所有的房屋。
补贴标准:创业者租赁房屋或工作站进行正常生产经营的,给予最长2年的创业租金补贴。
1 .出租房屋经营,每月1000元。在此基础上,每招用1人(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下同),每月增加500元。最高每月2500元。
2.如果租个工作站创业,每个月300块。在此基础上就业一人或多人,每月增加300元。每月最高600元。
3.实际租金金额低于上述补贴标准的,按照实际租金金额补贴。房租补贴期限从首次领取当月起连续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办理流程:创业者申请租金补贴时,需按以下程序向租赁房屋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确认:
1.申请。创业者填写《天津市经营性租金补贴资格登记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2.检查。区人社局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材料审核、法定代表人任职登记、社保缴纳核对、现场核查。
3.确认。经核实符合条件的,由区人社局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出具资格确认意见,并报市就业服务中心备案。
4.申请。资格确认后,企业按季申请租金补贴。
政策依据:1。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创业租房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20〕57号);2.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创业政策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21〕2号)。
(五)个人经营贷款及贴息。
申请条件:在本市设立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村信用社等经营主体无不良信用记录。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和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外,借款人在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配偶应无其他贷款。
补贴标准:最高贷款额度5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3年,贷款利率不超过LPR+50BP。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优惠。
办理流程:申请区级部门办理的,借款人可向营业场所所在区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请;申请市级经办的,借款人可向承办市级商业担保贷款业务的经办银行提出申请。
政策依据:1。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20〕3号);2.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应对疫情影响加强稳定就业措施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20〕106号)。
02
就业支持政策
(1)就业实习
申请条件:1。本市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年度(毕业前一年的7月1日至毕业后一年的6月30日)全日制在校生。
2.本市全日制高职院校或外地高校毕业生离校后2年内未就业的。
申请流程:1。就业见习岗位查询。全市就业见习岗位信息在中天人力资源网(www.cnthr.com)发布,应聘人员可登录查询。
2.就业见习报名。(1)可以到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报名;(2)直接在就业实习基地报名;(3)毕业学年学生也可在所在学院就业指导中心报名。
3.签订就业实习协议。实习生与就业实习基地签订就业实习协议,明确实习岗位、实习期限、实习生活费、实习地点、每月出勤计划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
补贴标准:1。根据学员实际出勤情况和学员表现,按月发放学员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学员社保卡或银行卡,生活费标准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就业见习期间,由就业见习基地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费不低于每人每月10元。
政策依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教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就业实习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20〕3号)。
(二)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补贴及申请条件:1。本市中小企业招用离校2年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依法缴纳3个月社会保险费;2.本市各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招用毕业2年内的本市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依法缴纳3个月社会保险费。
补贴标准: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就业补贴。
办理流程:1。符合条件的企业应填写《一次性就业补贴申请表》向所在区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请,同时提供相关材料。
2.区人社部门通过人社部门信息系统对就业登记、社保缴纳等相关信息进行核实,并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对审核通过的,由区人社部门对补贴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3.公示无异议的,区人社部门于次月初1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拨付至企业银行账户。
政策依据:1。《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新时代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京经资字〔2021〕1号);2.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教委、市医保局关于印发《支持企业复工促进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20〕39号)。
(三)企业吸纳社会保障补贴和岗位补贴
补贴对象及申请条件:本市小微企业、初创期中小型科技企业、大学生创业企业、养老服务企业、员工制家政企业及各类民办非企业单位,2年内吸纳本市高校及本市外省市高校毕业的高校毕业生;企业生产经营正常,信用良好,与吸收人员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支付工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办理流程:1。申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应于每月25日前填写社保及岗位补贴申报表,并向经营所在地的区人社局提出申请,同时提供相关材料。
2.复习。区人社局将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对审核通过的,区人社局将对补贴申请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政策依据:1。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鼓励企业吸纳就业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20〕6号);2.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新时期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津九租字〔2021〕1号)。
灵活就业的社会保障补贴
申请条件:毕业两年内本市高校毕业生,从事自主创业或灵活就业。
补贴标准:享受三项社保补贴(养老、医疗、失业保险)最长2年,补贴标准为最低缴费标准的2/3。
办理流程:1。申请。高校毕业生登记灵活就业后,向居住地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补贴。
2.复习。符合条件的,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证明》。
3.补贴发放。高校毕业生在指定时间到经办机构领取补贴证,并按规定缴纳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每月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市社会保险征缴机构。
政策依据:1。《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定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津政办〔2020〕7号);2.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5〕64号)。
(5)求职和创业补贴
应聘条件:有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且符合以下任一条件:
1 .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学生;
2.贫困劳动家庭的学生;
3.来自困难残疾人家庭的学生;
4.残疾学生;
5.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
6.贫困学生。
补贴标准:求职创业补贴标准为每人3000元,每人限领一次。
办理流程:1。补贴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应在毕业学年开始后向所在院校申请求职创业补贴并提交相关材料。
2.申请复审。高校负责组织学生申请求职创业补贴,审核申请材料真实性,公示申请补贴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政策依据:市人社局、市教委、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京人社局发〔2019〕122号)。
以上政策可通过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rss.tj.gov.cn)或拨打热线12333咨询。
记者|吴燕燕
来源:天津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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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天津高校毕业生补贴政策,天津毕业生就业补贴申请条件":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1116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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