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之家讯,4月11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中提出,生成式人工智能生成的内容应当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得含有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破坏民族团结、宣扬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暴力、淫秽色情信息、虚假信息以及可能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内容。
提供生成性人工智能产品或服务应当尊重知识产权和商业道德,不得利用算法、数据和平台优势实施不正当竞争。生成式人工智能生成的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并采取措施防止虚假信息的产生。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产品向公众提供服务前,应当按照《具有舆论属性或者社会动员能力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安全评估规定》向国家网信部门申报安全评估,并按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办理算法备案、修改和注销手续。提供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规定,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提供者应当明确并公开其服务的适用群体、场合和用途,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用户过度依赖或沉迷于生成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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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网信办提供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国家网信办人工智能服务管理办法":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qkl/1602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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