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连续发布多项公告,进一步调整优化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融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中国政府网官网
税费都在哪些方面被“减去”了?经济之声《财经态度》采访了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李。
△8月3日,经济之声《财经态度》采访李音频
李认为,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普遍具有数量多、行业分布广、抗风险能力弱的特点。财税部门出台了一系列税费延伸政策,可以帮助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减轻税费负担的基础上实现可持续发展,从而吸纳更多就业,这也符合国家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政策导向。
以《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税费政策的公告》为例。公告提出,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小型微利企业减征25%的应纳税所得额,减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继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李说,个人所得税减半征收政策进一步扩大了受益范围,让更多的个体工商户享受到税费红利。在小微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方面,实际税负为5%,优惠政策进一步延伸,有利于小微企业的长远发展。
此次发布的《关于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政策的公告》明确规定,金融机构对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李认为,通过降低金融机构定向贷款的税负,一方面可以间接减轻市场主体的负担,另一方面也可以促使更多的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融资支持,从而帮助企业不断扩大再生产。
李表示,多项税收优惠和延期政策形成合力,在微观层面激活了千千万万市场主体的信心和经营活力,从而有助于宏观经济企稳。
转载请注明央视财经。
编辑:芦海宁彭琳
温馨提示:注:内容来源均采集于互联网,不要轻信任何,后果自负,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若本站收录的信息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给我们来信(j7hr0a@163.com),我们会及时处理和回复。
原文地址"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公告,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税费优惠政策指引":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111597.html。

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官方微信
▲长按图片识别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