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辽宁天作(835519)主办券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辽宁天作羊绒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违法违规对外担保进展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风险提示公告。
公告显示,2016年8月8日,辽宁天作发布了《诉讼及进展公告(补发)》(公告编号2016-018).
根据2017年5月15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辽02第1860号民事判决书,终审判决结果:驳回被告人朱天佐的上诉,维持原判。根据判决书,朱天佐将偿还原告大连高新园区中融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借款本金525万元,并按年利率24%赔偿欠款利息;辽宁天佐、朱力、张文慈、大连村田针织有限公司对被告朱天佐偿还原告借款本息承担连带责任。
2017年7月3日,公司收到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2017)辽0202号执行通知书及财产报告令第1895号,判令公司在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日履行义务,向法院缴纳执行费,承担迟延履行责任。同时,如实向法院报告目前的财产情况和收到执行通知书前一年的情况。执行中,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应当自财产变化之日起十日内向法院提交补充报告。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根据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17)辽0202号执行裁定,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朱力持有的700万元股权于2017年6月29日至2020年6月28日被冻结。
虽然朱天佐是法院判决还款的主体,但辽宁天佐为其提供担保,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朱天佐、朱力承诺,相关债务为其个人债务,由本人支付,与公司无关。此外,公司的其他资产也因这起诉讼被冻结。
其次,辽宁天作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辽宁天作拖欠供应商易县都乐羊毛加工厂货款2661887.50元,公司被易县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告编号:2017-042)。公司被采取以下惩戒措施:限制购买不动产和国有产权交易黑名单、限制设立保险公司黑名单、限制申报林业重点建设项目黑名单、限制收购上市公司、限制申报重点草原保护建设项目。2017年11月23日,河北省易县人民法院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朱力、总经理朱天佐发出执行决定书。
主办券商提醒,因公司违规对外担保相关债务纠纷终审判决失败,公司可能支付相关债务,且公司部分资产已因本次诉讼被冻结、银行账户被冻结,已影响公司经营。
新三板在线了解到,辽宁天作于2016年1月12日挂牌新三板。公司的主要业务是生产和销售羊绒纱线、混纺纱等产品。
本文来自新三板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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