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雄市人民法院今日向媒体通报,为偿还信用卡债务,南雄市市民何某通过网络以借新还旧的方式向他人借款,并向出借人承诺每日利息1%至2%的高额线下返利,导致越来越多的借款无法按时偿还,最终将自己“借”进了监狱。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何某通过互联网“借贷宝”平台借得第一笔钱,用于偿还其信用卡欠款。为了还第一笔贷款,通过“借贷宝”平台借了第二笔贷款。此后,我一直通过借新还旧的方式向他人借款,导致越来越多的贷款不能按期偿还。
期间,何某为了借钱,不仅在借款信息上公布年利率,还通过私聊向出借人承诺日利率1%至2%的高额线下返利。同时,为了取得出借人的信任,他还利用其弟的“借贷宝”账户向自己的账户借款,以提高自己的信用等级,使被害人对何的还款能力和信用良好形成认知错觉。
2015年9月25日至2016年5月20日,他先后向十名被害人借款人民币459万元,用于偿还其信用卡债务、支付借款人本息、投资证券市场及日常生活费用。至案发时,已归还本金339万元,120万元尚未归还。除通过“线下返利”支付被害人利息16万余元外,最终骗取被害人104万余元。
南雄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何某在明知自己没有实际履行能力的情况下,在签订、履行借款协议过程中,捏造事实、隐瞒真相,以诱骗被害人签订、履行借款协议为目的,骗取被害人104万余元,已构成诈骗罪,且数额特别巨大。
南雄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何某有期徒刑10年4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责令被告人何某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作案工具予以扣押、没收,上缴国库。一审宣判后,他不服,提出上诉。韶关中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卜瑜通讯员:邹、刘
广州日报全媒体编辑:骆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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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拆东墙补西墙,南雄一男子以贷养贷,把自己“贷”进监狱":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1105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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