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开展重点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始终保持依法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的凌厉攻势。吕梁市扫黄办收集信息网络、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工程建设、教育、金融借贷、市场流通等领域违法犯罪和行业乱象线索。面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行业黑恶问题线索举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一)信息网络领域:引诱受害人实施网上“裸聊”敲诈犯罪、网上“套路贷”犯罪、恶意索赔犯罪、负面舆情敲诈犯罪、网上“水军”寻衅滋事犯罪、网上“软暴力”催收犯罪、暴力传销犯罪、电信网络诈骗、操纵管理线上线下“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参与诈骗的骨干人员出境作案、境外诈骗窝点等犯罪线索,以及其他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的涉黑涉恶犯罪。
(2)自然资源:与采矿有关的违法犯罪线索,如无证开采、越界开采、垄断矿产资源、非法开采(运输)矿石及合法经营掩盖违法性等;矿产纠纷、采砂纠纷、争夺资源的犯罪线索;“沙霸”“矿霸”等非法采砂、采矿等犯罪线索;非法采砂、采矿过程中非法占用、转让、倒卖土地等犯罪线索。
(3)交通运输领域:敲诈勒索货车司机、盗窃燃油货物等违法犯罪、控制运输市场、垄断资源配置等黑恶经营团伙、非法改装运输等违法犯罪线索。
(四)工程建设领域:在建建筑工地房屋征收、建设过程中组织策划、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恶意招投标、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法犯罪线索。
(五)教育类:组织学生参与或者胁迫学生参与出售、出租电话卡、银行卡、身份证、网上账号、支付账户、引流推广、技术开发等线索,帮助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胁迫、教唆、引诱、欺骗未成年学生实施黑恶犯罪的线索;虐待、欺凌学生等校园“欺凌”犯罪线索;绑架、强奸、猥亵学生,组织、强迫学生或者未成年少女卖淫等违法犯罪线索;针对师生实施敲诈勒索、“校园贷”、“套路贷”、网络赌博等违法犯罪线索;社会组织、特殊利益集团垄断校车、后勤服务等领域,组织社会人员骚扰侵害校园等违法犯罪线索。
(六)金融借贷领域:银行、保险机构或其从业人员实施或参与虚拟货币领域“套路贷”、“高利贷”、“裸贷”、非法金融借贷的违法犯罪活动线索;银行机构或其从业人员,以及与银行机构建立外包关系的第三方合作机构,采用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侮辱、恐吓、威胁、骚扰等非法手段暴力催收贷款、洗钱等违法犯罪线索;银行机构超业务范围发放贷款,为非法放贷等违法犯罪线索提供金融服务或便利;银行机构因贷款“三查”不履行职责,导致信贷资金流向非法放贷领域,为无放贷资质的机构提供放贷资金或共同融资放贷,委托涉黑涉恶机构和个人进行非法催收活动;有组织的保险诈骗或与黑恶势力勾结骗取保险金等违法犯罪线索;与银行、保险机构相关的其他犯罪线索和行业乱象;小额贷款公司违法犯罪线索;涉黑涉恶的可疑交易线索。
(7)市场流通:市场内欺行霸市、强迫交易、非法垄断等违法犯罪线索;组织、策划、使用黑恶手段恐吓、威胁或者强迫他人加入传销组织的;组织他人从事商业诋毁、侵犯商业秘密等与黑恶线索相关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无证经营涉黑涉恶线索;“职业索赔人”恶意向商家勒索涉黑涉恶线索;其他与市场流通领域黑恶相关的线索。
(8)上述涉黑涉恶、群众身边腐败犯罪活动的“保护伞”和“网络”。
二、其他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一)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和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二)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控制基层政权,在乡村横行霸道,或者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欺压残害百姓,称霸一方的“村霸”、“乡霸”、“街霸”;
(三)扰乱农村治安秩序,干扰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的恶势力,以“霸选”、“骗选”、“贿选”等方式,渗透农村基层组织,垄断农村经济资源,侵吞农村集体财产的;
(四)在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聚集地结伙、寻衅滋事、打架斗殴、抢夺财物、称霸一方、破坏一方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
(五)在工地、住宅小区强行供应砂石、建材,强行装卸,随意殴打,威胁商户、业主的“沙霸”、“水泥霸”;
(六)寄生在医疗机构、车站、码头、旅游景点等场所的黑恶势力;
(七)黑恶势力,如讨债公司、调查公司、专业医闹、地下警察部队等,专门受雇于他人,介入各类纠纷,采用“摆好队形”、“占领场地”等手段,威胁恐吓、追查滋扰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八)组织操纵非法上访、接访,利用互联网进行“裸聊”敲诈、舆论敲诈和恶意索赔;
(九)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持有、私藏枪支、弹药和爆炸物品的;
(十)网上网下各种暴力讨债、传销、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强行招募、哄抢勒索钱财的黑恶势力;
(十一)与境外有组织犯罪团伙相勾结,组织内地人员赴境外赌博,放贷后非法拘禁参赌人员,在边境口岸敲诈勒索出入境客商的黑恶势力;
(12)境外黑社会、跨国、跨境恶势力等恶势力的渗透。
(13)上述涉黑涉恶、群众身边腐败犯罪活动的“保护伞”和“网络”。
三、举报方式
(1)吕梁市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
举报电话:0358-8213070
电子邮件:llsshceb@163.com
信件地址:吕梁市离石区建设北街23号
(2)吕梁市纪委监察委员会
举报电话:12388
信件地址:吕梁市离石区滨河北东路878号。
(3)吕梁市委组织部
举报电话:0358-8228123
电子邮件:llzzbzzk@163.com
信件地址:吕梁市离石区永宁中路9号。
(4)吕梁市公安局
举报电话:0358-8310014
电子邮件:llsjshb123@163.com
信件地址:吕梁市离石区建设街25号
(5)吕梁市检察院
举报电话:0358-8210773
电子邮件:llsyshb123@163.com
来信地址:吕梁市离石区龙凤南街102号12309检察服务中心。
(6)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
举报电话:0358-8425068
电子邮件:llszjrmfyshb@163.com
信件地址:吕梁市离石区吕梁新城卫十九路。
(7)吕梁市司法局
举报电话:0358-8310600
电子邮件:llssqjzk@163.com
信件地址:吕梁市离石区建设北街21号
(8)吕梁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举报电话:0358-8296732
电子邮件:llszxxdbgs@163.com
地址:吕梁市离石区杨光路吕梁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9)吕梁市交通局
举报电话:0358-8226506
电子邮件:llsjtjzcb@163.com
信件地址:吕梁市离石区滨河北东路865号。
(10)吕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举报电话:0358-3398444
电子邮件:llzjshb@163.com
信件地址:吕梁市离石区龙凤南街45号。
(11)吕梁市教育局
举报电话:0358-3380900
电子邮件:llsjyjzhk@163.com
信函地址:吕梁新区SDIC金融中心A座1401室。
(12)中国人民银行吕梁中心支行
举报电话:0358-8219019;0358-8219021
电子邮件:llrhshb@163.com
信件地址:吕梁市离石区龙凤南街昌平路1号
(13)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举报电话:0358-8296808
电子邮件:LLSZFK@163.com
信函地址:吕梁新区SDIC金融中心B座
(14)吕梁银保监分局
举报电话:0358-8257100
电子邮件:llyjfj@163.com
信件地址:吕梁市离石区滨河南东路274号。
(十五)吕梁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举报电话:0358-8220700
电子邮件:llsjrb@163.com
地址:吕梁市离石区滨河北路国际酒店北楼7楼。
吕梁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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