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网讯天津日报记者岳福玉天津市加快实施中小企业风险补偿机制。近日,天津市金融局、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天津银监局联合发布相关指导意见,推动金融机构提高中小企业金融服务质量和效率,助力实体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
市财政局指出,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各金融机构要适当降低准入门槛,积极支持符合国家产业和环境政策、有利于扩大就业、有还贷意愿和能力、商业上可持续的中小企业(业主)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融资需求。所有金融机构都应设定合理的风险价格。“凡是与贷款直接挂钩、没有实质性服务内容的收费,一律取消;对收取贷款利息的工作职责,不得分解设置收费项目。”严禁“以贷转存”、“存贷挂钩”等变相提高利率、增加企业负担的行为。
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表示,加快落实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是该行今年信贷工作的中心任务。一是在合意贷款计算中考虑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放的中小企业贷款,在稳健性参数设计中给予适当的政策倾斜。并在该市企业信贷进度符合该时点要求的情况下,适当提高该时点之间发放的小微企业贷款容忍度;二是对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进展较快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加大对小企业和支农的支持力度。同时,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要对支农支小再贷款资金发放的涉农贷款和小微企业贷款给予优惠利率。第三,加大再贴现的支持力度;四是大力拓宽小微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充分利用银行间债券市场,支持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推动信贷资产证券化发展,引导盘活资金向小微企业倾斜;五是提高小微企业金融债券初审效率,将审批流程由串联改为并联。发行人可同时向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提交金融债券发行申请材料,以便审核工作同步进行。
天津银监局要求金融机构做好客户储备,创新抵质押方式,逐步释放对抵质押担保的依赖。有条件的银行要“探索关系型信贷和信用评分方法,开发小额信用贷款产品”。合理设定贷款利率,杜绝不规范经营行为,加强贷后跟踪、风险预警和风险处置,明确不良容忍度和尽职免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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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中小微企业贷款偿还能力":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1116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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