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姜牧云、张上海、北京报道。
近期,多家上市小贷公司发布年报,行业业绩普遍下滑。
除了业绩压力,小贷行业受到冲击后还面临着越来越严格的监管。比如禁止小贷公司和无证金融机构向大学生贷款,IRR利率规则明确。与此同时,近期多家上市公司转让小贷公司股权。
面对业绩下滑,小贷公司的现状如何?《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一方面,很多小贷公司为了应对市场风险,缩减了贷款规模;另一方面,公司业绩不佳也导致人员流失。多位业内人士在采访中表示,小贷行业的发展前景很难说乐观。
各种背景下,小贷行业何去何从?
风险控制和商业困境
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12月31日,汇鑫小贷(01577.HK)利息收入1.46亿元,同比下降14.4%;归属于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109.6万元,同比下降36%;每股利润0.06元,末期每股分红0.05元。公司贷款本金余额由2019年12月31日的11.1亿元下降至2020年12月31日的8.7亿元。汇鑫小贷通过年报表示,主要是由于公司调整策略,通过减少贷款规模来应对不断增加的市场信用风险。
鸿丰小贷(833233。OC)发布2020年年报称,公司营业收入8005.35万元,同比下降6.4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545.19万元,同比下降12.8%;基本每股收益0.14元,同比下降12.5%。
对于短期内公司业绩下滑趋势是否会持续,记者向上述小贷公司发出采访函,截至发稿尚未收到回复。
对于疫情对小贷公司的具体影响以及可以采取的措施,冰鉴科技市场总监周洋表示,疫情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原本有还款能力的借款人(包括个人和小微企业)在失业或收入下降时,失去了还款能力或意愿,导致小贷公司不良率上升。针对小贷,小贷公司的选择并不多。一般他们只能加强风险控制,降低贷款审批率。但同时也带来一个问题,就是贷款量减少,公司收入相应减少。
此外,有小贷公司人士告诉记者,除了风控门槛的提高,真正申请贷款的借款人也在减少。其中,一方面是实体经济下滑,导致借款人自身资金需求减少,另一方面也是公司业务人员大量流失。
在金融系统内部人士吴建强看来,寻求合作、拥抱科技将成为小贷公司创新发展的必由之路。一方面,小贷公司要探索运用技术,积极运用数字技术进行业务创新,提高业务效率,降低成本,加快自身转型创新。另一方面,也要鼓励小贷公司与银行建立风险共担机制,深化小贷公司与证券、保险、信托资产管理、融资性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业务合作,实现互利共赢。
记者了解到,在疫情影响短期内难以恢复的情况下,一些小贷公司确实在开拓新业务作为业务的补充,选择方向多为金融科技。
例如,汇鑫小贷在2020年12月宣布,计划与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信息技术服务公司合作设立基金。此前,泰和小贷(01915.HK)也宣布拟设立合资公司,主要从事人工智能、物联网相关技术、产品和解决方案的开发、应用和推广。
而小贷公司业务规模较小,数据量和技术储备无法与其他主流金融科技实体相比。就目前公司在金融科技方面的布局和考虑,记者向上述小贷公司发去采访函,尚未得到回应。
强监管重叠转让潮
记者注意到,近期已有多家上市公司转让旗下小贷公司。例如,3月23日,程心药业(603811。SH)发布公告称,拟将程心小贷27.5%的股权转让给温州关晖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2439.54万元。
3月9日,多福多(002407。SZ)公告称,为优化资产结构,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与焦作市多福多实业集团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焦作市中站区多福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60%股权转让给多福多集团,转让价格为9420万元。
消费金融专家苏表示,这种现象既有市场原因,也有监管原因。市场原因方面,从新三板小贷机构来看,盈利水平分化严重,受疫情等环境影响,小贷行业整体承压;监管方面,小贷相关管理收紧,导致部分机构退出。
周洋认为,上述现象的根源在于小贷公司自身的先天不足。小贷牌照本来是地方政府发的。经过几轮整顿和银行、保险、监管政策的限制,严格限制在某省的展业。互联网小贷门槛极高,牌照价值日渐下降,上市公司股权转让逻辑不言而喻。
小贷公司失去上市公司背景意味着什么?苏表示,上市公司股东不仅可以为小贷公司提供资金支持,还可以提供场景、科技等方面的支持,这些资源失去后会一起消失。周洋补充道,小贷公司已经很难生存了,不管有没有上市公司背景,未来都不容易。
近期多项针对信贷行业的监管措施也与小贷公司有关。日前,银监会等五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小额贷款公司加强对贷款客户身份的实质性核查,不得将大学生设定为互联网消费贷款的目标客户群体,不得精准营销,不得向大学生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未经银行业监管部门或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不得为大学生提供信贷服务。
此外,为防范经营性贷款非法流入房地产领域,银监会办公厅、住建部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联合发布了《关于防范经营性贷款非法流入房地产领域的通知》。
上述小贷公司人士告诉记者,关于对大学生发放贷款的监管信号并不是第一次释放。此前公司风控严格,借款人工作资料必须审核,但不排除一些比较激进的小贷公司保留了这项业务。如今监管再次强调这个问题,相信对这些小贷公司会有影响。
此外,3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对贷款产品年化利率做出相关规定。公告称,各从事贷款业务的机构在通过网站、手机应用、海报等渠道进行营销时,应当以明显方式向借款人展示年化利率。从事贷款业务的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存款类金融机构、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小额贷款公司以及为贷款业务提供广告或展示平台的互联网平台。
同时,贷款年化利率应根据向借款人收取的全部贷款费用与实际占用的贷款本金的比例计算,并折算成年化形式。贷款年化利率可采用复利或单利法计算:复利计算方法为内部收益率法;如果采用单利计算方法,应说明是单利。
对此,周洋告诉记者,IRR贷款利率计算规则对小贷公司也是一个打击。从客户分层来看,小贷公司的客户风险明显大于银行或消费公司,需要用更高的贷款利率来覆盖风险。小贷作为金融机构,虽然不受LPR4倍的限制,但是很多小贷原有的按照APR利率的计算方法变相加息的方法是行不通的。从长远来看,金融风险定价,如果风险和收益不匹配,小贷业务模式的未来难以乐观。
事实上,多年来小贷行业的发展一直“略显尴尬”。根据央行公布的数据,我国小贷公司数量在减少,贷款余额也在下降。《2020年第四季度小额贷款公司统计数据报告》显示,截至2020年12月底,全国共有小额贷款公司7118家。贷款余额8888亿元,前四季度减少203亿元。
对于小贷公司的尴尬处境,苏认为主要与其杠杆率低有关。未来小贷行业洗牌将会加剧。此外,多家监管机构相继取消了部分小贷机构的业务资格,也说明小贷行业的清理整顿仍在继续。
对于小贷公司的发展前景,苏表示,2021年作为“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将完善金融有效支持实体经济的体制机制。小额贷款作为金融支持地方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将进一步发挥“毛细血管”作用。建议从业者深耕区域经济,充分挖掘小微企业和普惠金融需求,提升服务能力和科技水平,打造自己的特色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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