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不还钱的“老赖”被曝光,让“老赖”们颜面尽失。大家纷纷表示,此举体现了市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宗旨,也体现了大庆晚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社会责任。
“老赖曝光台”引来巨大反响。
微信公众平台也对此进行了推送,很多网友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有网友认为,因为几千块钱就成了“老赖”,做人太不诚信。有网友表示,出于信任,互相借钱,但最后欠钱的人百般抵赖,严重影响社会诚信,“老赖”必须严惩。
曾几何时,很多没有信托就被执行的人,还在背负着几十万甚至几百上千万的外债“过着奢侈的生活”。现在它已经成为过去。打击“老赖”,依法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成为全市法院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点工作。
通过向社会公布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通过报纸、网络等渠道在社会上公布,对失信被执行人起到有效的震慑作用。“老赖”也该醒了。现在做“老赖”会没面子,没朋友。只有马上还钱才是正道。
“老赖”主动履行义务。
大庆某小额贷款公司诉李、王借款合同纠纷案。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李某、王某限期履行还款义务。被告李某与王某系夫妻关系,不仅未按约定时间还钱,且逐渐不接原告电话,故意拖延履行法定义务。
无奈之下,原告某小额贷款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经执行法官调查,李、王二人经营正常公司,具有完全履行能力。在法院将包括李某、王某在内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法院网络和报纸上公布后,执行法官接到李某电话,表示第二天可以履行还款义务。
第二天,李带着几十万元的执行款来到法院。当被问及表演的原因时,李羞涩地说:“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报纸和网络都有。我的生意伙伴都看到了,生意没法做了。”
申请人刘是被执行人刘的父亲。由于生病,刘花了几千元医药费。因刘某无经济来源,费用需由身为孩子的刘某承担。刘某多次催促,刘某始终以各种理由推脱,无奈刘某只好将儿子刘某告上法庭。法院判决刘某支付刘某医疗费。
判决生效后,刘仍未履行给付义务,执行法官也不死心。依法将刘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在法院网络和报纸上曝光其失信行为和个人照片。
刘某某在微信朋友圈发现其照片,主动履行还款义务。
在此,市法院也在通过本报告诉失信者,希望他们能够主动履行法律义务,否则将依法采取进一步的法律措施。同时提醒广大市民,在与他人发生经济往来前,请务必核实对方是否为因失信被人民法院执行的人,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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