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下午,茂名市茂南区首届“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成果展在茂南公安分局成功举办。活动通过设置展板、现场讲解、发放资料、展示涉案物品等方式宣传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成果,还向在场群众通报了案情,介绍了防范措施,受到了参观者的广泛好评。本次展览由茂名市扫黄办、茂名市公安局主办,茂南区扫黄办、茂南公安局承办。
案例回顾
2019年7月29日,茂南公安分局出动50名警力,对杨某华“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进行收网,抓获审查人员15名,刑事拘留集团主要成员9名,逮捕8人。冻结银行资金约249万,扣押现金23万余元。8栋房屋、1栋建筑、5辆车等涉案物品被查封。
经查明,该黑社会性质组织以犯罪嫌疑人杨某华、为首,系列犯罪嫌疑人余某昌、林某梅、李某辉为积极参加者。该犯罪集团以成立公司为幌子,向社会上不特定的若干人进行非法高息贷款和常规贷款,胁迫借款人签订高息作为贷款本金,并通过在银行进行虚假流水、虚构民事交易等方式掩盖违法犯罪行为,从而逃避法律打击。还以殴打、骚扰、威胁、恐吓等手段向借款人暴力讨债,严重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关于“套路贷”
“套路贷”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民间借贷为幌子,通过虚增借款金额、恶意制造违约、任意认定违约、毁灭还款证据、以诉讼、仲裁、公证或者暴力、威胁等手段,引诱或者强迫被害人签订“借款”或者“借款”、“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形成虚假债权债务,非法占有被害人。
实践中,“套路贷”常见的犯罪方法和步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
(1)制造民间借贷的假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往往以小额贷款公司、投资公司、咨询公司、担保公司、点对点借贷平台等名义进行宣传,以低息、无抵押、无担保、快贷等吸引被害人借款,然后基于错误观念,以“保证金”、“章程”等虚假理由诱导被害人签订借款协议或相关协议。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还会以受害人之前贷款违约为由,强迫对方签订金额虚高的“借款”协议或相关协议。
(2)虚假的支付事实,如制造资金的运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按照虚增的“借款”协议金额向被害人账户转移资金,制造所有借款已交付被害人的银行流水痕迹,然后通过各种手段追回全部或部分资金,但被害人并未实际取得或完全取得“借款”协议及银行流水所示款项。
(3)故意制造违约或者任意认定违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往往通过设置违约陷阱、制造还款障碍等方式故意造成被害人违约,或者通过任意认定违约等方式强迫被害人偿还虚假债务。
(4)恶意提高贷款额度。当被害人无力偿还时,一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安排其关联公司或指定关联公司、关联人员为被害人偿还“借款”,然后与被害人签订虚增的“借款”协议或相关协议,通过这种“单账转平账”、“以贷还贷”的方式不断累积“债务”。
(5)软硬兼施的“讨债”。在被害人不偿还虚增“借款”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过诉讼、仲裁、公证或者暴力、威胁等手段向被害人或者被害人特定关系人索要“债务”。
温馨提示:注:内容来源均采集于互联网,不要轻信任何,后果自负,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若本站收录的信息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给我们来信(j7hr0a@163.com),我们会及时处理和回复。
原文地址"茂名举办“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成果展":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102755.html。
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官方微信
▲长按图片识别二维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