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人寿”)签订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自2021年4月14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新增阳光人寿为代理机构。适用的基金如下:
自2021年4月14日起,投资者可在阳光人寿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和赎回,查询相关信息,并享受相应的售后服务。具体手续请按照机构规定办理。
同时,本公司将开通上述基金在阳光人寿的定投和转换业务,并参与阳光人寿开展的基金费率优惠活动,具体如下:
1.基金的定投业务
自2021年4月14日起,投资者可通过阳光人寿办理上述基金的定投业务。
本基金定投业务的申购费率与正常申购费率相同。
投资者在阳光人寿申请上述基金的定投认购,每期最低认购金额以阳光人寿的规定为准。
2.基金转换业务
自2021年4月14日起,投资者可办理上述已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基金与阳光人寿已开通转换业务的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
基金转换业务的规则、费用及计算方法请参见本基金最新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司刊登的关于基金转换业务的相关公告。
3.基金费率优惠活动
自2021年4月14日起,投资者通过阳光人寿办理上述基金的申购业务,享受的优惠申购费率以阳光人寿的规定为准。
自2021年4月14日起,投资者通过阳光人寿办理上述已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基金与本公司旗下可参与转换的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申购费用优惠费率以阳光人寿的规定为准。
请查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重要提示:
1.诺安精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尚未开通基金转换业务。本公司基金定投转换业务的开通及最新情况以本公司最新规定为准。
2.投资者在阳光人寿办理相关业务时,应遵循阳光人寿的具体规定。相关业务规则及上述费率优惠如有变动,敬请投资者关注阳光人寿相关公告。
3.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或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并不能预测其未来业绩,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某一基金业绩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中“买者负责”的原则。做出投资决策后,因基金运作和基金净值变动而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及相关机构对基金的投资收益不作任何承诺或保证。投资者在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信息摘要等产品法律文件和相关公告,充分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种风险因素,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和对销售适当性的意见的基础上,做出理性判断和审慎投资决策。
4.本公司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负责对本公告相关内容的解释。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查阅相关信息:
1.阳光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10
网站:http://fund.sinosig.com
2.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
网站:www.lionfund.com.cn
特此公告。
雄狮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21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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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阳光人寿保险为代销机构并开通定投、转换业务及参加基金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2742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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